Q: “靈巧像蛇” 是甚麽意思?

By TC (Tin-chee) Lo 盧天赐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

伊甸園中引誘夏娃犯罪,吃下善惡果,從此蛇被視作撒但的象徵。但是民數記 21:5-7中出現的「銅蛇」一詞,卻代表神的醫治,所以現代醫學相關標誌,有許多是以一根手杖盤繞兩條蛇來表達,此典故乃是出自聖經;在約翰福音3章中,耶穌更是直接用銅蛇比喻神給世人的救恩,賦予銅蛇更深一層的意義。

上帝將懲罰罪行的火蛇,變成治癒的銅蛇,而十字架原本是懲罰罪犯的工具,但當耶穌被釘十字架後,這個刑具也轉化成為救恩的象徵,如此化咒詛為祝福的大能,叫人不得不讚嘆上帝行事的奇妙。

如果聖經用 A 來比喻B , 這不是說 B=A,乃是說 A 的某種特徵可以用來解釋 B。例如,在路加18:1-8 的比喻中,那「不義的法官」是借用來表明上帝是聽「恆切禱告的人」的祈求,而不是說上帝是一位「目中無神的法官」。第七節就解釋了:「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

另一例:耶穌要我們學習小孩子的「依靠(childlike)」上帝的那方面。但不要學小孩子的「幼稚 (childish)」,只能吃奶,不能吃飯,只顧玩耍而不求長進。

同理,傳福音有時像「羊進入狼群」,如果你不「醒目」,你一定會比豺狼「食到唔撈骨」。 所以你要學蛇一搬「一眼三關」,「風吹草動」都先知先覺。亦即要學蛇那種轉彎抹角的「鬼馬」的那一部份,而不是說你要成為一條蛇。基督教導他的門徒們要「靈巧 “像” 蛇」,為要透過比喩使他們明白真理。撒但也教導他的小魔鬼們要 「“像” 光明的天使」。我們看到: 聖經(特別是啟示錄)都直接或間接地記錄了撒但不斷地扮演著「冒牌基督」,為要迷惑上帝的子民。因此,雅各如此教導我們:「故此你們要順服 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各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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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難節感言 (TC Lo)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八章28節)」

其實中國人也稍為明白到這一節聖經的道理, 儘管他們尚未認識耶穌,但上帝不斷地對神州子孫有一般的恩典 (General Grace)。中文成語手册中,可以找出兩三句:

1.「磨刀霍霍向豬羊」:意思是經過磨練和磨難,才能成就偉大的人才。

2.「破釜沉舟」,常用来形容面临困境时所產生的决心和勇气能勝過患難獲得成功。

3.「浴火重生」,它形容一个人在经历了痛苦、挫折或失败后,重新崛起、焕发新生。

今天吃早餐時,用手機隨便瀏覽互聯網,發現了一個中國人都引以為榮的例子,論及一位從「餐館打工」的留學生成了一位譽為「AI 女神」的名人,李飛飛。

這例子無疑地說明了苦難能產生出成功的「益處」。然而,聖經對「益處」卻有一個更崇高的定義,就是在乎這些「益処」有沒有像「金,銀,寶石」般的永恆價值。而這些「永恆益處」只有那些「愛 神的人」,就是信耶穌的人,才能獲得。

如果李飛飛有一天相信了耶穌 (假設她今天尚未信),她今天屬世的豐功偉績,也可透過「死而復活」的過程,更新變化成為「永恆的益處」,為福音作美好的見證。

耶穌基督就是最典範的例子:祂忍受了十字架的羞辱和痛苦,卻成就了救恩的根源,給人類帶來「永恆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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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ections on Lent

by Tin-Chee Lo

Jesus said, “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Luke 23:32)

Jesus is the Son of God, and He has the sovereign authority to forgive people’s sins. So when He wants to forgive a sinner, He does so immediately. But this time (possibly the only time in the Bible), He said, ” 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Luke 23:32).” Why was this time Jesus specifically appealed to the Father to execute forgiveness while He could do it himself?

First, let’s look at the first half of the verse”: “Father, forgive them.” As the idiom goes: “it is not what you know but WHO you know.” This time, Jesus emphasized the oughtness and importance of forgiveness by addressing to Father directly. This way of interpreting seems to have no biblical basis, but is not wrong in itself. However, some preachers, with the sentiment of a shepherd, did so in hope that the congregation will know that If God the Father forgives you, why don’t you forgive others? This kind of teaching has the effect of encouraging the congregation to practice forgiveness as an example of life application to the Word of God, commendable, but seems not entirely hermeneutically proper.

I believe that Jesus’ appeal to the Father in this instance is intended to bring out this message: “I am going to the cross now to be a spotless sacrifice once and for all for your sins, but in a little while, I will ascend to heaven and be glorified and to become the High Priest interceding for you forever and this is what you should know.” One of the important tasks of the high priest is to intercede for the elect as a mediator. So, when Jesus said “Father!” it was to express that He would be the “Eternal Priest” as mentioned in Hebrews 5:6, continuously interceding for His people. Jesus delivered this important teaching before His leaving so people would never forget.

Now let’s look at the second part of the verse,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Are they really ignorant of their heinous act? Not only did they choose to release the great notorious Barabbas, but they insisted on crucifying Jesus, the one in whom even Pilate could not find any crime. This was obviously a knowingly intention. How could one claim that they didn’t know? Even the two robbers who were crucified together (one evil and one good) knew it, then how could the masses have an excuse to say they didn’t know? But these are indeed the words spoken by Jesus Himself, and they cannot be wrong. So how do we perceive  it?

When Jesus said,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He was referring to the fact that those (actually including us today) who crucified Him were indeed ignorant because they did not “fully” understand the extent of the seriousness of their sin: they were in fact crucifying God’s only begotten Son.” However, ignorance does not absolve them of their sin; it simply highlights the depth of human depravity that we can commit such heinous acts without fully understanding their gravity. We are judged based on what we know and not on the depth of our understanding.

Now let’s put the two phrases together, “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know not what they do.” This saying raises another question: “Did Jesus forgive ALL the witnesses?” If your answer is “yes,” then you are bordering on the unbiblical “universalism” which suggests that everyone is saved indiscriminately, an idea going against the grain of the Gospel.

The forgiveness taught in the Bible is not a blanket forgiveness for all sinners without repentance. The forgiveness offered by Jesus on the cross is indeed open to ALL, but only applies to those who through faith and repentance receive it, as was in the case of the thief at the cross. The other robber represents the unrepentant people of that time, who obviously could not receive the grace of salvation.

Building on the above discussion, we can now answer the question more directly: “Did Jesus forgive “all” witnesses at the foot of the cross? “

Peter and Judas both opposed Jesus, but Peter, who denied the Lord three times, was forgiven, whereas Judas was not. Why? Because Jesus prayed for Peter but not for Judas (note).

Jesus said to Peter, “But I have prayed that you may not lose faith, but that you may strengthen your brothers (Luke 22:31).” To whom did Jesus pray for Peter? Praying to God the Father, of course. “Intercession” is the duty of the High Priest. Therefore, the “them” in the phrase, “Father, forgive them,” obviously refers only to “the Elect” among the masses, a group of people chosen by God the Father befo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As for Judas, Jesus once said, “The Son of Man needs to die, as it is written of Him, but woe to him who betrays the Son of Man. It would have been better for him not to have been born in the world (Matthew 26:24).” Obviously, disciple Judas was not one of among the ranks of Elect.

(Note) The Bible does not explicitly mention Jesus praying for Judas. However, as recorded in John 17:6-19, Jesus did pray about His disciples, but Judas was not specifically mentioned in the prayer. The scope of Jesus’ prayer for Judas is not specified in the Bible. The object of His intercession in John 17 (known as the “High Priestly Prayer” passage) is exclusively the El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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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 四旬期感言

By TC Lo (盧天賜)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祂在地上是絕對有赦罪的權柄的。 所以當他願意赦免罪人的時候,祂就立刻施行赦免。但這一次 (也可能是聖經中唯一的一次),祂說,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為什麼就是這一次,耶穌特意訴諸於天父的名去施行赦免呢?

首先,我們先看看這「十架七言」之一的上半句: 「父阿,赦免他們」。俗語說:「有關係,就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就有關係。」 耶穌這次是藉着與父神拉上關係以加強赦免的能力和表達其重要性。這種解釋似乎沒有明確聖經根據,但本身也沒有錯。然而,有一些牧長,帶着牧人的情懷,盼望會眾知道:「如果連父神都赦免你,你還不去赦免別人嗎?」這種說法,有鼓勵群羊去學習赦免的功課的作用,在生活應用的觀點上,是無可厚非的,但似乎,不是合宜於釋經。筆者認為,這次耶穌訴諸於天父的禱告,乃是要帶出一個信息:「我現在上十字架是為了你們的罪作無瑕疵的祭品, 一次獻上永遠獻上,但再不多時,我將會升天得榮耀,成為永遠的大祭司,這是你們應該知道的。」大祭司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為選民「代求」。「代」就是作「中保」之意,所以當耶穌說「父阿!」乃是要表達祂將會是那希伯來書中所提及的「永遠的大祭司」,為民代求。耶穌是在臨別前傳遞這個永誌不忘的重要教義。

現在我們思想下半句:「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他們真的不䁱得嗎?他們不但選擇釋放大罪犯巴拉巴,反而堅持釘死那位「連彼拉多都找不出他的罪行來」的耶穌。這顯然是明知故犯的行動,怎能說「他們不曉得」呢?連與同釘十架的兩位強盜(一惡一善)都知道, 群眾怎會有藉口說不知道呢?但這卻是耶穌親口所說的話,是一定不會錯的。那麼我們如何去理解它呢?

當耶穌說「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時,耶穌指的是:那些 (即所有) 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的人的確是不知真情的,因為他們沒有「完全」理解自己的罪有多嚴重,就是:「他們正在將上帝的獨生子釘死在十字架上」 的事實。然而,無知並不能免除他們的罪孽;無知只是凸顯了人類墮落的深度,我們可以在沒有充分了解其嚴重性的情況下,犯下如此令人髮指的行為。然而, 上帝将按照他們所知的審判他們。

現在我們把上下片語放在一起,「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就引發另一個問題:「耶穌是否赦免了當時 “所有” 的目睹者呢?」如果你的答案是「是」,你就等同於贊成不附合聖經的「普救論( universalism)」了。

聖經所講的寬恕,並不是在不悔改的情況下全面赦免所有的罪人。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提供的赦免是向所有的人開放的,但只有那些透過信心和悔改的人才能獲得赦免,十架旁的一位強盜是一例也。另一位強盜就代表了當時死硬不悔改的人,顯然他們不能獲得救贖之恩。

建立在以上討論所基礎上,現在讓我們可以更直接地回答這個問題:「究竟耶穌是否在十字架上赦免了 “所有的” 目睹者呢?」

彼得和猶大同樣背叛耶穌,但三次不認主的彼得獲赦免, 而猶大卻沒有。為什麼呢?因為耶穌為彼得禱告,而沒有為猶大禱告 (註)。耶穌對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路加22:31)。」耶穌向誰為彼得祈求?當然是向父神祈求。「代選民祈求」是大祭司的職責。所以,「父阿,赦免他們」中的「他們」顯然是單指群眾中「所有」在創世以前被父神揀選的一群「選民」。耶稣曾說,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顯然, 猶大一定不在選民的行列之中。

(註) 聖經沒有明確提到耶穌為猶大祈禱。然而,正如約翰福音 17 章 6-19 節所記載的,耶穌確實為他的門徒禱告,但這段禱告中沒有特別提到猶大。聖經中並沒有詳細說明耶穌為猶大禱告的範圍, 但約翰福音 17 章 (被稱為 “大祭司的禱告” 段落) 的代禱對象顯然是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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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新地 (天堂)

Edited & Translated by T.C. Lo

由於世上沒有任何情況可以與地獄的痛苦相提並論,因此世上也沒有任何歡樂可以準確地比喻天堂的奇蹟。

正如我們發現聖經中地獄的冷酷可怕的形像一樣,我們也發現聖經中天堂的豐富而有希望的形象。它被比作樂園,亞伯拉罕的懷抱,以及從天而降的榮耀之城。新耶路撒冷被描述為半透明的黃金街道、有珍貴寶石牆的地方、以及永恆和永恆的歡樂的環境。

關於天堂,最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存在的東西以及它存在的東西。

  • 將會不存在的事物包括:眼淚,悲傷,死亡,痛苦,黑暗,不敬虔的人,罪,聖殿,太陽或月亮,以及亞當罪孽的咒詛(參考創 3:14-19)。
  • 天上存在的事物包括:聖徒,生命水的河,醫治的果子,神的羔羊,敬拜,婚宴羔羊和他的新婦,上帝未遮蓋的面容,以及公義的日頭。

天堂就是基督所在的地方。這是與神人相交的永恆幸福。喬納森·愛德華茲 (Jonathan Edwards) 在試圖表達信徒將在天堂中找到的喜樂時寫道:

聖人將在愛的海洋中暢遊,並永遠被神聖之愛的無限明亮、無限溫和和甜美的光芒所吞沒;永遠接受光、永遠充滿光、永遠被包圍與它一起旋轉,並永遠地將它反射回它的泉源。

雖然聖徒會喜歡與他們的神和救主相交,但沒有理由相信他們不會認識他們在地球上認識的聖徒並與他們相交。天堂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居所。

在天堂裡會有不同程度的祝福。保羅用同一個天上不同亮度的星星閃耀來比喻這一點。然而,有幾點需要澄清。

  • 首先,所有的星星都會發光。也就是說,天堂裡沒有不快樂的事。所有人的幸福都超越了我們最有洞察力的想像。
  • 其次,基督的贖罪工作對所有聖徒都有同樣的拯救功效。
  • 最後,信徒的「行為」雖然「值得」或多或少的祝福,但本身並不好。相反,上帝至高的喜悅將這些行為視為有功德。他這樣做只是為了基督的緣故。

地獄最大的恐怖在於它的永恆性,而天堂最大的快樂之一就是保證它永遠不會結束。最後的敵人,死亡,將不復存在。路加福音 20:34-38 向信徒保證,天上的賞賜是永遠的。

天堂最大的喜樂是幸福的異象 (beatic vision),就是看見神的面容。然而,這種難以言喻的喜悅,卻是透過靈魂的眼睛流露出來的。神是靈,選民將在靈中看見祂。這是基督贏得的獎賞,也是祂的孩子們享受的獎賞。(更正宗助讀本) P.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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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自由」?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有一位「面書友」向我提問: 「我熱愛自由,並將永遠追隨自由。我喜歡自由帶給我的快樂。這是一種舒適、無拘無束的享受。不要在意別人的看法。你自己的喜好就是自由。愛自由就是愛自己。你怎麼認為?」

從這段話中似乎看出她對「自由」的看法,認為自由就是「為所欲為」。其實這就是今天美國社會文化的「色调」。人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只要他們不傷害他人就好了。因此,自由被認為是一種社會認可的唯一無條件的善。為甚麽他們強調「無條件」呢?因為他們認為「條件」便是「限制」,「限制」就是「消除自由」。例如,按照《十誡》而生活就是一種限制。換句話說,在沒有觸犯律法的情況下,為什麼要試圖將一套道德權利價值觀加在每個人身上呢?這是他們的質疑。

這種「不傷害別人」的原則,似乎使選擇自由成為一種自我糾正的絕對金科玉律,以至為我們共同生活和社會秩序提供指導,而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宗教或道德價值判斷。據此,今天唯一的道德絕對 (moral absolute) 應該是「自由」,唯一的罪惡應該是「不寬容或偏執」。

哲學家區分了「積極自由 (positive freedom)」和「消極自由 (negative freedom)」。

我們現代文化的自由觀念是完全負面的。只要沒有人限制我們的選擇,我們就是自由的。然而,這個概念太單薄,太不夠充分了。

(1)消極自由是拒絕任何對我們選擇的障礙或限制的自由。

(2)積極自由是利用我們的自由以特定方式 (目標導向) 去生活的自由。

追溯其源,這種「絕對消極自由」的想法來自後現代主義的思維,就是對任何道德基礎都要產生懷疑。其結果是:自由不是達到目的的手段,自由就是目的的本身。這就像陽光下舞動的一粒塵埃一樣,它是自由的,隨意地飄來飄去,但它最終落實在地上那一個位置,它卻無法預測或甚至不在乎。所以,對這粒塵埃而言,自由變成它存在的「目的」而不是一種「手段」去達到特定的目的,可說是一種無目的的「自由」。

然而,真正的自由「需要目的」,我們希望帶著自由降落在某個預定地方,那個「目的」才是真正的「價值」;自由不可能是最高或唯一的價值。

我們必須利用我們的選擇自由來做某事——但我們的文化非常害怕說出那件事應該是什麼或我們應該降落在哪裡。為什麼?因為我們擔心如果我們告訴人們 “你應該這樣做”,這就會限制了他們的自由,所以我們只有隨波逐流,「尊重」他們那負面的自由,而被人稱許為「寬容大量」。

只有當「自由」能夠讓你真正做一些好事時,它才是好的。例如,如果你要有一個美滿的婚姻關係 (良好的目的),你就要接受束縛, 放棄一些「負面的自由」,你就不再像單身漢一搬, 我行我素了。

消極自由是一個不穩定的狀態,是一個不完整的故事。如果我們拒絕為了做一些積極的事情而作出承諾 (commitment) 並減少我們的消極自由,那麼我們就不是完全自由的。自治 (為所欲為) 本身是不完整的。「不完全的自由」就等於「沒有自由」。所以「真自由」就是從「負面自由」中被釋放出來。如何被被釋呢?耶穌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約翰福音8:36)

參考:「Making Sense of God—-An Invitation to the Skeptical」byTimothy Keller (提摩太.西凱勒) 著; 第104-110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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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mishes that Christians should be Beware of 

By Tin-chee Lo

John Newton (1725-1807) was the author of the lyrics to “Amazing Grace.” This hymn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and widely recognized songs in the world, beloved not only by church choirs but even by people from different cultures and backgrounds. He also wrote an interesting book entitled <Seven Christian Blemishes>. The “blemish” referred to in his book is something that is not helpful for spiritual growth, but it is not a sin, nor is it something prohibited by the Bible. John Newton pointed out with his heart of a pastor that if these “blemishes” are allowed to develop, it will easily evolve into a lifestyle which will hinder the spiritual growth of a Christian, just like a frog dies in slowly from cold to boiling water without realizing it.

John Newton’s writing is very unique, quite similar to that of the style of the <The Pilgrim’s Progress> written by John Bunyan. He uses the names of some outlandish fictional characters to illustrate the nature of these seven blemishes in a metaphorical way. The names of these made-up characters are: Austerus, Humanus, Prudens, Volatills, Cessator, Curiosus, Querulus.

This article, however, picks only one of the seven characters for discussion: Querulus. This quirky name was borrowed from the English word “querulous” which means “complaining”, “picky”, “whiny”, “irritable”, and “grievous”. John Newton creatively and humorously twisted the word “querulous” into “Querulus”.

Let me rewrite John Newton’s story about Mr. Querulus in our modern-day context:

Mr. Querulus likes to talk about politics. He often denounces the mismanagement of public affairs, but he has no touch of the source of the giant wheel that drives the government machinery. No matter how loudly he shouts, he cannot speed up or slow down the bureaucratic wheel of government. Mr. Querulus has neither legal qualifications as a judge or lawyer, nor has he ever received academic degree on Public Policy. He is also not a historian nor journalist. Why is he so troubled or intense about politics? His information comes from CNN or Fox News, TV talk shows, YouTube, ChatGPT and other social media, as well as some friends who share the same views as his. If Mr. Querulus is just a member of society, then his troubles will just become his own personal blemish. But if Mr. Querulus is a Christian, his troubles are not just blemish; what’s worse is that he runs counter to the biblical teaching of “Do not be conformed to this world” and unknowingly forgets the sovereignty of God. Although Mr. Querulus is critical of society or the government, if he has the opportunity to live in another country for three or four months, after coming back, he may feel that the country he lives may not be as bad as the country he always criticized.

But if a Christian is placed in the field of public service, such as being a civil servant or supervisor in a government department, or even appointed as a high-ranking official, there is no doubt that he should be loyal to God’s call on him to be in politics and use all legal methods to improve the Society. Based on his Christian worldview, he should do things to benefit citizens and their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The noticeable biblical examples for God fearing politicians were Prophet Daniel, an important minister of the five pagan dynasties, and Joseph who were sold by his brothers but rose to prominence as the prime minister of the Gentile Egypt. They both unquestionably and steadfastly bore good witnesses for God.

For Mr. Querulus, the best thing for him is to “let the dead bury the dead!” Instead of making noises about political issues, it is better to use the rest of his life to achieve better goals, such as diligently studying the Bible, helping other believers to grow, and if possible, participating in the teaching ministries, because teaching can be a good means of learning too. 

Most people, including Christians, are powerless to change the political reality, as the workings of the heavenly bodies are unaffected by the controversies of astronomers. However, they can perform more fruitful services such a praying for the government leaders as taught by the Bible.

Mr. Querulus’ zeal is not only unhelpful to others, but also harmful to himself. He makes himself suffer mentally and diverts his thoughts from more important things and prevents him from feeling the blessings and worth that he actually has.

Let us not misunderstand that John Newton was an “anti-politic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he was very interested in improving social policies. Let’s first look at his background: John Newton was a British sailor whose job was to participate in the transatlantic slave trade. Once, when he was on a stormy sea, he experienced a profound spiritual transformation. He later became increasingly aware of the immorality of his involvement in the slave trade. He transformed from the captain of a slave ship to an outspoken and ardent advocate of the abolition of slavery. John Newton eventually gave up his career as a seafarer and became an Anglican priest. He began to speak out against slavery, using his experience and insights to convince others of its evils. He published an influential pamphlet entitled “Reflections on the African Slave Trade.” His collaboration with his friend William Wilberforce and other abolitionists played a key role in the abolitionist movement in Britain. Later, William Wilberforce also wanted to become a priest, but John Newton strongly discouraged him and encouraged him to participate in politics and he eventually became a member of Parliament. William Wilberforce also gradually realized that being a politician was God’s calling for him. Through his gift of eloquence, William Wilberforce exerted a huge influence in the British Parliament, which finally led to the abolition of the slave trade in Britain.

John Newton, with deep pastoral love, intended to help us to identify our blemishes in our interactions with the world. Christians should be grateful that they have discovered their blemishes. These blemishes can easily overshadow the sweet aroma of the Gospel and taint the collective witness of the local church. Let us look at ourselves and see our sin and be willing to change the way we live our l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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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注意的瑕疵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約翰·牛頓 (John Newton,1725-1807) 是《奇異恩典》歌詞的作者。這首讚美詩已成為世界上最受歡迎和廣泛認可的歌曲之一,不但教會詩班喜歡,甚至在不同文化和背景的人們中也引起了共鳴。他也寫了一本有趣的書, 書名是《Seven Christian Blemishes (基督徒七大瑕疵)》。書中所指的「瑕疵」是一種對靈命長進沒有幫助的東西,但它不是罪,也不是聖經所禁止的東西。約翰以牧者的心肠指出: 如果基督徒讓這些「瑕疵」發展下去,就很容易演變成一種生活形態,那就會妨礙基督徒的靈命長進,就像青蛙在慢慢沸騰的溫水中漸向死亡而不自知。約翰·牛頓的寫作很奇特,頗像約翰·本仁 (John Bunyan) 所寫的《天路歷程》的寫作風格,就是用一些奇異的虛構人物的名字,透過寓意的方式來表達這七個「瑕疵」的本質。這七個虛構人物是:Austerus, Humanus, Prudens, Volatills, Cessator, Curiosus, Querulus.

但本文只討論其中一個人物: Querulus。這個古怪名字是從一個英文字 Querulous 演變而來的。這個英文形容詞的意思是「抱怨的, 爱挑剔的, 发牢骚的, 易怒的, 鸣不平的」。約翰把 Querulous 幽默地借音扭曲為「Querulus」,可音譯為「奎魯斯」。但中文讀起來很拗口,所以我把「奎魯斯」改名為「吹水佬」。這個名字的典故是:有些人談笑風生,講到興高采烈的時候,口沫橫飛,熱情洋溢,和他們一起也頗有樂趣,廣東人稱這種人為「吹水佬」。但當談到政治或宗教的事情時,其中有些人非常敏感,有時甚至會鬧到面紅耳熱。現在我把 約翰·牛頓 的文章用今天的語言去表達, 使讀者更感切身。

「吹水佬」喜歡談政治,他常常譴責公共事務的管理不當,但他卻沒有接觸到推動政府机制的巨輪的源頭。 無論他如何大聲疾呼也不能使政府的官僚巨輪加速或減緩。「吹水佬」既沒有合法的法官資格,也從未受過「公共政策」的學術研究,他也不是歷史學家, 為什麼他對政治會那麼煩惱或激烈呢?他的資料來自報紙新聞,電視節目,YouTube, ChatGPT 及其它各社交媒體, 或從一些同聲同氣的朋友那裏來的。如果「吹水佬」只不過是社會的一份子,那麼他的煩惱就只不過成為他個人的「瑕疵」而矣。但如果「吹水佬」是基督徒,他的煩惱就不僅僅是「瑕疵」 , 更糟糕的是,他與「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的聖經教導背道而馳,且不知不覺地忘記了上帝的主權。雖然「吹水佬」對社會或政府有批評,但如果他有機會到別的國家住了三四個月,回來後,他可能會感到他所住的國家並沒有他所批評的那麼糟糕。

但如果基督徒被置於公共事業的領域內,例如在政府機構作公務員或主管,甚至当高官、無疑地, 他應該忠於上帝對他從政的呼召,並透過一切合法的方法,去改良社會,本於基督教的世界觀去造福市民及子子孫孫,就好像五朝重臣但以理先知一搬,為上帝作美好見證。另一位從政的好榜樣就是約瑟。他的言行在外邦人面前,為神作了不可磨滅的見證。

對「吹水佬」來說,最好就是「讓死人去埋葬死人」吧!與其在政治議題上大肆喧嘩,不如好好地利用自己一生餘下的時間來實現更好的目標,例如好好地研讀聖經,幫助信徒,若是可能,多參與一些教導性的事工,因為教學是可以相長的。基督徒, 或者是大多數的人民, 都無能為力改變現實,但他們可以透過為國家祈禱,做出更重要的事奉,而不是對他們「無能為力去改變的事情」諸多挑剔,甚至與他觀點不同的人鬧到面紅耳熱,不歡而散散。就好像天體的運作不受天文學家爭議的影響一樣。「吹水佬」的熱心不僅對別人無益處、對自己也有害。他弄到自己在精神上痛苦,並把他的思想從更重要的事情轉移、並阻止他感受到他實際擁有的那些祝福和價值。

我們不要誤會 約翰·牛頓 是反對基督徒談政治。剛剛相反,他對改進社會政策非常有興趣。首先讓我們看看他的背景。約翰是一位英國水手, 他的工作是參與跨大西洋奴隸貿易。他在一塲暴風雨中的海上,經歷了深刻的屬靈轉變。其後他越來越意識到自己參與奴隸貿易的不道德行為。他從奴隸船的船長改變成廢奴主羲的直言不諱的熱心倡導者。約翰·牛頓最終放棄了航海事業,成為英國聖公會牧師。他開始公開反對奴隸制,利用自己的經驗和見解說服其他人認識到奴隸制的罪惡。他出版了頗具影響力的小冊子《對非洲奴隸貿易的思考》。他和他的一位朋友 威廉·威伯福斯 (William Wilberforce) 及其他廢奴主義者的合作,在英國廢奴運動中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後來威廉·威伯福斯也希望成為牧師,但 約翰·牛頓 極力勸阻,並鼓勵他參與政治成為國會議員。威廉·威伯福斯 也慢慢意識到「從政」是上帝對他的呼召。藉着他那雄辯的恩賜,威廉·威伯福斯 在英國國會中發輝了非常巨大的影響力,使英國最終廢除了販賣奴隸制度。由此,我們不要誤會 約翰·牛頓 是「反對政治」的人。剛剛相反,他對政治有一個正面的看法,正如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說的那樣:「政」就是「眾人的事」;「治」就是「管理」之意。所以「管理眾人的事」就是「政治」。難道社會不需要有人管理嗎?

約翰·牛頓 以牧者之愛,打算幫助我們所有人找到與世界互動中的性格缺陷。基督徒應該已找到自己的缺陷而心存感激。這些性格特徵很容易掩蓋基督甜美的香氣,污染當地教會集體的見證。讓我們審視自己,看到我們的罪而願意改變我們生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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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詩篇九十篇看如何得著智慧的心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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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

90:8 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

90:9 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

90:10 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

C’

90:11 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

90:12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90:7) 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

公義聖潔的上帝絕不會視有罪為無罪。 上帝對罪人的回應,乃是用祂的忿怒來提醒他們,讓他們知道自己得罪了上帝而悔改。 C.S. 魯益師曾经写道:「神在我们的快乐中,对我们耳语;在我们的良心上,向我们说话; 但却在我们的痛苦中,向我们唿喊:这是祂的扩音器,以此唤醒这个聋聩的世界。」 或許容我加上一片語:「上帝在我們犯罪中,爆發祂的震怒,」好叫我們因祂的忿怒而驚惶像快被火消滅的那樣。舊約聖經常把上帝的憤怒比喻為烈火,表喻有練淨的作用。神的怒氣不但讓我們知罪而悔改,並期望我们能通过祈祷向他求助,使我們再次听到他的耳语,所以我們可這樣說,神的震怒是祂對罪人的愛的一種表達。

(90:8a) 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

上帝用憤怒來喚醒罪人,但頑固的罪人往往無視上帝的警告。上帝便用不同的方式來對付我們的罪。對於我們那「明知故犯」的罪行,上帝一項一項地將它們陳列在自己的面前、使罪人和祂一起看看罪的黑暗和醜陋。正如耶穌所點出來的那樣,「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馬太15:18)。」聖經還有數處將人的罪孽表露無遺。

(90:8b) [] 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

「隱惡」是把我們的惡隱藏起來,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我們的罪行是可以在人面前隱藏的,但在全知和全然聖潔的上帝面前,我們又怎能隱藏呢?「無所不知」是上帝的屬性之一,我們怎會那麼愚蠢把自己的惡隱藏起來?

我讀到滕近輝牧師的《使徒時代教会十二危机》一書, 內中有一段發人深省的話:「欺哄自己的方法不一, 最巧妙的一種是安慰自己的良心. 那一個人不善於此道呢? 信徒在良心受責備的時候, 常常使用極巧妙的方法, 把心中的不安擺脫掉, 或把良方的刺尖折斷. 人十分懂得逃避心中微小声音的藝術, 個個是对付良心責備的能手, 老練而富有智謀. 難怪聖灵要藉着良心的感動, 在信徒身上作深刻而徹底的工作, 是何等的不易! 衪的手很難抓着我们的心, 我们太滑了。」

多年前,我聽到一位牧師的道,內中他說到有一位基督徒少女愛上了一位不信主的年輕男子。她心裏一直不平安,便去問牧師: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可不可以結婚?牧師說,聖經不是明說「信與不信,原是不配嗎?」她憂憂愁愁地離去。過幾天,她又去問另一位牧師,牧師也照樣回答她。她還是不服氣,於是又再去找另一位較年長的牧師。這位有解經恩賜的牧師說,「其實這一節聖經不是論到婚姻的,乃是…」當她聽到這一句話時,她的良心得到了安慰,牧師以下所說的話她都不再留意聽了,懷着被安慰的良心,高高興興地與牧師告別了。你看,良心的作用是多麼巧妙的!

聖經中也有例子:先知約拿明明知道上帝是全知的,但他似乎當作上帝不知道,而逃避上帝對他的使命。約拿是上帝重用的先知,耶穌也用他的故事向門徒預言祂即將到來的身體復活。所以我們可以斷言約拿不會是愚蠢的。但約拿為甚麽會躲在船艙下,以為上帝看不見他呢? 當約拿回顧以色列的歷史,他清清楚楚知道耶和華是恨惡亞述人而深愛以色列民的。所以我想,約拿會這樣想:「上帝召我向亞述人傳悔改之信息,大可能是上帝正在試煉我,看看我有沒有明白上帝最終的心意。」當約拿越向這個方向想,他就越覺得這次上帝對他的命令其實是上帝給他的試煉,因此,他認為不順從這一次的使命,才能在這次試練中得勝。呀!他的良心開始受到安慰了,不再責備他了,所以他不但理直氣壯地違背上帝的命令,反倒覺得這才是真正討神喜悅的方法,因為他認為這是順服上帝最終旨意的表達。這就是約拿的「隱惡」。

約拿逃避上帝的命令是因為他不願意去對尼尼微城傳神的旨意。約拿擔心尼尼微人會悔改而得到上帝的憐憫,他想看到上帝降下審判。所以當一個人過分強調自己的「意願」而把它放在上帝的命令之上,他就等於把自己的惡隱藏在自己的想法之內,使他看不見上帝的旨意。這也是一種「隱惡」了。然而,上帝將此人的隱惡以一種故事式的行動擺在約拿的面前和上帝自己的面光之中,就是約拿被大魚吞嚥,經歷了三天三夜的困境後,他最終悔改並履行了上帝的使命。这个故事表明,即使我們知道上帝是全知的,我們也會作出不順服的逃避。

上帝如何對付我們的「隱惡」呢?就是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他自己的面光之中,讓他真理的光暴露我們「安慰良心」幌子,和沖昏了頭的「自以為是」的想法。

(90:9a) 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

基督徒的成聖生活是一個不斷掙扎的生活。保羅把自己的掙扎寫在羅馬書中寫道:

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我們的心靈是「善惡之爭」的戰場;是「老我」與「新人」角力的武台;是活在上帝「震怒」與活在上帝「憐憫」之間的交接点。但值得感恩的是,聖靈保證我們得勝: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90:9b) 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

我們對時間的感受往往在乎我們的環境和我們的心態。有小孩子的父母親往往覺得一日的時間很長。一早起來,為孩子預備早餐,然後送他們上學;下課後,送他們去參加課外活動。回家後準備晚餐;飯後督促孩子做作業,再陪他們玩耍直至他們洗澡及上床為止才可坐下休息。星期六還要帶他們去學打球或彈琴;作父母親的便感嘆地說,日子真是漫長呀!然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轉眼孩子長大了,準備離家進大學。作父母的又感嘆地說,啊!一年一年地過得真快呀!在不知不覺中,轉眼間便到了退休年齡,突然又感到光陰似箭,日月如梭。當我們出生時,臍帶一斷便是第一個呼吸的開始;當我們離世那一刻,也是以「一聲歎息」為結束。這豈不是人對時間的感受嗎?

(90:10a) 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

年日的長短,雖然在主觀上是有不同的感受,但在客觀上的確是可以數算的。如唐代的詩人杜甫所說,「人生七十古來稀」。但今天活到八十, 九十,甚至一百歲也不算稀奇。然而, 一生的年日與永恆相比,也只不過是像昙花的一现而矣。

(90:10b) 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

我們的一生真的是全部都是勞苦愁煩,沒有好過的日子嗎?我想不是的。舉凡嬰孩的出生,生日喜慶,出外旅行,重病得癒,久別重逢等,都是大部分人都曾經歴過的好時光。我們怎能以憤世嫉俗的態度去認定人生只有勞苦愁煩呢?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上帝是喜歡我們獲得喜樂的,因為祂是喜樂的泉源。但罪人的問題總是這樣:好的事情不去數,感恩的事情不去算,而壞的事情卻耿耿於懷。我們更忘記了羅馬書八章28節所說,萬事中有好事也有壞事;而甚至壞事,對愛上帝的人來說,都是有益處的。然而對一個不愛上帝的人來說,他的一生的確是只有「勞苦愁煩」。我們如何去理解這道理呢?

奧古斯丁認為, 從根本上來說, 塑造我們的不是我們所相信的,也不是我們所思想的,甚至不是我們所作的,而是我們所愛的。當我們問 「這個人是不是一個有美德的好人」 時,其實我們想問的就是 「他熱愛什麼?」。因為對奧古斯丁來說, 人類的美德 (如勇氣和誠實)其實是某種愛的形式。勇氣就是愛鄰舍的福祉多過愛自己的安全。誠實就是愛鄰舍的利益多過愛自己的利益,甚至會因此行動而將自己置於不利的地位。很多人把罪的定義簡化為「缺乏愛」。

但奧古斯丁認為所有的罪都不是因為缺乏愛,而是把「愛的層次」弄亂了。我們常常多愛一些不重要的東西而少愛一些重要的東西。這些愛的混亂就成為我們不快樂的原因。例如,熱愛工作並沒有什麼錯,但如果你愛工作勝過愛家庭, 婚姻大可能會失控。賺錢也沒有不對,但是如果你愛錢財多過愛公義,你就會出問題。有些從商者揚言愛社會平等與正義,但當他作出商業決策的時候,由於他愛自己的繁榮過於愛別人的福利,就可能會做成剝削別人的後果,因為他的愛失去正確的次序。簡言之,你在此刻最深愛的東西,就決定你在此刻作出的決定和行動。

勞苦愁煩的相反是喜樂。喜樂的源頭是上帝。 奥古斯丁在这里提炼了圣经的人性观。人类是按照三位一体的上帝的形象创造的——圣父、圣子和圣灵。从永恆起,这三位神圣位格就以无限的喜乐和荣耀彼此相爱。我们被创造是为了通过卓越地爱上帝和荣耀上帝来体验这种喜樂。无论我们是否承认上帝,因为我们是为此而被创造的,所以我们总是会在与神的爱的交流中寻找无限的快乐。不愛上帝的人總是會转向世界上的事物来给予他们快樂。但是当我们忽视愛的秩序,将我们的爱集中在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的身上时,我们不但犯了罪,而且經歷到即使是最好的世俗東西,也无法让我们满足,因为我们生来就是为了获得那種神聖的快乐和满足而活的。而世物却无法产生这种满足感。正如奥古斯丁在《忏悔录》开头对上帝所说的一句著名的话:「你激励人们以赞美你为乐,因为你为自己创造了我们,我们的心只有安息在你里面,才能得到真正的安息和喜樂。」 我们是为上帝而造的,因此没有什么可以提供我们「只有上帝才能给予的」无限喜乐。詩人說得對,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詩16:4)」。這就是「人一生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的意思。

(90:10c) 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

「轉眼成空」又是再指出人生的短暫和空虛。我們與上帝約會的一天終於來到了。在你的追思禮拜中,孩子帶着依依不捨的心情為你頌讀悼词。不管你在生前作了多麼豐功偉績,你的生平也只不過是一兩頁紙的描述和用不超過廿分鐘的時間向人宣讀。那時,你在永恆中便明白到,你所度盡的年歲、豈不是好像「一聲歎息」嗎?

(90:11) 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

上帝的義怒是帶着權柄的。沒有權柄的怒氣只不過是一種「發脾氣」或「出氣」。要了解「上帝的權勢」我們可從了解「地上政府的權勢」開始。保羅在《羅馬書 13:4》寫道,「因為他 (地上的官長) 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 (有施法的杈柄).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這𥚃我們看到「杈勢」,「怒氣」,還有「義務」是一體的三面。稅務局的「杈柄」是由它可以把「繳稅的義務」加於國民身上表達出來;並具有施法的「怒氣」向不順服者執行。同理,至高無上的上帝的宇宙性「杈勢」是由祂可以把「順服的義務」加於整個受造界表達出來;凡不順服的國民必因祂的「怒氣」而驚惶甚至消失。然而,稅務局的杈勢還是有限的,國民可以不同意它所加予的責任而訴諸高等法院。稅務局和高等法院都是「該受敬畏」的機構,但高等法院「所該受敬畏」程度比稅務局高, 因為它有最終的發言權。所以高等法院所具有的「怒氣權勢」比稅務局的「怒氣權勢」更強有力。我們在此看到「怒氣的杈勢」是與「該受的敬畏」的程度成正比的。上帝在全宇宙中是至高無上的,所以我們不可輕看他的怒氣。因為祂配得那無與倫比的「該受的敬畏」。

(90:12)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我們不能不承認在這個罪惡墮落的世界中沒有一件完美的事,也沒有一個完美的決擇,直到我們進入了新天新地才行。科技的進步帶來環保的問題;豐厚的投資回報必涉及大的風險;选择更多的休闲时间就意味着牺牲工作效率;精巧玲瓏的電腦需便於攜帶,但視屏一定短小,對閱讀不便。長壽當然是可喜的事,但看到自己兒女先比自己先離世的機會更大,這也算是人生悲傷事。婚姻帶來快樂,但誰能說美滿的婚姻就不會有吵架的時刻?「悲傷」往往是「愛」的代價。所以在這不完美的世界中,我們沒有完美的答案,也不能作出天衣無縫的決擇,我們只有权衡的答案而沒有完美的答案。要在各種因素中作出权衡就需要智慧。我們如何得着智慧呢?如何分辨我們的决擇是討上帝的喜悦呢?我們就需要從上頭而來的智慧。詩人摩西告訴我們要學習「數算自己的日子」。數算「過去的日子」或可把往事作前車之鑒,或想起上帝在過去的帶領而激發感恩之心,這是很好的,所以我們應該回顧過去的日子,數算上帝在過去給了我們的厚恩。但單單數算過去的日子也會使人驕傲;惟有學習數算「餘下的日子」,我們才可以得著智慧的心,並認識到珍惜光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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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Select the Sermon Theme

By TC Lo (12/23/2023)

Christmas or Christmas Eve falls on a Sunday roughly every 11 years. Tomorrow morning 7:00 AM, Christmas Eve, to the on-line Church <天空聖城> which I am serving, I shall preach a message based on John 1:1-18. 

A question being asked: “TC, why do you preach John on Christmas Eve?” This seems to be a trivial question on the surface, but beneath which there is a strategic answer. Therefore, I love to take this opportunity to answer this rare question from a historic context.

Traditionally, most preachers preach Christmas message with such popular passages as Luke 2:1-20 (the nativity story), Matthew 1:18-25 (Joseph’s perspective), and Isaiah 9:6 (a prophecy about the birth of Jesus), but I use a different methodology to select sermon Scripture. 

Within Christianity, the use of pre-assigned, scheduled readings from the scriptures can be traced back to the early church, and seems to have developed out of the practices of the second temple period. Before Reformation,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Roman Catholic and Protestant distinction, the Middle Age Church designed the “Lectionary” to make sure the preachers follow the instruction of Matthew 24:45 to “give them (congregation) their food (the Word) at the proper time (按時分糧).”  After the Reformation, Protestant churches freely developed many lectionaries to achieve the same goal. 

A Lectionary, in a word, was a schedule of assigning a host of suggested passages for each and every Sunday of the year in a three years cycle, so the congregations are well fed with a broad spectrum of the Bible and the preachers have no trouble of thinking “What should I preach this coming Sunday?” In this approach, the preachers have lots of freedom to choose from for their expository sermons, yet they don’t have totally unrestrained freedom to pick whatever they like or pick the most familiar ones; otherwise, for example, the congregation may hear “1 Corinthians 13” many times over within a year.

The Lectionary I use is the modern version which can be found in:

https://lectionary.library.vanderbilt.edu/texts.php?id=113

For this Sunday, John 1:1-18 is the verses I have selected from the pool of suggested passages. After all, having studied carefully, we all will be convinced that John 1:1-18 DOES have a very strong Christmas message!  So, the Lectionary designers were not ignorant of the timely-ness of seasonal considerations.

In passing, may I humbly suggested that the guest-speakers are to take this into considerations when going to your hosting church to pr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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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聖誕節感想 (2023 Christmas Reflection)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聖經不是神話傳說,它是建立在歷史事實的架構上。但上帝在適當的時刻直接插手於人類歷史當中,使那段時代成為「救贖史」。如: 亞伯拉罕的蒙召,以色列人出埈及,大衛王朝的盛衰,巴比倫的被虜等。當這些事件累積而達到高峰時,便是「日期滿了」的基督降生時刻。這是聖誕節的由來。

出埈及記是非常重要的救贖史。埈及王法老之名號Pharaoh中間有 “RA” 兩字母。RA 是太陽神之意。 法老自己認為他是太陽神之子。當摩西面對紅海,前無去路,後由追兵之際,那本來作為帶領以色列人的雲柱現在轉到他們後邊立住,擋住法老大軍,成為以色列人的保護。然而法老所拜的太陽神,現在被烏雲遮蓋,使他失去方向,喪失理智,以致作出愚蠢的決定,下令他的兵馬追趕色列人,結果全軍覆滅, 葬身於紅海。

聖誕節是普天同慶的日子,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很快樂的,因為他們可能正在面對感到絕望的紅海,可能是失去工作或患了絕症;後面又有債務的追兵,或老闆規定的工作截止期限的追兵,他們怎能快樂呢?但降世為人的耶穌是我們的火柱雲柱, 祂與我們同在,衪是我的指路明燈,又是我們的保障,祂總是會給我們一條意想不到的出路。只要我們信靠這位稱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的耶穌,我們的不快樂就被轉為滿有喜樂的昐望,因為祂曾應許說: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太11:28) 。

2023 Christmas Reflection

The Bible is not a myth or legend; it is based on historical facts. But God directly intervened the human history at the appropriate moment, making that era a “redemptive history.” Examples abound: the calling of Abraham, the exodus of the Israelites,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Davidic dynasty, the Babylonian Captivity, etc. When the accumulation of these historic events reached its climax, it came the birth of Christ “when God’s time had fully come.”

Exodus was a very important history of redemption. The identity of the Egyptian King, Pharaoh, has two letters “RA” in the middle which means sun god. Pharaoh himself believed that he was the son of the sun god. When Moses faced the Red Sea, with no way forward and the pursuers behind him, the pillar of cloud, which was originally used to guide the way of the Israelites, now stood behind them, blocking Pharaoh’s army and becoming the shield for the children of God. However, the sun god that Pharaoh worshiped was now covered by dark clouds, causing him to lose his direction and reason, so he made a fool’s decision to order his troops and horses to chase the Israelites. As a result, the entire army was destroyed and buried in the Red Sea.

Christmas is a joyful day celebrated the world over, but not everyone is happy, because they may be feeling the red sea of ​​despair due to the lost their job or having a terminal illness; they may be pursued by creditors after their debts, or they may have a deadline which is impossible to meet. Jesus is our pillar of fire and pillar of cloud. He is with us. He is our guiding light and our protection. He will always give us an unimaginable way out. As long as we believe in Jesus, whose name is “Counselor, Mighty God, Everlasting Father, Prince of Peace,” our unhappiness will be turned into joyful hope, for Jesus has promised that “all who labor and are heavy laden come to me, and I will give you rest” (Matthew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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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未來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宇宙有開始也有結束。 人的生命有開始也有結束。這兩種「結束」都是屬於未來的。「未來」的神學術語是「末世論」或較廣泛的「終末論」,本文兩詞互用,而英文同作 “Eschatology”。可見在神學上至少有兩種末世論: 「個人末世論」和「宇宙末世論」。 這兩種末世論並非各自獨立的,乃是密切相關的。兩者的相遇點就是「上帝的國」,或稱為「天國」。耶穌在福音書中經常用我們日常生活的例子來比喻天國的已臨,可見天國是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然而國度的觀念在「宇宙末世論」的討論中佔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所以「天國」是兩種末世論的橋樑。在基督第一次來臨時耶穌宣告天國已經開始了,但要等到祂第二次的來臨後,天國才達到完美的實現。我們今天是活在一個「已然」卻「未然」的掙扎中。

在「個人末世論」中,我們選讀詩篇九十篇作為討論的起始點。我們對未來無能為力,但如果我們把「未來」帶到「現在」,我們便可以有所作為。其實這是一個「不知道自己知道」的理念。例如,我們買了房子後,若把將來那「不確定的火災」帶到現在,我們便作出了「買火災保险」的决定和行動。然而聖經啟示給我們的「未來」是確定的,我們豈不更應該把「確定的未來」帶到「現在」,好讓我們今天可以做一些工作嗎?甚麼工作呢?詩篇九十篇告訴我們要作一些上帝會堅立的工。儘管我們的工作在人看來是豐功偉蹟,若不是被上帝所堅立,它們都只不過是「草木禾𥟠」,隨着宇宙的消失而煙消雲散。

詩篇第八篇告訴我們:我們雖是滄海的一粟,但上帝卻將榮耀尊貴給我們為冠冕。我們如何把工作和榮耀上帝拉上關係呢?當我們作一些上帝不喜悅的事時,我們便虧欠了祂的榮耀。這就暗示當我們作一些討上帝喜悅的事時,我們便等於將榮耀歸給祂,與此同時,上帝也堅立了我們手所作的事,這些事便成了上帝眼中可存到永恆的「金銀寶石」。你看,上帝先賜我們榮耀尊貴為冠冕,然後我們作出回應,藉著作一些祂所竪立的工來榮耀衪,這是何等美麗的「神人同工」。這就是我們在「巳然而未然」的狀態中應活出的人生意義。

如何分辨我們手所作的工是蒙上帝堅立呢?我們就需要從上頭而來的智慧。詩篇九十篇告訴我們要學習「數算自己的日子」。數算「過去的日子」或可作前車之鑒,或激發感恩之心,這也無妨,但也會使人驕傲;惟有學習數算「餘下的日子」,我們才可以得著智慧的心,並認識到珍惜光陰的重要性。

在「個人末世論」中我們會談到「死後」直至「未來的身體復活」之間的「中間狀態」。透過「復活」的專題,我們更能把「個人末世論」與「宇宙末世論」的關係拉近並汇聚起來。

在「宇宙末世論」的討論中,《啟示錄》是我們的教科書。《啟示錄》一方面是書信,對書信我們應該用敍事的逐字解經的方法去理解它。但在另一方面,《啟示錄》在很大的程度和範圍上、是象徵性和喻意式的文體,對此就不能用字面去解釋它了。由於聖經沒有把體裁的界線明確地劃分給我們看,那就無形中給解經家們一個很大的自由度,以至歷世歷代的神學家對《啟示錄》都有不同的詮釋。雖然如此,每一項預言事件,如:復臨、被提,大災難、敵基督,千禧年,最後的戰爭、和大審判等,聖經都算是有頗清晰的描述。所爭議的是,事件與事件之間的時間先後問題的不確定性, 以至有「災前被提」, 「災中被提」,「災後被提」,及「怒中被提」等討論。至於字面與灵意的分辨中,便產生了「前千禧年」、「後千禧年」、「無千禧年」等神學觀點。這些都是「未然」的事。然而《啟示錄》也談到「已然」的事件,如七教會及其所面臨的苦難等。但《啟示錄》大部分的關注都在主復臨後那「未然」所將發生的各種事情。可喜的是,儘管異議的存在,基督徒都一致同意:在不斷的善惡之爭的過程中,基督最後得勝,天國最終完滿地實現,正義最終得到伸張,聖徒必進入新天新地,惡人和魔鬼撒旦必被扔在火湖裡。

至此,我們不能不問,舊約的信徒對末世論的觀點如何? 我想舊約的末世論是一種前瞻性的末世論,百姓祈求上帝不斷進行干預他們的歷史,他們前瞻的目標,就是彌賽亞的來臨。希伯來書十一章提到很多舊約的信心偉人,正是因為這個前瞻性的信心,使他們勇往直前,奔跑他們人生的道路。

介於「個人末世論」和「宇宙末世論」之間,存在著一個稱為「文明末世論」的層面。在耶穌第一次降臨至第二次降臨之間,就是我們的歷史,也就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記錄。在這期間人類有兩種勢力: 抵擋上帝和尊崇上帝。在這兩種勢力參雜中,歷史事件不斷發 生,那麽它們的意義何在? 首先我們談談聖經否定的歷史觀: 從古希臘到近代的存在主義哲學家,加繆 (Albert Camus), 他們認為歷史是無始無终地循環著的。新冠疫情雖然過去,但人們一致肯定,新的流感也必再來。縱使在疫情中有很多科學家不遺餘力地發展疫苗,履行他個人的文化使命,豐功可嘉。但這種歷史觀明顯地具有「個人主義」的局部意義,但整體來說,歷史是沒有意義的。一個循環式的過程就像希臘神話所描寫的一般,石頭從山上滾下來。大力士用力把它再推上,週而復此,何來意義呢?但聖經中的歷史觀卻截然不同。它是線性的:有明確的開始 (創世記) 也有明確的結束 (啟示錄),其中的特點是:上帝在歷史中絕對掌杈,基督是歷史的中心,天國已經來臨但等待完美的滿足,人類一切的作為都是朝向新天新地的方向邁進。這就是聖經的「文明末世論」。

今天,當我們看到历史結束後那榮耀的盼望,並接受且明白「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基督」,我們便可以坦然輕看那至暫至輕的苦楚,而注目在那將來無比的榮耀,並積極地遵從保羅的教導:「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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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號 」的歷史和屬靈意義

編者: 盧天賜

編者合併了三篇文章來展示清教徒對歷史和屬靈的貢獻:移民的象徵; 美國立國精神; 感恩節; 宗教自由的價值觀; 對中國人的影響。兩篇文章取材於2023年11月角聲的《號角》美東版。另一篇來自 <基督燈枱神學教育中心> 的Bryan 老師。

歷史背景

1620年9月16日,英國3桅蓋倫 (galleon) 大帆船「五月花 (Mayflower)」載着102 位英國清教徒 (其中35 人是船員) 從英格蘭出發,經過為期 66 日的艱苦航行,抵達「新大陸」,原本的目的地是在現在的紐約曼哈頓一帶的陸地, 但大風逼迫他們停靠新英格蘭東部的普利茅斯朝鱈魚海灣。在那裏, 他們開墾了在美洲的第一片居住地。那年的冬天異常寒冷,在繁忙勞動及嚴寒天氣下,許多人感染了傳染病,歷經千辛萬苦來到美洲的移民倖存只有 50位。

「感恩節」之源

這群朝聖者到了第二年 (1621) 春天,幸得原住民印地安人的幫助 ,終在秋季迎來了大豐收,也因此有了第一個感謝神眷顧及賜予的「感恩節」, 象徵着感恩、團結以及歐洲定居者與美洲原住民之間的和平共處,被視為美國歷史上跨文化互動的早期典範。

移民美國的象徵

「五月花號」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五月花號將一群英國朝聖者(清教徒) 送往新大陸。清教徒也被稱為分離主義者,是一群因宗教迫害而信奉與英國教會分離的宗教異見者。他們尋求一個可以自由信奉其信仰的地方,五月花號的航行就是對宗教自由的追求。這種對宗教自由的渴望是美國移民史的一個基本主題。朝聖者到達新大陸後,面臨着嚴峻的困難,包括惡劣的天氣、疾病和物資匱乏。許多人在第一個冬天喪生。倖存者堅持不懈,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他們從原住民斯康托 (Squanto) 和薩莫塞特 (Samoset) 等獲得援助,展現出堅韌不拔和協作的移民品質。五月花號航程被視為移民美國的象徵,歷史上的朝聖者們對宗教自由的追求,為追求更美好生活而甘願忍受苦難的精神,與無數當代移民在美國尋求庇護或機會的經歷共情。身為美國移民,「五月花」成為我個人在美國生活奮鬥的激勵和作了基督徒後的傳福音動力。

美國的立國精神的基石

1620年11月11日 ,五月花號靠岸時,船上新移民中的 41 名成年男子簽署了《五月花號公約》。這是一份確立自治形式的文件,被認為是北美最早的成文憲法範例之一,開創了民主自治的先例,促進了美國民主的發展。這份公約成為美國日後無數自治公約中的首例,簽約方式及內容代表着「人民可以由自己的意思來決定自治管理的方式、不再由人民以上的強權來決定管理。」開創了一個自我管理的社會結構,在王權與神權統治的時代,暗示民主的信念。《五月花號公約》寫道:「為了上帝的榮耀,為了增加基督教的信仰,為了提高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耀,我們飄洋過海,在維吉尼亞北部開發第一個殖民地。我們這些簽署人在上帝面前共同莊嚴立誓簽約,自願結為民眾自治團體。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的實施、維護和發展,將來不時依此而製定頒佈,被認為是對這殖民地全體人民都最合適、最方便的法律、法規、條令、憲章和公職,我們都保證遵守和服從。」五月花號和清教徒的故事深深地融人了美國文化和移民身分認同的結構之中,反映了宗教自由、自治等永恒的價值觀,是美國移民史上的重要篇章。

屬靈意義

五月花號抵達美洲十年后,麻薩諸塞灣 (Massachusetts Bay) 總督溫斯羅普(John Winthrop) 在取得開辟殖民地的特許狀后,率领了 700人,11 艘船,更有规模的展开上帝的业绩。在他的布道宣讲《論基督徒的恩慈》中,他曾宣称:所有民族都与上帝有契约。清教徒正是在实践这个宗教契约。他们必须成为一座山巅之城,展示上帝的道路, 让所有人的眼睛都能看着。

溫斯羅普指出, 每個人必有機會活出上帝的榮耀和能力;不同層階的人们,只要行基督之道,必能結出聖靈的果實;律法與恩典是人生學習的并存功課,他引用彌迦書6:7-8:何為上帝所喜悅的善?即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溫斯羅普四度擔任麻薩諸塞總督,屡屡克服新移民、统治、纷争、宗教、土著、奴隶、贸易、外交等问题,带领殖民地开拓前进。

山巔之城一词更被甘迺迪就任美国总统前的演说和雷根的辞别演说中被引用。灵命的觉醒,又是宗教生命实践的基石,特别是在公共领域方面。正当美国走向独立革命前,由怀特菲尔德 (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 导火,爱德华兹 (Jonathan Edwards) 启动的大觉醒,给殖民地的百姓有更深刻的宗教敬虔、更朴实的民情秩序;开国的元勋们高瞻远瞩的思想与包容性,相信也与当下的宗教內涵相关。

對中國人的影響

大觉醒又慢慢孕育出了后续的普世宣教的心志-– 你们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我们中国,在普世宣教运动中,更是获益良多。和合本圣经,正是出生在美国宾州坎伯兰 (Cumberland) 的狄考文 (Calvin Wilson Mateer) 策划完成的。除了和合本,狄考文更为中国引进了阿拉伯数字 (123456790) 和电灯;又创办了山東的广文大学 (齐鲁大学之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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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指導剛信主的弟兄姊妹讀聖經?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我成長在一個沒有牧師的教會中。作為教會的領導人,就要與同工擔負一些牧養的工作。初信主的基督徒們常問我,「我很想读圣经,但沒有門路,我應從那裏開始呢?」我就請教一些老牧師和屬靈長者,他們大致都異口同聲地說,「先讀讀約翰福音吧!」在華人教會圈子中,這幾乎成了標準答案。但我不太明白他們為何如此見議,大概是說,「讓他們首先知道 ”耶穌是神” 吧!」最近聽了史鮑爾牧師 (Dr. R.C. Sproul) 的一篇福音講道,他把約翰福音作了一個精闢的簡介,以下是他的講道摘要:

馬太,馬可,路加,這三本福音書提供耶穌生平和事工的梗概。它們被稱為「對觀福音書 (Synoptic Gospel)」。而約翰福音卻與三書不同;它所關注的是神學,特別是基督論。約翰花了三分之二的篇幅去描述基督在世上最後一週所發生的事情;特別把焦點放在濯足節 (Maundy Thursday,受難前的那個禮拜四)中的救贖性歷史活動中。與對觀福音比較,約翰福音最獨特之處是約翰記錄了從耶穌口中介紹聖靈上帝的最廣泛啓示,讓我們更加了解三位一體真神中的第二位格。

約翰福音第一章頭18節被稱為約翰福音的是序言 (the Prologue)。在教會頭三百年的歷史中,沒有別的經文比這十八節經句更能吸人早期的基督教思想家。基於這短短的經文,神學家全神貫注地研究基督的位格,並在此基礎上發展了所謂「邏各斯基督論 (Logos Christology)」,把基督理解為上帝的「道 (the Word)」。

約翰寫這福音書的目的何在?答案可以從本福音書最後一句結語看出來。「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20:31)。」約翰用這個序言特別指出耶穌的終極身份。

認識一個人最常問的三個問題是: 你叫什麼名字?你做什麼事情?你從哪裏來?約翰福音特別告訴我們耶穌是從哪裏來。

新約用了幾個稱呼耶穌的字眼。最常出現的是「基督 (Christos)」,即新約的「彌賽亞  (Messiah)」,「基督」不是姓氏,而是頭銜。所以「耶穌基督」是對「耶穌是彌賽亞」的肯定。第二常見的頭銜是「主(Lord)」。遠遠排在第三位的稱號是「人子 (Son of Man)」,在新約中用了約80次,但卻是耶穌最喜歡的自我稱呼 (self-designation)。如果你問耶穌,祢叫甚麼名字?耶穌最可能給出的答案是「我是人子」。

當我們聽到耶穌自稱是「人子」時,我們很自然地以為耶穌是站在人性的地位上作出謙卑的表達,認為耶穌是刻意強調祂與人類認同。但這卻不是耶穌的意思。當第一世紀的猶太人聽到「人子」這個名字時,他們馬上聯想到但以理書 (7:13-14) 所表達的意思。「13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14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明顯地,但以理中的「人子」是指一位從寶座來的「天上人」,具有審判的權柄。所以當耶穌自稱是「人子」時,他是表明他那屬天的源頭。

有時,耶穌對自己的源頭作出明確的陳述:「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6:38)。」論到猶太列祖,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8:58) 。」猶太人聽見,馬上用石頭想將耶穌處死。因為祂的宣告被理解為以往上帝對摩西對自己名字的啓示:「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出3:14) 。」有一次,耶穌醫好一位癱瘓的人後,便對他說,「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 (太9:6)。」可見「人子」並非是謙卑的言論或暗示。透過上面的經文陳述,耶穌公開表明祂是從天而降。而約翰的序言正是要表達這一個信息。

創世紀的迴響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約1:1-2)。」這句話,使教會頭300年內的神學家和思想家困惑不堪。「道與神同在」說明「道」與「神」是有區別的,而「道就是神」說明「道」與「神」卻是等同的。然而這句話是三位一體教義的信仰宣言的基礎,上帝在三位格中是一體的。

約翰寫道,「萬物是藉著他造的 (約1:3a)。」耶穌被認為是道成肉身的三位一體中的成員: 萬有是為(for) 祂,由 (by) 祂,並在 (in) 祂𥚃面而造成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約1:3b)。」我們是被祂造的。約翰作出另一個非凡的聲明,「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4) 。」

在約翰福音中,有兩個字是反複出現的,就是「光」和「生命」。這兩個字在序言中也出現了。聖經常用兩個反義詞來描述墮落的世界,就是「黑暗」和「死亡」。有人用「我看見光了」或「我的燈亮了」來敘述他們重生的經歷。他們看見生命在基督裡,基督也賜他生命。保羅重生的那一剎那,他看見了大光。相反的,在基督以外的人,雖然有肉身的生命,但沒有終極的生命,他們只有靈性的死亡。洛威爾 (Lowell Ivey) 是維吉尼亞州維吉尼亞海灘 (Virginia Beach, VA) 宗教改革東正教長老會的組織牧師。洛威爾因19 歲時犯下的搶劫罪被判17 年徒刑,在監獄服刑超過15 年,最終皈依基督教。一天晚上,當他收聽廣播節目《光來了 (Here comes the Light)》時,上帝發出了榮耀的光。福音進入洛威爾的心中,並讓他在耶穌基督裡獲得自由。

序言的後部份,約翰寫道:「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1:14)。」約翰肯定是談論登山變相的那一刻。他和另外兩個們徒親眼看到天上榮耀的彰顯。三們徒眼花繚亂, 就把臉伏在地上, 極其懼怕, 耶穌就過來摸他們,說:「起來吧,別害怕。」 門徒所見到的光是真實的,是可見的。耶穌在他的整個事工中,給人們帶來「真理之光」。

非基督徒,異教徒,無神論者中,都有天才人物,他們所作的事, 都可能對社會有貢獻,甚至改變人類的歷史。如果他們發現一些偉大的真理,其實不是憑藉他們的力量,追溯其源,他們的亮光乃是來自那「來到世上的光」借來的,因為一切美善的源頭都是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 (雅各書1:17)。這是上帝普遍的恩典。這一點在第二世紀初葉的殉教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在他向異教徒哲學家辯道時所提出的。

在 (1:6-8) 中,約翰介紹另一位約翰,就是施洗約翰。「6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施洗約翰是耶穌的先驅。「1:15 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其後,施洗約翰作了一個非同小可的宣告:「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1:29)」。

序言也包含了可怕的審判斷詞:「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耶穌談及他自己被拒絕的經驗:「3: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在序言中約翰宣告好消息,好讓讀他的書信的人,特別是那些被黑暗籠罩的人,可以信耶穌。「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希望這篇短文對初信者有幫助,對信主多年的弟兄姊妹能對福音有更深的理解。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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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九十篇:從黒暗到光明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神學家範甘麥倫 (Willem A. VanGemeren) 在他的詩篇注釋中觀察到詩篇九十篇呈現一個對偶式 (chiasm) 的文學結構。由外偶 (A-A’), 中偶 (B-B’), 内偶 (C-C’) 構成:

神是主 (90:1-2)

                神在人身上的主權 (90:3-6)

                        C 神的愤怒 (90:7-10)

                        C’人對神忿怒的反應 (90:11-12)

                B’ 祈求神的憐憫 (90:13-16)

A’ 願主是我們的神 (90:17)

本文企圖從中偶 (B, B’) 中找出它的信息。在默想的過程中,發現原來上帝可以藉著這幾節經文啓示給我們祂的心意。

(中偶上) 90:3-6

3你使人歸於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

4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

5你叫他們如水沖去.他們如睡一覺.早晨、他們如生長的草.

6 早晨發芽生長、晚上割下枯乾。

「使人歸於塵土 (v. 3)」這句話把我們帶回到創世記3:19,「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詩篇90:3-6 再次提醒我們的罪性和我們的叛逆所惹動的上帝的憤怒。摩西似乎聯想到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的景象。曠野是不毛之地,但它不是沙漠。雖然土地乾旱,但並非完全沒有雨水。下雨後,因為土地乾固,無法吸收水份,於是很快地成了急流,地面上的植物很快地「如水沖去 (v. 5)」。因為泥土潮濕,新的植物也在「早晨發芽生長」,但在炎熱的氣候中,很快地如割下的草一般,便枯乾了(v. 6),河流也成了干河床 (wadi), 這是曠野循環式的的生態環境。

如果出埈及記是上帝救贖計劃的歷史表達,那麼,內中的四十年曠野漂流便代表信徒在世上經歷成聖生活中的掙扎。

(中偶下) 90:13-16

13耶和華阿、我們要等到幾時呢.求你轉回、為你的僕人後悔。

14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

15求你照著你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

16願你的作為向你僕人顯現.願你的榮耀向他們子孫顯明。

第十三節是一個認罪的禱告。首先我們看看另兩処聖經。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以弗所書2:5)」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

這兩處的經文告訴我們: 我們生下來就有了原罪 (original sin), 所以我們都是罪人。聖經也説, 罪的工價乃是死, 所以天然人在屬靈上是死人,死在罪惡過犯當中。既是死人,就不會, 也不可能, 愛慕和明白屬靈的事。因此,神對祂的選民 (被神揀選的人) 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先把他們救活, 這就稱為「重生」, 就是賦予他們屬靈的生命。人有了屬靈的生命之後,便能作出合理正當的決擇。首先, 他看到以前看不到的, 就是知道自己是個罪人。這樣的醒悟 (路加15:17) 促使他知道需要一位救主來赦免他的罪過。然後他便急不及待地作出這樣的禱告:「耶和華阿、我們要等到幾時呢.求你轉回、為你的僕人後悔 (v. 13) 」。

這𥚃的「後悔」絕非指「悔不當初」或「後悔莫及」中的後悔。全知的上帝不會事先不知道然後事後補救的。此処乃是指罪人懇求上帝的憐憫,希望上帝能改變祂對被赦免的人的態度。慈愛的上帝應允他們的禱告就賜給他們信心作禮物,憑著這個禮物,透過救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了的救恩,我們便因信稱義了。這就是我們的救贖故事。

第十五和第十六節,我們看到人生光明的一面。

15求你照著你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

在這墮落的世界中苦難是不能避免的事情, 上帝甚至呼召我們這些因信稱義的人去經歷苦難,因為苦難在祂的手中可以轉化為喜樂,也是得榮耀的必要途徑。正如羅馬書5:1-5所說的那樣: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馬書8:28又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此處的「萬事」是指所有的事,當然也包括患難和困苦和各式各樣不如意的遭遇,但如果我們的心被神的愛澆灌而堅持不懈地愛上帝,受苦卻成為得著某種屬靈益處,包括喜樂。不但如此、詩90:15告訴我們這喜樂是與我們所遭難的年歲成正比的。

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走曠野的路途中,上帝呼籲他的百姓要觀看祂榮耀可畏的作為。「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出34:10)」

而摩西在九十章中,回應上帝的呼籲,作出合乎上帝心意的禱告:「願你的作為向你僕人顯現 (90:16a)。」基督徒應該渴望上帝的作為,因為這是出於對上帝的信心和對神聖引導的渴望,相信上帝的作為是至善至美的。

「願你的榮耀向他們子孫顯明 (90:16b)。」此處的「榮耀」也是指上帝的「作為」,因為上帝的榮耀是表達在祂的作為上。我們不但自己渴望上帝的作為,也祈求我們的兒女,後代,子孫也渴望上帝的作為。養育孩子就是促進和支持孩子從嬰兒期到成年的身體、情緒、社交、精神和認知發展。但父母更應該關注的莫過於帶領他們更多地認識上帝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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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詩篇九十篇看人生的意義

By T.C. Lo (盧天賜)

神學家範甘麥倫 (Willem A. VanGemeren) 在他的詩篇注釋中觀察到詩篇九十篇呈現一個對偶式 (chiasm) 的文學結構。其中有 「外偶 A-A’)」 ,「中偶 B-B’)」,和「内偶 C-C’)」組成。

——————

A 神是主 (90:1-2)

                B 神在人身上的主權 (90:3-6)

                        C 神的愤怒 (90:7-10)

                        C’人對神忿怒的反應 (90:11-12)

                B’ 祈求神的憐憫 (90:13-16)

A’ 願主是我們的神 (90:17)

——————

筆者企圖從外偶 (A, A’) 找出它的信息。在默想的過程中,發現原來上帝可以藉著 (A-A’)這幾節經文啓示給我們人生的意義。

(外偶上 A): 神是主 (90:1-2)

v.1〔神人摩西的祈禱。〕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

v.2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 神。

「主阿」是指 Adonai, 即「一切的主」或「至高的主」。即申命記 10:17 所描述的「 萬神之 神、萬主之主、至大的 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的 神」。〔神人摩西的祈禱〕:摩西在這𥚃把它用作禱告對象的「个人称呼」,即「我的主阿!」之意。

「世世代代」指人類的所有歷史,即在受造界中所有時間的總和。

「居所」說到上帝願在我們中間支答帳棚,讓我們住在其中。耶穌之名是「以馬內利」,我們也是祂的会幕,基督居住在会幕中。”神的同在” 的主題貫穿整本聖經,也是詩篇 23 篇的中心短句,就是「你與我同在 (v.4)」。此句之前和之後的字數相等,說明它是整篇的重心。豈是偶然巧合嗎?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把我們帶會摩西所寫的 <創世記>,不言而喻地暗示了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宇宙並非永恆。人是照著神的形象受造。

「從亙古到永遠」表明上帝是時間 (time) 的創造者。時空 (time/space) 尚未出現之「前」,是沒有時間的,此處稱它為「亙古」;在歷史結束之「後」,也是沒有時間的,此處稱它為「永遠」。「亙古」不是無限的過去; 「永遠」不是無限的將來,兩者乃是要表達一種「沒有時間的狀態 (state of timelessness) ], 聖經常用「永恆 (eternity)」表達之。我們姑且用「前」與「後」去形容它,其實這是極為用詞不當的,也是不得巳的表達。人的言語已到了極限,我們只能 “會其意, 而不能下其定義”。

「你是 神」是描述上帝的「永恆性」和「自存性」。祂告訴摩西祂的名字是「自有永有」。我們所敬拜的神是如此超越,是超過言語所能表達。我們只能用敬拜和稱謝去回應其偉大之萬一。筆者在「基督燈枱全球學院」2023 課程所授教的《創世記難題》中,對創世記 1,2 有詳細的解釋。

(外偶下 A’): 願主是我們的神 (90:17)

17 願主我們 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

在 1, 2 節中對上帝那无法形容的屬性,聖經常濃縮為「榮美」或「榮耀」來表達。當我們提到神的榮耀時,我們馬上想到耶穌在登山變相的景象 (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和啟示錄中對耶穌異像 (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的描述。然而第十七節告訴我們:神的榮耀是可以實體地透過我們對祂的事奉和工作彰顯岀來的。

詩篇第八篇是摩西的另一首詩歌:

v. 4「便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

v. 5 你叫他比天使〔或作 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

v. 6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

在 8:5 中,上帝「賜他 (子民) 榮耀尊貴為冠冕」,表明上帝願意主動地把他的榮耀與人分享。而在90:17 中,摩西卻向神如此禱告:「願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一個照着神的心意去求問的禱告是最討神喜悅的禱告,猶大書稱之為「在聖靈𥚃的禱告」。此類禱告必蒙神應允。當上帝賜給我們榮耀尊貴為冠冕的同時,祂也賜給我們一個在創世記巳經提過的文化使命,就是管理祂「手所造的萬物 (8:6) 」。換句話說,「榮耀上帝」是可以藉「工作」來表達出來的。

所以, 作為舊約中保 (預表基督是終極的人類中保) 的摩西如此禱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究竟摩西作了甚麼蒙神堅立的工作?在出埈及中,我們的確知道摩西所作的工是與以色列人的救贖有關的,所以我們可以肯定他的工作必蒙神堅立。最崇高的榜樣就是,:基督透過十字架的苦難事件,救贖了不配的罪人,以此升為至高,彰顯上帝的榮耀。故此,基督的工必被父神所竪立。因此,如果我們的工若要蒙神堅立,它也必須與救贖有關的福音連在一起。

任何世界觀都要回答下列四個問題:

有關源頭和歸宿,我們問:

  1. 我們從那裡來?
  2. 我們往那裡去?

在源頭和歸宿之間,我們問:

3. 我們生活的道德標準是甚麼?

4. 我們的生命的意義何在?

基督徒對這四問題都有從上帝啓示而來的明確的答案。不信上帝的人用他們的宗教去回答 1 和 2,但卻沒有肯定的答案。不信上帝的人用他們的哲學去回答 3,從而產生各式各樣的意識形態,道德上的「對」與「錯」並無絕對的標準,當你說「殺人是錯」的同時,恐怖份子並沒有認為他們是錯的,結果給社會帶來傷害。第 4 個問題是與詩篇九十篇有關的,我們在此有更多的討論。

我不能說不信上帝的人的生命是無意義的。我們也必須承認,非基督徒在各種領域中的工作,無論是在科學,醫學,教育,藝術等領域,對人類都有顯著的貢獻,我們怎能說他們的人生是無意義的呢? 他們都能用自己的意志和聽明去為自己「創造」人生的意義, 這是上帝給人类的普片恩典 (general grace)。

你為什麼努力工作?

我工作是為了賺錢。

你為什麼要賺錢?

讓我可以為兒子交學費。

那麼,當兒子大學畢業之後,你的「自創式的人生意義」就消失了。

你為什麼努力工作?

我工作為了賺錢。

你為什麼要賺錢?

賺錢是讓我可以幫助窮人,增進社會福利。

那麼,當你失去賺錢的能力,或者離開這個世界,你的「自創式的人生意義」隨之化為烏有。

你們的人生意義是甚麼?

我的人生是要有所作為 (making a difference), 為人類作出貢獻。

那麼,當你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天,你的「貢獻」也慢慢被人遺忘。 你的「自創式的人生意義」也變成無意義,好像你從未活過在這地球上一搬。

讓我們用更宏觀的眼光去看看「自創式的人生意義」的最終意義:科學家都同意太陽並非永存,所以在這個宇宙必会終結。終結之後,你這些「貢獻」都像草木禾秸,被火燒盡。所以從永恆的眼光來看,他們自己創造出來的人生意義是沒有永恆價值的。

那麼甚麼是有永恆價值的「人生意義」呢?基督徒承認人是上帝所創造。那麼,明顯地,人生真正的意義就是要達到上帝創造我們的目的。所以,比「自創式的人生意義」更高層次的意義一定是「啓示式的人生意義」,即上帝所指定的人生意義。

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 (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的

第一問:人的首要目的是什麽?

答:人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並以他為樂,直到永遠。

我們以上巳經提過,榮耀神就是作祂所堅立的工。唯有那些被上帝堅立的工,就如金银宝石,才能存到永遠 (林前3:12)。摩西的工與救贖有關而被上帝堅立。同樣,我們的工,如果與福音有關,一定也同樣被上帝堅立,並且,它的價值能存到永恆。神沒有呼召我們每個人要去當牧師或任何聖職人員,但如果我們採納一個以福音為重的生活形態,在各種情況下,藉著祂呼召我們的行業,忠心履行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那麼,無論我們在什麼職業崗位上,我們手所作的工必蒙上帝堅立。

申命記第六章強調一種「以福音為重的生活形態」作為上帝子民生活的人目標: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當上帝將祂榮美歸於我們身上時,透過我們的工作,我們便把祂的榮美反射到黑暗的世界,以「為主作光」來榮耀祂。這就是基督人生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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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苦難的兩種世界觀: 塞翁 vs. 保羅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基督徒常引用保羅在羅馬書八章28節所說的,「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 去安慰那些正在苦惱中的人,或在自己的難処中自我安慰, 或將這句話視為「金句」,作為我們預備應付未來苦難的神學基礎。一點也沒有錯!

但未信主的人卻說,我們不用訴諸聖經,中國文化也有一句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也可作為面對苦難的錦囊妙計。意思是說,不好的事只不過是變相的祝福,何必太在意呢? 不錯,用這句話來紓解我們的痛苦,也是無可厚非的。

那麼,「塞翁失馬的效應」與「萬事的互相效力」究竟有什麼分別呢?答案是:天淵之別。

首先,讓我們看看「塞翁失馬」的典故。此词出自《淮南子·人间训》,我不知它是否一個真實的故事,或只是一種人生哲學的喻意,但不重要!話說:「在塞外有一位老翁,他善於養馬。有一天,他的一隻駿馬逃跑到胡人之地去了。他的朋友前來安慰,塞翁卻說,”有什麼好傷心的呢?失去一隻馬難道不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福氣嗎?” 過了幾天,那失落的馬竟然帶了一群野馬回來。朋友前來恭賀,老人卻無動於衷,感嘆道,”難道這不是患難的兆頭嗎? 過了幾天,他的兒子興奮地騎著一匹野馬,在得意忘形之際,從馬背摔下來,跌斷了一條腿。朋友又來慰問。老人說,你沒有聽過因禍得福嗎?過了幾年,胡人入侵,王帝下令所有年輕人都要入伍從軍,捍衛國土。這場戰役非常厲害,大部份的年青軍都死在沙場,為國捐軀,而老人的兒子,因跛了腳,就免被徵召,因此性命得以保存。」

當你知道這個典故,你就發現「塞翁失馬」並非安慰之言。儘管你相信禍患是變相的祝福,它卻是一個非常恐怖的警告。如果有人給你福氣,你敢接受嗎?因為這個福氣日後也必變成禍患。其實「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乃是指世事無常, 禍福是胡亂的隨機,是一種無法控制的命運。誠然,一搬人把這句口頭禪作為紓解生活上的煩惱的良藥,這也未嘗不可,人之常情。

「塞翁失馬」的哲學顯然是一個沒有考慮到神的存在的哲學。所以它看起來有點像聖經中傳道書所說的那樣:「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1:13)」。假若上帝不存在,一切事物的發生都只能是隨機的,是無目標的;所有的得失也只不過是出於一種無位格的命運的支配。然而傳道書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 目的是要指出一個沒有上帝(日光之下) 的世界是多麽無意義。在無神論者的眼中,世界是混亂無序的,事情的發生是隨機的,人對環境是束手無策的。然而,在上帝主杈的掌管下,宇宙冥冥中是井井有條的,因為世事也是由祂命定的。「意外」一詞在上帝的字典中是找不到。上帝甚至在「似乎看不到上帝」的傳道書中寫道:

3:1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3:2 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3:3 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3:4 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3:5 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
3:6 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
3:7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3:8 喜愛有時、恨惡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
3:9 這樣看來、作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有甚麼益處呢。
3:10 我見 神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
3: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永生原文作永遠〕然而 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這豈非說明世事並非隨機,乃是照神的計劃有條不吝地按著祂的時間表一步步地展開。傳道書的目的是要讓我們知道自己的有限,可憐,和絕望,從而驅駛我們轉目去仰望那「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的上帝。(傳道書 3:1-11)

那麼羅馬書的「萬事互動得益」與「塞翁的無奈失馬」的核心區別在那裡呢?

《塞翁失馬》強調事物的變化常常具有不確定性,令人產生無奈之感,並教導我們應該以「逆來順受」的態度去欣然接受環境。而《羅馬書》第八章第28節則強調信仰的重要性,並肯定上帝的計劃存在著一個能「互相效力」的智慧。讓我們再看看這節經文: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其中有兩個關鍵性的字眼:「神」和「愛」。

  • 神:此經句的前設是相信宇宙存在著一位獨一的真神。祂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創造主,人是照著祂的形象受造。所以人生的目的不是「自製」的,而是「赋予」的。
  • 愛:這是上帝的屬性,因為「神就是愛」。人對上帝應有的回應是「愛神」。然而我們愛神不是…乃是因為祂先愛我們。凡真正信靠耶穌的人,一定會愛神,因為「愛」是信靠的內容,也是信心所結的果子。

這𥚃我們看到一個「神人互動」的關係。這種關係在「塞翁失馬」的封閉哲學中是絕對找不到的。

結論:

上帝是歷史的主宰,是人類命運的掌握者。雖然我們無法逃脫人生有患難,但是全權的神卻可借用人生的患難,透過祂測不透的智慧,轉變成一種屬靈的祝福。這種命運的轉變牽涉到一個關鍵性的條件,乃是基於我們有沒有愛神。然而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一定會「愛」神。因為起初的「愛」是包含在「得救的信心」𥚃面。因此,我們應該反醒自問:「我重生了沒有?」基督徒「成聖的信心」是可以增長的。透過:敬拜,讀經,禱告,團契,和奉獻,五管齊下,我們的信心一定會日益增加。從患難所轉變成的福氣也隨著信心成正比地豐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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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does it mean by taking “a leap of faith”? 如何理解 “信仰的飛躍” 一詞?

By Tin-chee (TC) Lo (盧天赐)

“A Leap of Faith” is a phrase oftentimes used by secularists to sneer at Christians of their having blind faith. Therefore, “A Leap of Faith” is a phrase typically means to believe something with little or no evidence. In that sense, it has a negative connotation for Christianity because the Christian faith is not without evidences. 

For example, when we believe in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we never take a leap of faith, we took pain to examine all evidences.

I like Lee Strobel’s definition: “Faith means to go in the direction where the evidences point.” 

Also, Ravi Zacharias, in order to give a proper balance between faith and reason, said: “God has put enough into the world to make faith in Him a most reasonable thing, and He has left enough to make it impossible to live by sheer reason.”

Jesus never asks us to “take a leap of faith”. On the contrary, He asked us to “look before you leap.” (Luke 14:28). Therefore, “A Leap of Faith” is not faith. That’s credulity. That’s superstition.

You may also find this resource helpful: https://www.ligonier.org/ and search for “a leap of faith”.

如何理解 “信仰的飛躍” 一詞?

“信仰的飛躍 (a leap of faith)” 是世俗主義者經常用來嘲笑基督徒盲目信仰的短語。因此, 這個短語通常意味著在很少或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相信某事。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對基督教具有負面含義,因為基督教信仰並非沒有證據。

例如,當我們相信基督的複活時,我們從來沒有「信仰的飛躍」,我們費盡心思去檢驗所有的證據。

我喜歡Lee Strobe 的定義:“信仰意味著朝著證據指向的方向前進。”

另外,為了在信仰和理性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有人說:“上帝在世界上投入了足夠的東西,使對祂的信仰成為最合理的事情,而他也留下了足夠的東西,使人不可能完全靠理性生活。”

耶穌從來沒有要求我們作出 “信仰的飛躍”。相反,他要求我們 “三思而後行 (Look before you leap” (路加福音 14:28). 因此, “信仰的飛躍” 不是信心, 乃是輕信。乃是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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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愛罪人,恨罪惡」是聖經教導嗎?Does the saying “You shall love the sinners and hate their sins” conform with the teaching of the Bible?

By TC Lo (盧天賜)

我最近常聽到一句說得振振有詞的話,「你們要愛罪人,恨罪惡」,因為「上帝是愛罪人,恨罪惡」的。這種說法符合聖經真理嗎?

人是感情的個體,所以人有「愛」與「恨」的心靈表達。但人的「愛 (philia; storge)」 總是多多少少有些私心的和帶著不純潔的成份;人的「恨(hate) 」也總是懷有惡意的。所以我們常用這句話「你們要愛罪人,恨罪惡」去鼓勵,提醒,或督促別人和自己、要用基督的愛(agape)去愛「罪人」,但不可要認同他們的「罪」、以免自己也因著體貼肉體而做出不討上帝喜悅的罪行。所以「你們要愛罪人,恨罪惡」是一個很好的座右銘。

然而,人們以為這句話是出於聖經,所以他們再加上另一句短語:「因為 “上帝是愛罪人,恨罪惡” 的」。在此,我們就不能不問:上帝真的是不恨惡罪人嗎?

首先,我們要知道,上帝的愛 (agape; hesed) 是無私的、是犧牲的。上帝的恨 (hate) 是公義的, 聖潔的,是不壞惡意的、祂的意念總是平安的意念。所以只有上帝是可以恨人的,而人是不可以恨人的。

在聖經中,我們屢次看到上帝將他的憤怒 或 震怒 (wrath) 像烈火搬傾倒在罪人身上,他恨人的嚴重性在聖經的語言中表達無遺。上帝愛那些被赦免的人,但恨那些不願悔改的罪人。所以我們不可能說「上帝愛罪人。」

當我們說「愛罪人,恨罪惡」時,我們似乎把「人」和「罪」作了一個清晰的「二分法」。其實人與罪是不能分割的。「罪」在「罪人」一詞中是個形容詞。所以「罪人」就是指一個有位格的人。當耶穌譴責一個「罪人」的時候,他是針對「那個人」並不是單單針對他所犯的「抽象性的罪」。責備一個抽象的觀念是毫無意思的。可見「愛罪人,恨罪惡」這句短語是一半的真理;一半的真理其實就不是真理。

Does the saying “You shall love the sinners and hate their sins” conform with the teaching of the Bible?

I often hear a plausible saying as, “You must love a sinner but hate his sin, because God loves the sinners and hates their sin”. Does this statement conform to the truth of the Scripture?

Humans are emotional beings, so we have the passionate expressions such as “love” and “hate”. But people’s love (philia; storge) is more or less selfish and impure; people’s “hatred” is always malicious. Therefore, when we use the phrase “You must love sinners and hate sin,” we may use it to encourage, remind, or urge others to love “sinners” with Christ’s love (agape; hesed), but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not agree with their sins, lest we may also commit sins that displease our God by being carnally minded. In this sense, “Love the sinner and hate the sin” is a good motto.

However, people thought this phrase was a biblical concept, so they qualify their expression by adding, “because God loves the sinners and hates their sins,” so we must do likewise. Here, we must then ask: Does God really NOT hate sinners?

First of all, we need to know that God’s love is not the same as ours. His love (agape; hesed) is selfless and sacrificial. God’s “hatred” is also different from ours. God’s “hatred” is just, holy, and not evil or malicious. His thoughts are always thoughts of peace. So only God can hate men, but men cannot hate men.

In the Bible we repeatedly see God pouring out His wrath like fire upon sinners, and the severity of His hatred is expressed in various ways and metaphors in the language of the Bible. God loves the forgiven but hates the unrepentant. So we cannot say, “God loves sinners.” In fact, God hates sinners because He is just and holy. Does God’s hatred have an element of love? If God’s intent is to use His wrath to lead people to repentance, the answer is YES. But for those who consistently not repent, judgment will surely come and they are the object of God’s hatred.

When we say “love the sinner and hate the sin”, we seem to imply a distinct dichotomy between “sinner” and “sin” as if they are rather unrelated entities. In fact, person and sin are inseparable. “Sin” is an adjective in the word “sinner”. So “sinner” refers to a person not a concept. When Jesus condemned a “sinner,” he was referring to “that person” and not just an “abstract concept of sin” that this person had committed. There is no point in blaming an abstract idea.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phrase “love the sinner and hate the sin” is half-truth; half-truth is not a truth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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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有靈魂嗎?

By TC Lo (盧天賜)

(傳道書3:21) 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動物有靈魂嗎?但想不到在約伯記中,我卻連想到一個可能合理的答案。


義人約伯擁有七個兒子和三個女兒 (1:2),並許多多的牲畜, 其數目是: 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1:3)。但他受到上帝的試練,在一天之內,失去這一切 (1:16, 18)。然而,在這不能想像的浩劫中,我們看到上帝用恩典補償他:「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42:10)。」信實的耶和華定意成就祂的應許,「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42:12),」剛剛是先前數目的兩倍。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帝並沒有再賜約伯十四個兒子,和六個女兒;只補償他七個兒子和三個女兒,如以前的一樣。為什麼會這樣呢?


約伯本來有的兒女,雖然死亡了,但並沒有失落,因為他們的靈魂已經「往上升」了,生命仍然存在。所以現在約伯也有了雙倍的孩子,一半在天上,一半在地上,成就了上帝對約伯的承諾。這樣看來,由上帝賜牲畜給約伯的數目,就暗示了動物是沒有靈魂的。我相信動物之死是如燈滅。我們都𠄘認,吃人肉是非常恐怖的。但人是可以吃動物的肉而無良心不安之感。甚至在挪亞出方舟之後,聖經明文允許我們可吃動物的肉的。彼得所見的異象也表明「凡物皆潔」的原則。


再者,在傳道書3:21中,人用「靈」,獸用「魂」作描述,也表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我甚至認為動物沒有思想和意志。貓狗之所以能表現出來的「似人行動或感情」,這只不過是上帝賜予它們為了生存的天性或本能 (instinct) 而矣。當獸死時,它們的本能也化為烏有,「下入地」而被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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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可以講道嗎 (Are Women Allowed to Preach)?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這是一個具爭議性的問題。既然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就直言不諱地表達我個人的觀點。既是「觀點」我就不把它絕對化,只把我的理由陳述,給讀者參考。首先讓我们考慮两処經文

(A)「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

此經節顯然暗示女人是允許公禱或講道。「講道」英譯作「說預言」之意。聖經充滿預言,所以釋經講道就等於說預言。但女人講道有限制嗎? 有。她必須蒙著頭。然而蒙頭是甚麼意思呢?讓我們看看下一節經文。

(B)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他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 (林前11:15) 。」

「蒙著頭」不單是指「以巾蓋頭」。保羅把物質的頭巾延伸到女人的「長頭髮」。

頭巾代表順服。講道者 (不論男女) 都要順服在聖經的杈威之下。保羅把「長頭髮」同等於「頭巾」乃指「女人必須像個女人」。有些女牧師為了彰顯權柄,在講台上手舞足蹈,大聲疾呼,完全失去女人的本性,甚至近乎不合體統,這就是保羅所警告的。

由(A)和(B)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聖經並沒有禁止女人講道,但男女是有別的,只要她以「像個女人」的方式, 按上帝給她的恩賜講道即可。

為何會有這樣的一個問題呢?其實這問題只源於一節聖經:

(C)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2) 」

另有版本譯作:

「我不允許女人教導男人或對男人擁有權威;她必須保持沉默。(提前2:12)」

「我不許」是一個強烈的字眼,但我們必須知道保羅「不允許」的是甚麼東西。中文的「講道」英譯為「教導」。難道男人不需被教導嗎?當葛培理牧師 (Billy Graham) 的事工開始之前,他受到十九世紀的自由主义神学 (Liberal Christianity) 的衝擊,使他甚為困惑,甚至對上帝失去信心。後來有位老姊妹教導他關於尊重聖經權威,並強調「耶和華如此說 (Thus saith the Lord)」的重要性,他就在某一個晚上皎潔的月光之下,重新悔改,後成為廿世紀眾所周知的偉大佈道家。這是在他自傳《Just as I Am》中所述的故事。當保羅說「不允許女人教導男人」時,他的意思是指當時 (甚至現今) 有些女人在男人面前指三指四,大不得體。「教導」也可指女人在姊妹中間,八八卦卦一些「流言蜚语」, 這當然是應該禁止的。

有些教會的章程是規定不許女人講道的。就好像「未受洗不能領聖餐」一樣,兩者雖不是聖經所禁止,但因從另一方面來看,聖經也教導教會的行事,必須有規有矩,因此,只要你是會友就應尊重教會的規章,作為順服的表達。但我不同意把規章中的「禁令」,視為聖經教義的要求 (doctrinal requirement)。如果上帝賜給姊妹講道的恩賜,我們有甚麼理由因著她們的性別而禁止她們在話語方面的事奉呢?再者,觀看教會歷史,特別是在宣教運動 (mission movement) 展開之後,女人講道在宣教職場上非常普遍,且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是無可厚非的。

Are Women Allowed to Preach? 

This is a well-known controversial issue. Since I’ve been asked away this question, I’m not bashful to respond but to speak bluntly without euphemism about my personal opinion. Since I label it as an “opinion”, I will not make it absolute, but only state my reasons for readers to meditate. First, let’s consider two verses:

(A) 1 Corinthian 11:5

「And every woman who prays or prophesies with her head uncovered dishonors her head–it is just as though her head were shaved.」

This verse clearly implies that women are allowed to pray or preach in public.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for “preaching” means “prophesying”. The Bible is full of prophecies; thus, expository preaching is tantamount to prophesying. But is there a limit to a woman’s preaching? There is. She must cover her head. But what does it mean to cover the head? Let’s look at the next verse.

(B) I Corinthians 11:15

「But if a woman has long hair, it is a glory to her; for her hair is given to her for a covering.

“Covering the head” does not just mean “covering the head with a scarf”. Paul extends the textile scarf to a woman’s “long hair”. The scarf signifies submission. Preachers (whether male or female) are to submit to the authority of the Bible. Paul equates “long hair” with “scarf” to mean that a woman must act like a woman. In some cases, female pastors, in order to show their authority, shout like men on the podium, completely losing their feminine nature, and even almost inappropriate. This is what Paul warns.

From (A) and (B) we come to this conclusion:

Bible does not prohibit a woman from preaching so long as she preaches in a manner compatible with a woman.

Why is there such an issue in the first place? In fact, this issue stems from only one verse in the Bible:

(C) 1 Tim 2:12

「I do not permit a woman to preach or to have authority over a man; she must be silent. 」

Why “preaching” and “authority over men” link together? Another version translates “preach” as “teaching.”

“I do not permit” is an emphatic phrase, but we must know what it is that Paul “forbids”.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preach” is the word “teaching.” Don’t men also need to be taught? Before Billy Graham’s ministry began, he was hit by the Nineteenth-Century Liberal Christianity, which confused him and even made him lose confidence in God. Later, an old church woman taught him about respecting the authority of the Bible by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t and repeating phrase, “Thus saith the Lord”. He repented under the bright moonlight one night, and henceforth became a well-known evangelist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his is a story told in his autobiography “Just as I Am“. When Paul says, “Women are not allowed to teach men,” the context was that there were some women back then (and even today) who would wag fingers in front of men, which was inappropriate. “Teaching” can also refer to “gossiping” among women within the church, which of course should be prohibited.

Some church bylaws stipulate that women are not allowed to preach; it is somewhat like “unbaptized are not allowed to take communion.” Although both are not prohibited by the Bible, however, from another point of view, the Bible also teaches that the church must operate in an orderly manner. Bylaws are designed for that purpose.  So as long as one is holding a church membership, one should respect the bylaws as an act of submission to authority. But I do not agree with such “prohibition” is instituted in the name of biblical doctrine. If God has given women the gift of preaching, why should we forbid them from participating in the Word Ministries merely because of their gender? Furthermore, looking at the church history throughout generations, especially afte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ission Movement, woman-preaching is undeniably very common and has played a vital role in the mission fiel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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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同性戀是罪?[Why is homosexuality a sin?]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為什麼同性戀是罪?可否簡述?上帝給人類一個文化使命,就是: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男女的結合使產生後代 「成為可能」。但同性戀的結合,「絕對不能」產生後代。所以同性戀必定不是上帝設計的目的。因此同性戀行為絕對是違反上帝的旨意。既是違反上帝的旨意,它必是罪。「性快感」是上帝的恩典,催促人類完成文化使命的方式。同性戀者單追求「性快感」而「藐視」上帝的旨意,可說是罪加一等。因為他們不但不「尊重」上帝的旨意,更「濫用」上帝的恩典。律法可能有時代性或文化性,染色體也可能有錯誤的可能性,但本文不用訴諸於律法或生物學來回答此問題。
如果你還否定「同性戀是罪」,其實你就是否定了下列數點中任何一點:

  1. 上帝的存在。
  2. 上帝是一個有意志的上帝。
  3. 違反上帝的旨意就是罪。

這三點與同性戀的問題沒有直接的關係。「同性戀是罪」的結論、是從肯定這三點引伸出來的。

Why is homosexuality a sin? Can you give a brief description?

God has given human beings a “Cultural Mission, which is “to multiply and populate the earth.” The union of a man and a woman makes it possible to produce offspring. But homosexual unions “absolutely cannot” produce offspring. So homosexuality must not be the purpose of God’s design. Therefore, homosexual behavior is absolutely against the will of God. Since it is against the will of God, it must be a sin. “Sexual pleasure” is the grace of God, a way to urge human beings to fulfill their cultural mission. Homosexuals who pursue only “sexual pleasure” but “defy” God’s purpose can be said of doubling their sinfulness because they not only “disrespect” God’s will, but also “abuse” God’s grace. Laws may be epochal or cultural, and chromosomes may mutate wrongly, but the above reasoning does not appeal to law or biology in answering the underlining question.
If you still deny that “homosexuality is a sin”, you are actually denying any of the following points:

  1. God exists.
  2. God has a will.
  3. To disobey God’s will is sin.

These three points are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issue of homosexuality. The conclusion that “homosexuality is sin” is a logical outworking from affirming these three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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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People’s Spiritual Struggles in Today’s Campuses—and how to triumph over them

by T.C. Lo

Facing spiritual battles and secular ideological bombardments in the campuses for today’s young people are as real as the rising of the sun in the morning.  Even Billy Graham in the midst of his thriving ministries had gone through such struggles and the concomitant agonies. So it should not come as surprises to the report that a good proportion of young people who just go into college had quickly lost their confidence in God and in the Bible.

A recent re-read of Billy Graham’s biography reveals that his spiritual voyage had nearly shipwrecked. But by the grace of God, his faith turned out surer and stronger and had become what I believe to be the greatest evangelist that God mightily used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I prayerfully hope that this article may serve as an encouragement to today’s youths—and those who raise doubt about Christianity.

Here is my “Cliffs note” version of his triumphant story extracted from Billy’s book 《Just as I Am》.

“Chuck Templeton (note) and I (Billy Graham) went around together all the time on that trip; we roomed together and had a lot of fun, becoming real pals. A Canadian, he impresses us all with his knowledge of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of places like Ireland (p.100). By the spring 1949, I gave serious consideration to taking a two-year leave of absence from Northwestern to work toward a Ph.D. degree. A Bachelor of Arts degree hardly seemed adequate for a college president, and it did not help Northwestern Schools (p.112) in its pursuit of accreditation. …. To have or not to have a degree was not my only dilemma. My faith was under siege. In 1946, Chuck Templeton had resigned from his church in Toronto to enroll at 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 I talked with him two or three times that winter of 1948-49—his first year as a graduate student—and discovered that he was undergoing serious theological difficulties, particularly concerning the authority of the Scriptures. My respect and affection for Chuck were so great that whatever troubled him trouble me too. I had similar questions arising from my own broadened reading habits. I want to keep abreast of theological thing at mid-century, but brilliant writers such as Karl Barth and Reinhold Niebuhr really made me struggle with concepts that had been ingrained in me since childhood. They were the pioneers in what came to be called the neo-orthodoxy. While they rejected old liberalism, the new meaning they put into some of the old theological terms confused me terribly. I never doubt the Gospel itself, or the deity of Christ on which it depended, but other major issues were called into question (p.135). The particular intellectual problem I was wrestling with, for the first time since my conversion as a teenager, was the inspiration and authority of the Scriptures. Seeming contradiction and problems with interpretation defied intellectual solutions, or so I thought. Could the Bible be trusted completely? If this had sprung up in my student days, as it did for so many, it might have been taken as a normal development. But neo-orthodoxy’s redefinition of inspiration to allow for Bible prone to mistakes and to subjective interpretations certainly should not have been an option for someone in my position. I was not a searching sophomore, subject to characteristic skepticism. I was the president of the liberal arts college, Bible school, the seminary—an institution whose doctrinal statement was extremely strong and clear on this point. I professed to believe in the full inspiration of the Scriptures. But did I believe in the same sense that my predecessor, Dr. W.B. Riley (p.45), had believe? Feeling a little hypocritical, I began an intensive study of this question. I read theologians and scholars on all sides of the issue. I also turn to the Bible itself:

  • 2 Timothy 3:16 (“God-breathed writings” was an impenetrable mystery)
  • 2 Peter 1:21 (prophecy came from the Holy Spirit)
  • Matt.24:35 (Christ’s word shall not pass away)

The disturbing conversations with Chuck Templeton, my confused reaction to studying influential and sometimes contradictory theologians, the quandary over a career in education versus ministry in evangelism, and the most recently the fiasco in Altoona—all these were intellectual, spiritual, and emotional baggage I was carrying in the summer of 1949 as we began to prepare for Los Angeles, the largest citywide Campaign to date. I, as a college president had agreed to speak at the annual College Briefing Conference met at Forest Home, a retreat center east of Los Angeles, at the end of August in 1949. Dr. Louis Evans, Chuck Templeton, and J. Edwin Orr were there. Head of the conference was Miss Henrietta Mears, director of religious education at 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of Hollywood. Her enthusiasm for the Lord Jesus Christ was contagious (p.136-137).

She had faith in the integrity of the Scriptures, and an understanding of Bible truth as well as modern scholarship. I was desperate for every insight she could give me. By contrast, Chuck Templeton has a passion for intellectualism that had been stimulated by his studies. He made no attempt to hide his feelings about me. “Billy, you’re 50 years out of date. People no longer accept the Bible as being inspired the way you do. Your faith is too simple. Your language is out of date. You’re going to have to learn the new jargon if you’re going to be successful in your ministry.” My friend Bob Evans, who had been at Wheaton with me, was also at Forest Home. He overheard Chuck say, “Poor Billy, I feel sorry for him. He and I are taking two different roads.” This cut me to the quick; the friendship and fellowship we had enjoyed meant a great deal to me.

I ached as if I were on the rack, with Miss Mears stretching me one way and Chuck Templeton stretching me the other. Alone in one evening, I read every verse of Scripture I could think of that had to do with “thus saith the Lord.” I recalled hearing someone say that the prophets had used the phrase “the Word of the Lord said” or similar wording more than 2000 times. I have no doubts concerning the deity of Jesus Christ or the validity of the Gospel, but was the Bible completely true? If I was not exactly doubtful, I was certainly disturbed. As the night wore on, my heart became heavily burdened. Could I trust the Bible (p.138)?

If I could not trust the Bible, I could not go on. I would have to quit the school presidency. I would have to leave the pulpit evangelism. I was only 30 years of age. It was not too late to become a dairy farmer. But that night I believed with all my heart that the God who had saved my soul would never let go of me. I got up and took a walk. The moon was out. The shadows were long in the San Bernardino Mountains surrounding the retreat center. Dropping to my knees there in the woods, I opened the Bible at random on a tree stump in front of me. I could not read it in the shadowy moon light, so I had no idea what text lay before me. Back at Florida Bible Institute, that kind of woodsy setting had given me a natural pulpit for proclamation. Now it was an altar where I could only stutter into prayer. “O God! There are many things in this book I do not understand.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with it for which I have no solution. There are many seeming contradictions. There are some areas in it that do not seem to correlate with modern science. I can’t answer some of the philosophical and psychological questions Chuck and others are raising.” I was trying to be on the level with God, but something remained unspoken. At last, the Holy Spirit freed me to say it. “Father, I am going to accept this as Thy Word—by faith! I am going to allow faith to go beyond my intellectual questions and doubts, and I will believe this to be Your inspired Word.” When I got up from knees at Forest Home that August night, my eyes stung with tears. I sensed the presence and power of God as I had not sensed it in months. Not all my questions were answered, but a major bridge had been crossed. In my heart and mind, I knew a spiritual battle in my soul had been fought and won (p.139).”

Note:

Charles Templeton—a Toronto Youth for Christ (YFC) organizer and pastor of Toronto’s Avenue Road Church, one of the largest congregations in the city (p.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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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Genesis 1 Reconciles with the Great Time Period Indicated by Fossils and Astronomy

By Tin-chee Lo

Science (astronomy, geology, archaeology, anthropology, cosmology, big bang theory) suggests:

Literal Interpretation of Genesis 1 suggests

  • The day in Genesis 1 is 24-hour solar day
  • It follows that the universe was created in six solar days.

How old was Adam:

  • Adam was last created in God’s creation order.
  • Adam was created in 4004 B.C. according to Bishop James Ussher’s calculation which is based on biblical genealogy.
  • The recorded history of mankind is about five to six thousand years.
  • Therefore, it is an acceptable to say that Adam appeared on earth no more than 10,000 years ago.
  • Christians and non-Christians generally agree without controversies that modern-man history is around 10,000 years.

What is human?

  • Christians believe that Adam was the first human, because he was the first creature possessing the breath of life (soul-ness) from God. Hence, Adam was mankind’s first ancestor.
  • Evolutionists believe that some monkey-like men of antiquity (millions of years ago based on fossil record) were the ancestors of man. S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ousands of years and millions of years of human ages stem from “the definition of man”.   

The age of our universe

  • Scientists believe that the universe is about 13.7 billion years old (as already mentioned above).
  • Biblical literalists insist that the age of the universe equals to ten-thousand years (age of the last created Adam) plus his preceding five 24-hour days.
  • Such a gargantuan time difference not only makes the accuracy of scientific dating irrelevant, and also begs the question: “who is right?”

The “inerrancy” of the Bible vs.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 Christians are expected to believe that the Bible is infallible (cannot make mistake) and inerrant (makes no mistake) as our first-principle.
  • Biblical literalists insist that they are faithful to the Bible; this is a commendable attitude.
  • In light of such gigantic difference regarding the age of the universe, literalists must examine whether they think they are faithful to the divine Bible—or–they actually are faithful to their “hum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Such distinction must be made with open-mindedness.
  • Divine Bible (refers to the very original) is absolutely inerrant, human interpretations of the Bible are not infallible and have been historically confirmed.
  • To say <a “day” is 24 hour> in Genesis 1 is an “interpretation” but not a full interpretation. The Hebrew word for day is yom, it does not strictly translate into the literal twenty-four-hour day.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first two chapters of Genesis we find the word yom used in three different ways.
    • A solar day (1:14) – 24 hours
    • Daylight as opposed to night (1:5,14,16) – 12 hours
    • The entire creative period (2:4) – a stage, a phase.

To insist on <a “day” equals to 24 hour> exclusively is not faithful to the Bible.

How long was the time between the creation of Adam and the creation of Eve?

(Gn. 1:27) So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in the image of God he created him; male and female he created them.

Literal interpretation of Chapter 1:27 yields this statement: “Adam and Eve were created in the last hours of the sixth 24-hour day.” Does it make sense? Let us examine the text further:

After Adam was created in the sixth day, he did many great things. Neither one of them can be accomplished in a single 24-hour day.

  • Keep up the garden; diligently cultivate the land (1:28)
  • Classify and give names to every living creature (2:19)
  • Feel the need of a helper as a gardener, and feel the sense of loneliness as a single man (2:20)

Psychological feelings cannot be developed in few hours. Adam was without sin but he was still a human being, so he had psychological needs that took time (much more than 24 hours) to discover as part of his human nature. When God saw the time is ripe (2:20), He took a rib from Adam’s side and create a woman for him as wife (Gn. 2:21-23). So, it is safe to conclude that Eve could not have been created in less than 24-hours after Adam was created as literalist suggested in Genesis 1:27. It follows that the Sixth Creation Day cannot be a 24-hours day but an unspecified long period of time.

If one insists that the “Sixth Creation Day” must be 24 hours, the Bible and science cannot be reconciled.

What are God’s Teachings in Genesis Chapter 1 which is less than a thousand words.

The first chapter of Genesis provides a framework of Creation not the details and certainly not the speed of creation. What God wants us to know are the following key points:

  • God is the sole Creator of the universe (1:1)
  • The universe had a beginning: “In the beginning…” (1:1)
  • God’s creation is “from nothing (Ex nihilo)”
  • He created all things with His Word: “And God said”
  • Genesis 1’s focus is not about the speed of creation
  • Genesis 1 states that there were six stages of creation. This is the methodical and systematic way, expressed by the word “yom”. Therefore, it is more reasonable for “day” to refer to “s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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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問题解答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使徒行傳 2:38) 。

  • 同學問:這節經文暗示領受所賜的聖靈是以悔改受洗為條件的。 這似乎與 「重生先於相信和悔改」的説法相矛盾。 那麼,老師,你如何解釋這一句經文?
  • 老師答: 首先讓我陳述聖經救贖論的要點:

聖經救贖論的中心思想

我們肉身生命的存在尚且不在我們自己支配之內,那麼我們屬靈生命的存在又怎能由我們自己去決定呢?屬靈生命的存在完全是上帝的作為, 我想這是一個合理的前設。

我們與生俱來的情況是「死在罪惡過犯中亅。在這靈死的狀態中,我們不會也不能對屬靈的事情有興趣。再者,我們一生下來,便是罪的奴僕。既是奴僕,我們的意志就沒有自由去選擇神。所以「不選擇神」是我們的默認 (default) 狀態。這就帶出了揀選的必要性。上帝只要作出正面的揀選,我們便得救了;上帝不用作出負面的拒絕,讓我們失落。因為我們原本就是失落的。

上帝的揀選乃是絕對地完全地出於祂那智慧的意志,祂完全不考慮人的善行或功德。也不是基於祂的預知能力, 而去選擇那些將來會對祂作出正面回應的人。這種「預知式預定論」是有問題的:

  • 如上所述,將來的人没有一個會作出正面的回應。
  • 這種「預知式的預定論」根本就不是預定,因為歸根究底它仍是基於人的回應,只是一種尚未發生的回應。

支持「預知式的預定論」者往往訴諸於羅馬書8:29-30作為他們的支持: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 (foreknew) 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其實實此處的預知 (fore-knew) 不是指預先知道,乃是指預先被深愛,因為 ”know” 一詞是指「親密的關係」之意。

上帝施予救恩的邏輯步驟:

  • 祂使人的靈魂甦醒 (重生,成為新造的人)
  • 祂𧶽新造的人信心作禮物 (指得救的信心)
  • 新造的人,透過基督所成就的「雙重歸算」,便罪得赦免,  因信而稱義。

簡言之,重生在信心之先。救恩源於上帝。

但這些步驟是邏輯上的先後,在時間上是同時發生的。人一旦被重生,他們便馬上進入成聖的階段。在這階段中,信徒的行為極其重要。將來信徒也是基於他們的行為受審判或獲獎勵。

為何要傳福音?

既然得救是在乎上帝的揀選,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去傳福音呢?原因最少有二:

  • 傳福音是耶穌基督給我們的使命;服從基督是重生的果子。
  • 傳福音者的工作,是代表神分派信心禮物。我們不知道誰被揀選,但是上帝知道。我們的職責就是把這份稱為「信心」的禮物,分派給所有人。凡是天選之民必用他們新造的意志,欣然接受。

實際情況下,我們如何去分派信心禮物?

說來容易,我們就把重生,得救,稱義,信心,成聖,昐望等道理告訴他們。但是在實際的情況下,當我們每次與人交談時,不可能把救恩的全部教義告訴他們,因為他們的接受能力有限,而且也受交談的時間的限制,所以傳福音者必須因人而異地選一兩項福音要點和他們交談。聖經的例子很多,使徒有時只用一句話或最多兩句話來傳達福音。因此,我們在解經時,不要執着他那一兩句話,便從中作出教義的宣告。如此就是本末倒置了。我們應該以教義的全部來解釋那一段短短的對話。

例如尼哥底母見耶穌時,耶穌只用「重生」和他對話,其餘的重要福音要素,如因信稱義,人的罪性,或代贘的意義,雙重歸算等,耶穌就沒有提及。所以我們在解釋重生時,必須把你的解釋放在整個救贖論的亮光下去被人理解。

另一例子是,當少年官問耶穌人如何進入永生?耶穌和他的對話乃是指出他在屬靈的事上是「無能為力」, 而沒有提到重生或信心。福音可以用不同的簡單方式來概括。以下面是一些耶穌或使徒的福音對話例子:

有時單單提及信心被稱為得救所必需的一件事

  •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徒16:31)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有時單單提及悔改

  • (路24:47)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 徒3:19)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
  • (徒5:31)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 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 (徒17:30)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 林後7:10) 因為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 (悔改)、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有時兩者都被提及或洗禮被提及

  •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 (徒20:21) 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 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使徒行傳 2 38 節中的勸告只是悔改和受洗

它並没有暗示一個任何規範的教義式次序。 嬰兒在受洗後才相信並悔改,但我們仍然正確地為他們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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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的供物有什麼地方使它不被上帝接受? 是獻祭本身,還是該隱的態度?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看起來該隱有過錯,無論是在他的態度上還是在他獻給主的祭品上。 該隱的犧牲包括莊稼,他在他的田園(創世記 4:3)中種植,而不是血祭,不像他的弟弟亞伯在耶和華面前已設定的那樣。亞伯獻上了血祭,並憑著信心這樣做。

「(希伯來書 11:4)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 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 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經文強烈暗示他從恩典之神那裡支取應許,因為他把他的羊羔放在祭壇上; 而這個上帝的應許是從他的父母那裡學到的。

因此,上帝看中亞伯的獻祭並以贊同的方式回應他,此與祂拒絕該隱的供物形成鮮明的對比。

「(創 4:4-5),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看起來該隱在選擇不流血的犧牲時遵循了他自己的判斷,無視上帝对流血的解釋的重要性 和替代贖罪原則的必要性,正如上帝向亞當和夏娃所解釋的那樣。而無。此代贖原則最终完全地實現在基督被釘十字架的事實上。該隱故意用自己手上的工作代替贖罪的恩典,隨後産生野蠻的嫉妒導致對他弟弟的強烈怨恨。這最終導致他在野外謀殺了亞伯,該還以為沒有人看到他。 他驕傲的任性導致他犯下了殺人罪,他的後代繼承了他那否認上帝的「以人為本」生活態度。

(創4:17-23) 記下一連串不敬虔子孫的家譜:

「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18 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19 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20 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作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但上帝对該隱仍有恩典:

4: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並为亞當保存敬度的後代:

4:25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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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以色列人在舊約之下是通過順服神而得救嗎?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難道以色列人在舊約之下是通過順服神而得救,而不是因為他們憑著信心期待著一個來臨救世主? 哪些段落表明這種信仰對於他們的救贖是必要的?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聖經清楚地表明沒有人因自己的善行而得救,只能因相信上帝的應許。只有在伊甸園中,救恩才建立在服從的基礎上,伴隨著死亡的警告因為違背上帝的旨意 命令:「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2:17) 

在創世記 3 中,這一命令被夏娃和亞當違背,因他們回應撒旦的誘惑和欺騙; 上帝確認他們的死刑說,「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從那時起,沒有人因服從而得救——除了被救贖的種族,他們因相信基督的贖罪而得救,基督的服從行為為他們的救贖付出了代價。

的確,在兩部新約中都高度重視順服。 在出埃及記 19:5上帝應許以色列,「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另一種方式 (在信心之外)通向天堂的道路; 相反,這個應許是給一群信徒的,他們已經為罪悔改,並在信仰中將他們的心交給主。服從是必要的證據或信仰的果實。 不是蘋果使它的父樹成為蘋果樹; 正是蘋果樹使它的果實變成了蘋果。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 換句話說,葡萄只來自葡萄藤,而不是荊棘叢,無花果只來自無花果樹,而不是薊<ji>。 順服是信心的必然和自然結果,但它從未被描述為信心的替代品在聖經的任何地方。

應該注意的是, 從一開始亞當和夏娃就教導他們的兒子必須為因他們可能犯下的罪獻祭給主 ; 因此,亞伯在他的祭壇上獻上了可接受的血祭——作為一種信心的行為,代表性地提前呈現後來 在髑髏地(各他山上)的贖罪提供。「亞伯因著信獻祭與 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 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 。」創世記十五章六節記載,當亞伯拉罕信神時,神就算他為義。 羅馬書 4 章 13 節告訴我們:「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至於摩西那代人,出埃及記19:5對摩西的應許,不可能對唯獨因信得救的原則有任何誤解,就是關乎單因信得救的原則。「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19:5)。在包含十誡的同一章中,第一條提到了祭祀:「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出20:24a) 。每個犧牲的基本原則是無辜的動物受害者的生命被取代有罪,喪失生命的信徒, 只有通過悔改和信仰,而不是通過服從.

希伯來書 10:4,提到舊約時代,宣稱,「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早些時候,在 9:11-12 中,經文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那麼,這种血贖罪的好處是如何帶給罪人的呢? 它只能通過信仰,而不是通過服從行為作為功績——無論是在十字架之前還是之後。 正如聖經宣告的那樣,「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弗 2:8). 當然不是! 救恩只有通過真正活生生的信仰才能實現, 就是認真對待基督的絕對主權和結出敬虔生活的果子, 建立在心/感情、思想和身體真正降服基礎上 (羅12:1).

正是從這個角度我們才能理解舊約先知的懇切呼喚服從;「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喫地上的美物.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1:19-20)

類似的是耶穌自己提出的要求:「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6:46)使徒同意 (羅6:11-12, 17-18):

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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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三章的一些難題

By T.C. Lo (盧天赐)

亞當和夏娃得救了嗎? 當上帝在他們墮落之後給他們披上皮衣時,上帝是否也教導他們關於血祭和贖罪的事? 亞當是他家族的大祭司嗎?

亞當和夏娃無疑是第一個被上帝寬恕的罪人。他們的悔改和寬恕在創世記 3:9-21 中是預設的,儘管它沒有明確說明。可以肯定的是,聖經明確記載,亞當夏娃逃避個人的道德責任吃了禁果。從亞當怪責夏娃,夏娃怪責蛇,就代表他們承認自己是巳犯了罪。

雖然沒有明文記載他們完全認罪和悔改, 由上帝對他們所採取的懲戒措施—

  • 夏娃會經歷產痛 — 但仍可生兒育女,
  • 亞當勉強維持生計 — 地仍有出產供食用,
  • 兩人最終身體會死亡 — 但有永生為他們存留

—我們可以看出上帝

  • 是出於愛的動機,
  • 是以寬恕為行動,
  • 是接納而非拒絕,
  • 是嚴懲的管教而非絕望的刑罰。

這些懲戒措施對他們是有益的:

  • 提醒他們過去的不顺服,
  • 提醒他們應該把神放在他們生命中的首位。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是聖經中頭一個宣告關乎救主降臨。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當上帝為他們做皮衣的時候,已經將獻祭的觀念教導他們:「替代祭物」的血是「贖罪之血」。亞當兩個兒子也知道獻祭之事。

[Gen.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亞當無疑將血祭贖罪的理解傳授給他的兩個兒子。他的次子亞伯在替代贖罪方面受過良好的教導。替代贖罪以「一隻無辜的羔羊在祭壇上犧牲」為像徵。該隱和亞伯都是自己親自接近祭壇。他們對自己的祭品各負個人的責任。經文沒有提到亞當以祭司身份為他們獻祭。該隱的祭品是素祭,是不會得到神的認可的,因他試圖在沒有贖血的情況下接近神。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4:5) 」

我們得出的結論是:亞當與夏娃是第一批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持有得救信心的人。亞當的兒子亞伯,雖然比父親早死了八百年 (創5:3-5),他是第一個在得救狀態下死去的人。

沉默中得出結論的例子:福音書從未提及耶穌曾親吻他的母親。 但是否我們可以說他從未親吻過他的母親?耶穌愛他的母親,所以從沉默中得出結論是”他一定有”。聖經沒有明文表明亞當夏娃曾向上帝認錯,我們不能斷言亞當夏娃從沒有自我譴責和為罪悲傷。在亞當塵世生活的930年裡,他向耶和華表達他衷心的悔改是肯定發生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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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大衛哪個兒子的後代?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耶穌是大衛哪個兒子的後代? 在馬太福音 1:6 中,耶穌的祖先是追溯到所羅門,而在路加福音 3:31 中,則是追溯到拿單。

馬太福音 1:1-16 給出耶穌的家譜。耶穌是通過約瑟,約瑟本人是大衛王的後裔。 耶穌作為約瑟的養子,就他的繼承權而言,耶穌成為約瑟的合法繼承人。養子舆親生子有平等的合法地位。請仔細注意 (太1:16) 節的措辭:“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這與前面關於約瑟的祖先繼承的經文所遵循的格式形成對比:“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等等” 。但並沒有說 “約瑟生了耶穌” 。相反地, 說: “約瑟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另一方面,路加福音 3:23-38 似乎記錄了馬利亞自己的家譜,從希里 (馬利亞的父親) 一直向上追溯到超過亞伯拉罕時代直上達至人類的起源。(路3:23) 節的措辭似乎暗示了這一點: “耶穌,依人看來,是約瑟的兒子。”  這個 “依人看來” 表明耶穌並不是真正的約瑟的親生兒子,儘管這是公眾普遍認為他是。它進一步提醒我們注意, 馬利亞一定是耶稣「唯一的J人類上一輩,通過她,耶穌可以成為從她的祖先一脈相傳地下來。 她的家譜隨即被列出,

家譜從希里開始,约瑟是希里的兒子 (路3:23), 希里實際上是約瑟的岳父,即希里是馬利亞的父親, 希里一直向上可追朔到拿单 (路3:31) ,而拿单是大衛從别示巴所生别的兒子 (代上3:5)。約瑟的父親應該不是希里而是雅各 (太 1:16)。

根據 (代上3:5),馬利亞的血統來自拔示巴的兒子拿單,根據 (太 1) 约瑟的血統來自所羅門王,而所羅门王是拔示巴的兒子。 拔示巴是大衛的妻子。 而所羅門和拿單都是大衛的兒子。因此,耶穌是大衛的自然後裔。耶稣可说是来自拿单,同时也可说是来自所罗门。

Ref.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by Gleason L. Ar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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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不少愛主的基督徒,甚至有名的教會領袖,相信創世記第一章中的「日」是24小時呢?

By Tin-chee (TC) Lo (盧天赐)

這是我常被問的問題之一。堅持 「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 “日” 是24小時」 的說法莫過於 Ken Ham 。在八零年代及其後的十多年,華人教會反對生物進化論的聲勢非常強大。那時在華人世界中有一位先鋒是台灣中原大學的教授, 韓偉。那時,我所知道的西方世界反進化者,可能就是 Kenneth Alfred Ham了。

在九零年代,我是 Ham 的忠誠跟隨者。他口齒伶俐,雖然他有澳大利亞口音, 但卻俱有「機關槍式」的高速演講恩賜。那時候我是教會的青少年領導人。我多次在禮拜五晚在我家放映 Ham 的 DVD 給我兩個孩子和青少年團契看。我非常佩服他,因為我同意他反對生物進化論的很多論據。Han 漸漸為人所知,他把他抗議生物進化論的想法延伸到宇宙的年齡。尤於他是「絕對字面釋經」的擁護者,所以他說宇宙是六個24小時就被創造的。但如果亞當是一萬年前的人物,那麼宇宙的年齡豈非只是一萬年加五天嗎?作為科學家的我,無法接受。然而Ham 更堅持宇宙年齡是只有6000年,我的下巴也掉下來了。

我後來讀了馮秉承 (aka 里程) 的《遊子吟》, 那就完全改變了我對「日是24小時」的觀點。馮秉承是生物學家,後來也成為牧師。我是受過半導體訓練的,便很容易與他共嗚。

牛頓力學適合於一搬生活的層面,但當進到宏觀的宇宙和對「時,空,光」的認識領域時,牛頓力學就失效了,相對論則取而代之,成了主導。但在另一極端,當進入原子核的世界,那些粒子完全不依從牛頓的動力運作,那時科學家就必須訴諸於量子力學。半導體(固態物理學) 涉及光與量子的层面和領域。這就是因我在這種科學背景下導致我對宇宙論的興趣。身為基督徒,只要談到宇宙論,就不能不對創世記第一章產生致力的聯想和詮釋。

我相信聖經是真理,但聖經以外也有真理,否則我們進學校念書就毫無意義。但當「聖經以外的真理」與「聖經的真理」有抵觸時。我們就必須相信聖經是對,外介 的 “真理” 一定是錯, 這就是「聖經權威」的意思。我也相信「所有真理都是上帝的真理」因它們都是同出一源。因此,正確的科學與正確的解經是必定調和的。因此,如果你堅持創世記第一章的「第六日」是24小時,「科學」與「此解經法」絕對無法調和。

當 Ham 與別的學者公開辯論時,他總是用這句話去辯駁異議:「你在哪裡?」其意是:當上帝創造宇宙時,你在哪裏?你既不在塲,你就沒有資格反對我。反之,我 (Ham) 也不在場,但我有上帝作我的後盾。這是一種微弱的論據,也是一種唬人的狡辯。當他面對基督徒異議者時,Ham 會這樣問,「你是否想兩面討好,將聖經杈威向科學妥協?」這是一種标籤式的 (labeling) 論調, 其意是,你若不信「日是24小時」,你就不尊重聖經杈威。反駁他的人說,你這兩個問題都不是科學性,Ham 自己也𠄘認。

我也不時自省,看看我是否「因偏見而向科學妥協」從而陷入「先入為主」的井中。其後,我讀了馮秉誠的兩大巨著《聖經的杈威》和《聖經的詮釋》後,知道馮牧師是對聖經存高見解 (have a highview on the Bible) 的人,這平息了我的良心,知道不一定要相信「24小時」的第六日說法,才是真正忠於「聖經無誤」者。

至於 Ken Ham 是否科學家,我不感斷言。但我相信他是非常尊重聖經杈威的基督徒,這是無可厚非的。面對目前巨大的科學證據,Ham 有否改變主意?我不知道。但如果他的整個成功的事工 (包括財路) 是建立在「以24小時為日」一句話的大前提上,那就很難想像到他能公開𠄘認了。這些都是我們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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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 Jesus rejected once or twice in His hometown?

By T.C. Lo (盧天赐)

It never occurred to me that this conundrum exists.  This question was raised by Professor Frank Chan of “Nyack College & Alliance Theological Seminary”, which arouses my interest.

 Someone said that Jesus was rejected in Nazareth (His hometown) twice:

  • Luke 4 is the first time

  • Mark 6:1-6 or Matthew 13:53-56 is the second time.

Is it right?

Let me succinctly analyze the text of the chapter 4 of Luke.

(vv. 14-15) These two verses occur in the middle period of Jesus’ ministry.  He often went into synagogues (plural) to teach.  It shows that Jesus’ work has begun for a while already.

(vv. 16-22) This is the first sermon delivered by Jesus, and the focus is on announcing that the Jubilee, the year of God’s favor, foretold by the prophet Isaiah, has arrived.  Moreover, this proclamation was praised by everyone, which also showed that people accepted it and no hint of rejection.  This occurs at the very beginning of Jesus’ ministry.

(v. 23-30) This passage speaks of Jesus being rejected in His hometown.  This matter has not yet happened in chapter 4 of Luke until it happens in the middle of His ministry. Luke, however, chronologically moved forward perhaps for the purpose of contrasting the early acceptance (v. 22) against the later rejection. If you read verse 22 again, it is no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that the rejection of Jesus does not happen immediately after Jesus’ first sermon, but is consistent with what is to be described in Mark 6:1-6 or Mark 13:53-56.

Conclusion: In the Gospels, there is ONLY ONE record of Christ being rejected by the masses of His hometown, NOT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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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mas Story Fully Told

By TC Lo (盧天賜)

The core of the Christmas story can be summarized in five verses as far as its meaning is concerned. They are recorded in Luke chapter 2 as:

  • 10 But the angel said to them, “Do not be afraid. I bring you good news of great joy that will be for all the people.
  • 11 Today in the town of David a Savior has been born to you; he is Christ the Lord.
  • 12 This will be a sign to you: You will find a baby wrapped in cloths and lying in a manger.”
  • 13 Suddenly a great company of the heavenly host appeared with the angel, praising God and saying,
  • 14 “Glory to God in the highest, and on earth peace to men on whom his favor rests.”

Verse 10 states that there is a message to be announced. The message is good, joyful, and has the power to remove people’s fear, fear in the negative sense. It is a message for ALL peoples.

Verse 11 is the content of the message: “A Savior has been born unto you.” This is a short-hand version of the Gospel.

Verse 12 alludes to the very fact of Incarnation. Christ’s coming is physical, not spiritual as Docetism suggests.

Verse 13 is a beatified vision suggesting that the birth of Christ is utterly supernatural in addition to the virgin birth.

All above are agreed upon by Christians. Even though not explicitly spelled out by verse 11, it is also agreed upon that this message is the Gospel. Throughout the Bible, we know that the Gospel is all about PEACE. If you are not peaceful with yourself, it is because you are not peaceful with God. Gospel is related to our reconciliation (have peace) toward God. So, verse 10 can be paraphrased as “Do not be afraid. I bring you good news of PEACE that will be for ALL the people.”

Verse 14 says, when the angels praise God in the highest, God responds with “peace among men.” But the verse continues to read concerning the scope of the peace, saying, this peace is “with whom He is pleased.”

How are we going to harmonize “the peace is for ALL people in verse 10” and “peace is JUST for God’s favorite in verse 14”?

First, God is love.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He loves EVERY one even His enemies. Second, God’s revelations always have two aspects: The general revelation by the Elohim God. The special revelation by the Jehovah God, two different names but the same God. So, God indeed bestows upon mankind the peace in the general sense. However, God is all the more willing to bestow covenantal peace to the elect. Then the question becomes “what kind of peace that God gives without discrimination to humankind? There are plentiful.

A book written by D. James Kennedy entitled “What If Jesus Had Never Been Born”, 276 pages, gives ample of examples concerning the impact of Jesus’ birth, each of these examples do have rich elements of peace concerning mankind. Just mentioning not exhaustively here:

  • Hospitals, which essentially began during the Middle Ages.
  • Universities, which also began during the Middle Ages. In addition, most of the world’s greatest universities were started by Christians for Christian purposes.
  • Literacy and education for masses.
  • Capitalism and free enterprise.
  •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particularly as it has been seen in the American experiment.
  • The separation of political powers,
  • Civil liberties.
  • The abolition of slavery, both in antiquity, and a more modern time.
  • Modern science.
  • The discovery of the new world by Columbus.
  • The elevation of women.
  • The abolition of foot binding in China
  • Benevolence and charity; the good Samaritan ethic.
  • Higher standards of justice.
  • The elevation of the common man.
  • The condemnation of adultery, homosexuality, and other sexual perversion. This has helped to preserve the human race, and it has spared many from heartache.
  • The civilizing of many Barbarian and primitive cultures.
  • The codifying, and setting to writing of many of the world’s languages.

If these are not the peace that the Christ-child brought about to mankind, I don’t know what they are. Antony Flew (1923-2010), a man who had preached atheism for as long as Billy Graham had preached the Gospel, remarked that when he saw the suffering of the Africans, having explored many approaches, finally admitted that the only solution to these Africans is the Gospel of peace. He later became a deist, if not Christion.

Therefore, we must join the angels to sing the doxology, “Glory to God in the highest and peace among all humanity in general and believers in partic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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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亞當和夏娃在犯罪前吃了生命樹的果子會怎樣?

Tin-chee Lo (盧天賜) 12/25/2022

創世紀三次提到「生命樹 (tree of life)」:

  • 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2:9)
  •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3:22)
  •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3:24)

使徒行傳三次把「樹」與「十字架」等同:

  • 你們掛在木頭上 (hanging him on a tree) 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 神已經叫他復活。(5:30)
  • 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 (hanging him on a tree) 殺了。(10:39)
  • 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 (took him down from the tree)、放在墳墓裡。(13:29)

從使徒行傳的經文中,使我們不難聯想到伊甸園中的生命樹就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的表徵。這表徵的後面是牺牲。

在伊甸園當中有無數的樹木,但聖經只提到兩棵樹,就是分別善惡的樹和生命樹,而且它們被安置在伊甸園顯眼的地方,就是園子的中心 (2:9),即兩樹並列。如果分別善惡與罪惡有關,生命樹是與十字架有關,那麼兩樹並列就是代表一種明顯的對比:

  • 犯罪與贖罪
  • 審判與恩典
  • 死亡與生命

聖經只提到分別善惡樹的負面禁令,卻沒有吃生命樹果子的正面吩咐。但是在亞當和夏娃犯罪後,神卻發出生命樹的禁令,為何如此?

亞當夏娃是唯一「生」下來便是得救的人。在他們未犯罪之前,他們是與神的生命連在一起的。所以他們吃與不吃生命樹的果子並無分別。那時生命樹只不過是「園中所有可吃的樹」之一。魔鬼也知道,所以牠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 “所有” 樹上的果子麼? 」但牠只講一半的真理。牠並沒有說,「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這樣是亞當夏娃清楚知道的。

為什麼一旦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神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理由很簡單,因為罪人不配得永生。就好像上帝不能把一個「未處理過」的罪人放在天堂裏一搬。罪人之所以能夠上天堂,他一定要經過基督寶血的救贖的處理。當亞當夏娃吃了禁果之後,神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們趕出伊甸園,其目的乃是不讓他們再次接觸到生命樹。但慈愛的神有豐盛的恩典。祂看到亞當夏娃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儘管這是徒勞的自救方法,但也許代表他們有悔改的心。但一個巳得救的人(亞當夏娃本來是得救的) 他的救恩是不會失落的,所以耶和華 神為他們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因為皮子是由殺死動物後才取下來的,所以這是獻祭的開始。正是這件皮子,他們雖不在伊甸園,但巳經與那棵生命樹發生關係了。這也說明了他們「本來就得救的地位」並無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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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和夏娃得救了嗎? 他们对福音知多少?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亞當和夏娃得救了嗎? 當神在他們墮落之後用獸皮給他們穿上時,神是否也教導他們有關血祭和贖罪的事? 亞當是他家族的大祭司嗎?

第一個被上帝寬恕的罪人無疑是亞當和夏娃。 儘管聖經沒有明確說明,他們的悔改和寬恕在創世記 3:9-21 中是預設。然而我們可以在不同的各方面作出推論。可以肯定的是,根據關於亞當和夏娃的記錄, 包括吃禁果後的一些逃避個人責任 [亞當責備夏娃,夏娃責怪蛇], 經文都暗示兩人至少均承認自己實際上犯下違背上帝吩咐的罪。儘管經文沒有記錄真正的和完全的認罪和悔改,但沒有記下來,不表示他們沒有。再者,在亞當塵世生活的930年裡,他們向主表達他衷心的悔改是不難想像到的。

從上帝所分配給亞當夏娃的懲戒措施,我們看出這是寬恕的前奏曲。他們罪的後果是: 夏娃將有分娩的痛苦,並要從屬於她的丈夫; 亞當要從土壤中勉強維持生計,並意識到兩人都有最終身體死亡的可能性。這些勞苦愁煩是讓他們有悔改的機會。這就好像路加福音第15章中所說的那個小兒子,當他走頭無路。與豬同食時,聖靈就在那時光照他,使他「醒悟過來」而採取回家的行動。苦難提醒亞當和夏娃過去的不忠,並讓他們知道需要將神放在生命中的首位。

神給他們穿上皮衣,就是前奏曲後的主曲,這就說明了他們已被寬恕。上帝藉此機會,作出第一次救主降臨的預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3:15)」。這節經文是福音的真諦。

似乎我們可以合乎邏輯地說,當他們的赤身被披上皮衣 (動物的皮代表在祭壇上犧牲了一隻無辜的羔羊) 的那一刻,上帝一定把因信稱義和雙重歸算的基本教義傳授給他們,無疑地也傳授了血祭代罪的救贖意義 (創4:4)。

該隱和亞伯似乎是各自直接走近了他們自己的祭壇,親自為他們自己的祭品負責,因為沒有提到亞當以祭司身份為他們獻祭。 該隱和亞伯如何知道獻祭的教導呢?一定是從他們的爸爸哪裏學到的。所以我們可以肯定,該隱試圖用素祭而不用血祭作贖罪,一定不會獲得他父親亞當的認可,也一定使天父不喜悦。(創4:5)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亞當和夏娃的家庭是第一批在上帝的恩典中持有得救的信心的人類,在上帝恩典之下,亞伯是第一個在得救狀態下死去的人,比他父親早死了八百多年 (創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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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挪亞詛咒他的小兒子,說迦南應該為奴? 這是奴隸制的開始嗎?奴隸制在上帝眼中是對嗎?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經文:「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 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24:22-27)」

挪亞有三個兒子 (創5:32):

  • 閃 (Sham)、
  • 含 (Ham)、
  • 雅弗 (Japheth) –- 他有一兒子名瑪代 (Madai; 創10:2)  

挪亞詛咒他的兒子含。原因是含發現父親在醉酒昏迷後赤身裸體便嘲笑和羞辱他。含本應尊重他的父親,即使他的父親在醉酒後出醜。(可能挪亞以前從未嚐過酒) 但應該注意的是,只有含的一個兒子,即迦南,被挑出來遭受含的詛咒。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ebed badim) 的奴僕。」(創9:24-25)

含 (Ham) 是挪亞的次子;他有有四個兒子 (創10:6):

  • 古實(Cush)
  • 麥西 (Mizraim)
  • 弗 (Put)
  • 迦南 (Canaan) – 只有他是咒詛的对象。

挪亞宣布的咒詛只針對迦南。而不是對迦南的弟兄。迦南是巴勒斯坦地區的居民的祖先。古實和弗可能是埃塞俄比亞 (Ethiopia) 人 和非洲黑人的祖先。

這個咒詛的應驗發生在約公元前1400年約書亞對迦南人的征服,以及波斯帝國對腓尼基和其他迦南人的征服。波斯人很可能是雅弗的兒子 瑪代 (Madai; 創10:2)  的後裔。這似乎是 ‘ebed 這個希伯來字在 “奴隸” 的意義上,在聖經中首次出現。所以創9:25中的「奴僕」是指在政治上的服從外國勢力,而不是指一種社会的合法制度。

在討論奴隸制在古代的道德地位之前, 我們必須承認,幾乎每個古代的民族都有奴隸制的實踐的歷史記錄: 埈及人, 蘇美爾人(Sumerians), 巴比倫人, 亞述人, 腓尼基 (Phoenicians), 叙利亚人, 摩押人,亞捫人, 以東人, 希臘人, 羅馬人, 等。中國历史中也有奴隸的記載,但似乎没有「奴隸制」的社会階級觀念。奴隸制在古代西方文化中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奴隸在商業, 稅收, 寺廟服務等各方面上都有甚佳的表现。

當時的社會良知並沒有「認為奴隸制是錯」的想法。直至人們醒覺到「人有天賦的尊嚴」。這種醒覺,源於聖經的教導,就是,人是照著上帝的形象創造的。隨着基督教的文化滲透到世界上,人們才開始批評奴隸制,並質疑奴隸制的存在權,從而出現了強烈的社會情緒。尤其是盛行美國的人杈運動。據我們所知,沒有在任何基督教以外的文化可以找到有類似的廢除奴隸激情。

根據摩西律法,奴僕服役六年後, 主人必須釋放他們,不能讓他們終生為奴,除非他們因對主人的愛,自願選擇繼續這樣做下去 (出21:2-7) 。聖經因歷史文化之故,没有明文要求廢除奴隸,但上帝对奴隸是滿有憐悯的。

從另一角度来看,我們常常把奴僕視為貶詞。其實在某些情況下,奴僕是受到極大的尊重的。例如,貴族通常被稱為他們國王的 “僕人”,這是一個榮譽的稱號。保羅將自己稱為耶穌基督的奴隸。

新約教導我們,當一個奴僕成為基督徒後,自由的基督徒應把他當作主內的弟兄看待,他們可以一同作上帝國度的繼承人。另一方面,聖經吩咐基督徒奴僕,要存恭敬的心和懷著正確的善意,忠心侍奉他們地上的主人,如同事奉主一搬 (弗6:5-8):「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 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這不是說他們不應該爭取他們的自由。聖經這樣教導,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林前7:21) 。然而,聖經中關於人作為「按照上帝的形象塑造」的個體的概念是固有的,在上帝揀選的計劃中,人是天堂的候選人。條件不在乎膚色,社會地位,財富,學位,乃在乎人的悔改與對神的委身。

反對奴隸是一個動態的歷史過程。首先在基督教世界中得到體現,看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其中的一段話:「我們認為這些真理 (指人有神的形象) 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Note) 」這豈不是基督教的語言嗎?然後,其他宗教和文化在基督教的榜樣下感到蒙羞,以至在它們各自在自己的領域內廢除奴隸,最終讓上帝的終極旨意得以實現。

Note: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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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伊甸園看「因信稱義」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舊約下的以色列人得救不是因著順服神,而是因信仰望救主的來臨嗎? 哪些經文表明這種信心對他們的救贖是必要的?

全本聖經清楚地表明,沒有人能因自己的善行而得救,只能因信上帝的應許而得生。只有在伊甸園,救恩建立在順服的基礎上。並且,伴隨著這個順服的要求,是一個死亡的警告:「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 2:17)。」到了第三章,我們看到亞當夏娃, 因回應撒但的引誘和騙局,導致被判罸刑。「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 3:19) 」

從那時起,沒有人能藉著自己的順服行為而得救。蒙救贖的人是因基督的順服行為而得救。基督的順服行為包括 (1) 祂生在律法之下而祂全守所有的律法;更重要的是(2) 祂在十字架上捨命,為罪人付出救贖的代價。因此,凡相信基督的,都必得救獲永生。

誠然,新約與舊約均高度重視人的順服行為。「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出19:5)。」這是上帝給聽從祂的話的人的應許。「成為屬神的子民」就是得救的意思。但這絕不意味著,除了「信心之路」之外,還有另一條通往天堂的「行為之路」。相反的,這個應許是給一群信徒,他們已經從罪中悔改,在信心中將心交給耶和華的人。

順服是信心的果子,是信心的證據。不是因為蘋果使結它的樹成為蘋果樹;而是蘋果樹使它所結的果子成為蘋果。正如耶穌所說的,「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太7:16)」順服是信心的必然和自然結果。在聖經中,順服從未被視為信心的替代品。

亞當夏娃從一開始便教導他們的兒子從小知道要為他們可能犯的罪獻上必須的祭給耶和華。亞伯在祭壇上獻上蒙神悅納的祭,作為信心的行為。亞伯的「信心行為」是代表性地提前呈現稍後將在各各他山上提供的赎罪。亞伯的信心被希伯來書作者肯定:「亞伯因著信獻祭與 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 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

「因信稱義」的教義佈滿新舊約聖經:

  •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羅4:13)」

因此, 我们可以説, 摩西那一代人,對上述的 「出19:5」應許,不可能會誤解這「單單因信得救」的原則。

出埈及記第廿章中最顯著的經文就是十誡 (20:1-17)。那𥚃有誡命,那𥚃就有順服的要求。否則誡命就毫無意義,它就只不過是一大堆條文而矣。然而,就在同一章提到祭祀崇拜。首次是記在 (20:24)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

「献祭」是舊約中的重要主題 (參 利未記)。它的意義何在?献祭的基本原則是:無辜動物的生命替換那些有罪和那死在罪惡過犯者的生命。使他們可以通過「相信」這個替換原則而悔改,從而獲得所應許的赦免,而不是通過他們虔誠的「順服」。

論到舊約時代,希伯來書如此記錄:「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3-4)。」原來舊約的献祭,乃是指向新約的基督:「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來9:11-12)。」

然而,如何把這個「流血贖罪」的益處帶給罪人?答案是:無論是十字架之前的人,或是十字架之後的人,都是通過他們的「信心」,而不是通過他們作為功德的「順服行為」。新約的人通過相信基督而得救。舊約的人通過律法和神的話語而得救。然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19:4); 神的話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 (約1:1) 就是基督。所以無論是舊約或新約的人,都是因基督的寶血蒙救贖而得永生。

保羅明確地宣告,「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既然救恩只有通過信心才能實現,那麼,甚麼是信心?聖經所指的是「真正活生生的信仰」,就是認真地「對待」基督的絕對主權, 從而結出敬虔生活的果子。這種「對待」是建立在真正全面降服的基礎上,即心意,感情、思想和身體的真正降服。保羅簡潔地說,「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這𥚃所用的「理所當然」可譯作「符合邏輯的屬靈敬拜」。可見事奉與敬拜同義。

正是從這個角度,我們才能理解到舊約先知對順從的懇切呼籲。正如以賽亞所說的,「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喫地上的美物.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1:19-20)」同様,耶穌提出了類似的要求,「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6:46)」

新約的使徒保羅也懇切呼籲,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6:11-12)」

真正活生生的信仰必定導致身份的改變:「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6:17-18)」

在本文的開始有這樣一句話:「在伊甸園,救恩建立在順服的基礎上。」我們如何去理解?亞當在未犯罪之前他本來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他不用通過順服才能得救。但他可以因「不順服」而墮落。一旦墮落,他就和我們一樣要通過信心才能得救。他因不順服導致屬靈的死亡,即與神隔絕,這刑罸代表上帝的公義。後來上帝主動「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創3:21)」這是上帝給他們的恩典。皮衣從殺死動物而來,這就是舊約獻祭的開始。

神又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 (單數)、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3:15)」。蛇是魔鬼撒但,女人的後裔是指童女馬利亞之子耶穌。有神學家這樣說,這句話就是福音,而整本聖經都是對這一句話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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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圖上可找到伊甸園嗎?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創2:10-14) 是唯一的聖經資料提供一些關於伊甸園大致位置的線索。但它所預設的地質情況巳不再存在。底格里斯 (Tigris) 和 幼發拉底 (Euphrates) 發源於亞美尼亞高地 (highlands of Armenia) ,即今土耳其東部。這是伊甸園位置的最佳可能性。

河在伊甸園佔重要的地位(創2:10-14):「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2:10)。」

  • 第一道名叫比遜 (Pishon)、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 (land of Havilah) 的.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2:11-12) 。
  •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 (Gihon)、就是環繞古實全地 (land of Ethiopia) 的 (2:13)。
  • 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 (Hiddekel)、流在亞述 (Assyria) 的東邊(2:14a)。[又稱底格里斯河 (Tigris)]。
  • 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Euphrates) (2:14b)。

根據上面經文,地質學家作出推測。大致是這樣:伊甸園是四大川之源,水量之豐富足以支持這些川流系統。水源表明它是處於高原或山區地帶,因此,夏季涼爽舒適,氣候宜人。

有一條大河從伊甸流出,分支成四條河,底格里斯河 (Tigris) 和幼發拉底河 (Euphrates) 以及另外兩條長河:比遜 (Pishon) 和 基訓 (Gihon)。

比遜河 (Pishon) 沿著阿拉伯南部或西南部海岸往下流到哈腓拉 (Havilah) 全地,那地盛產金子和香料。, 那裡有大量寶石的沉積物。

基訓河(Gihon) 通向古實 (Cush), 這古實位於東部, 可能是一些亞洲地區, 而不是非洲的古實即今天的埃塞俄比亞 (Ethiopia)。至於古實 (Cush),我們找不到有用的線索。但此地名常與蘇美爾的基什人 (Kish in Sumeria) 或 卡斯特人 (Kassites) 連在一起。他們據說是源自伊朗北部和土耳其的東南部的扎格羅斯山脈 (Zagros Mountain) 。

底格里斯河 (希伯來文是 Hiddekel;波斯語是 (Trgia) 和幼發拉底河今天仍然存在。但比遜與基訓已不復存在。它們完全消失的最最合理的解釋是:在洪水時期隨著大陸漂移所引發的山脈形成終止了這兩個河流系統。关于陸地漂移,地贸學家認為阿拉伯半岛 (Arabia) 原本與東非的索馬里蘭 (Somalian) 和埃塞俄比亞 (Ethiopian) 海岸在史前時期是相連接的。這就好像以東的西珥山脈 (Mt. Seir Range in Edom) 在洪水時期被隆起,阻止了約旦河流入亞喀巴灣 (Gulf of Aqaba) ,並解釋了死海的形成。比遜與基訓的消失可用数似的大陸漂移作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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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2 不是與創世記 1 呈現不同的創造順序嗎?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創世記第二章根本沒有提到創造的過程只是假設第一章所記錄的創造過程已經完畢。第一章沒有提到第七天的事情,所以第二章頭三節繼續用同樣的方法,語氣和詞彙述說第七日神的安息,並說明神賦予被稱為安息日的笫七日一種特殊的神聖性。這一點是與其它六日的原始創造工作不同之処。這個安息也代表創造的結束,再沒有新的創造。

創世記第二章第四節是把第一章的頭五個日以這一句話作一總結的引言:「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而沒有加上任何新的創造細節資料。可見第二章的目標不是論及創造的過程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第六日中关乎「人」的身上,甚至第六日頭一部份的創造—-動物走獸,人猿等—-都沒有提,以免分散對人的注意力, 因为人是上帝創造的高峯。

第一章是創造過程的骨架輪廓。提到人類的創造是系列的最後部份而沒有提供任何細節。

第二章的主要關注是人。提到上帝創造亞當與夏娃的細節和他們所處的環境, 而完全沒有近東文化中那種的虛構神話傳說的色彩。

(創2:5-6) 提到野地 (地球, 土地,或 整個一搬區域) 的原始狀況。在第三日創造的田間菜蔬, 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 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上帝使用特殊灌溉系統,使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為亞當居住環境作出準備。

(創2:7-8) 上帝用独特的方法創造亞當和夏娃,這與創造其它所有活物的方式截然不同,並特別為他預備完美的居所—伊甸園—使他可以觀察和享受周圍環境的美麗和豐富。這是第二章所提到的唯一創造。

(創2:9-14) 述及伊甸園有各式各樣的花草樹木,及大量的菓樹可供食用,又有四道大川维持茂密的植物。伊甸園處於高地,四道大川從伊甸流出,流向邊界以外的較低地區。

(創2:15) 上帝安置亞當在伊甸園, 並分派他一份引人入勝的工作,就是:饲养,修理,和看守這個偉大的自然保護區。

從這十五節聖經,很明顯地,讓我們看到創世記第二章的目的,它並不是敘述創造的故事,至少內中沒有提及太陽, 月亮, 星宿, 海洋的形成,因它已經假定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作為背景。甚至動物也沒有提及,直至亞當被分派去履行一項任務, 就是給帶到他面前的每個物種或鳥類或野獸等各樣活物指定的名字 (創 2:18-20)。這就相當於今天的「命名學」和「分類學」。所以亞當應是人類的第一位科學家。

在此階段之前,上帝與亞當立約:「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2:16-17) 」神最終的目的是期望亞當成為一個順從的孩子。

在命名和分類的過程中,亞當發覺與這些動物交朋友並不能滿足他心靈深處的需要。神就在此時用奇妙的方式為他預備夏娃作他助手與他相伴。「耶和華 神使亞當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創2:21-22) 」最後幾節是生動地描繪人類第一次的婚姻,我們可以想像出亞當欣然接受神為他預備的新助手,並毫無保留地作出愛情的承諾。

從比較文學 (comparative literature) 的觀點來說,創世記第二章與所有創世記錄 (包括猶太人的創世記第一章以及異教徒的神話傳說) 形成鮮明的對比。起碼,創世記第二章沒有提到最基本的天地的創造和動植物的創造,所以它不能被稱為「創世記錄」。

結論:創世記第二章的作者根本沒有打算把它成為另一個創造過程的紀錄。它是建立在第一章的基礎上。整個第二章的重點是「人」:人是上帝所創造,按照祂的形象塑造,使他成為自己的兒子。上帝把自己的生氣注入亞當,使他能與神自己建立親密的個人關係。

了解人在神面前的價值,我們就了解到人生的: 源頭,目標,意義,道德责任,和歸宿。這就是創世記第二章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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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一和第二章的作者是不是同一位?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December 14, 2022

創世記第一和第二章對上帝的名字採用分別不同的希伯來字,這種用法的區別是否意味著兩章的作者不是同一位呢?

在創世記第一章的32節中,只用伊羅興 (Elohim) 作為上帝的名字的稱號。而在第二章,卻突出地單單選用耶和華作為上帝的個人名字。這個問題首次由一位聲名顯赫的法國醫生名叫Jean Astruc (讓·阿斯特魯克) 於1753年提出。他認為創世記第一章旳源頭必定是取自早期的文學作品, 而當時的人只知道上帝的名字是伊羅興。而第二章是來自另一個源頭,當時的人巳經知道耶和華 (Jehovah) 這個名字。這種認為摩西五經作者不是摩西的想法到了十九世纪發展了一套称为「 底本學説 (Documentary Hypothesis, DH) 亅的新派思想。

萊比錫 (J. G. Eichhorn of Leipzig) 把這個「耶和華-伊羅興」的源頭劃分,從創世記的頭兩章延展到出埈及記6:2-3。從而展开了進一步的討論。

  • V. 2 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 (Jehovah).
  • V. 3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 神 (伊勒沙代;El Shaddai, God Almighty) 、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I did not make myself known to them) 。

這表示第一章所根據的資料源頭是對「耶和華」的名字,未曾被人所知。而第二章是根據另一個資料的源頭, 是當時耶和華的名字巳經為人所知。

這就似乎假設在摩西以前,人們「未曾知道」耶和華這名字,連摩西也不知道,所以「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這種假設與實際的希伯來語對「知道」一詞的用法相悖。希伯來語的「知道」有兩個意羲:「聽過」和「認識」。

「知道耶和華的名」或 「知道我是耶和華」之詞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這樣的表達在舊約聖經出現至少26次之多,而每一次都意味著子民能通過他們的實際的經驗「認識」到耶和華神是守約的上帝;祂是管教,照顧,和拯救立約之民脫離他們敵人之手的上帝,如(出6:7) 所說的那樣:「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 神、你們要 “知道”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 (出6:7) 。」顯然、這𥚃的「知道」是指希伯求人在關係上对上帝的「認識」、而不是单单的「聽过」而矣。

其實在十災之前,摩西曾要求法老容百姓離開埈及往曠野去敬拜耶和華神,法老回答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 (出5:2) 」。那時法老尚未「認識」耶和華,但他巳「聽過」耶和華,否則他為何會問「耶和華是誰?」但「聽過」不等於「認識」。他雖聽過耶和華的名字不知多少次,但他在經歷上不「認識」耶和華。 但在十災的痛苦經歷中,法老終於「認識」了耶和華:「我要使法老的心剛 硬、他要追趕他們、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 “知道” 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這樣行了 (出 14:4) 」。顯然、這𥚃的「知道」是指在關係上、法老对耶和華的「認識」、而不像從前的「聽过」而矣。

現在讓再看看 (出6:3):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 神 (El Shaddai, God Almighty)、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I did not make myself known to them)。」

上帝是全能統治者,祂的主杈凌駕在創造界和一切自然力量之上。雖然人還不「認識」祂,但都「聽過」祂的名。因為上帝早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時代,以「全能者和創造主」的身分向子民顯現、這是一搬性的启示。正如詩篇所説、「諸天述說 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 手段」。人類透過大自然,歷史,和祂的全能,都聽過祂,使人無可推諉。但在上帝尙未與我们建立個人關係之前, 特別是救贖方面, 我们只能聽过祂,而不能認識祂,摩西也不例外。所以在這密切關係上摩西当时是「未曾知道」。所以上帝必須曉諭摩西,讓他「認識」祂。上帝藉著「拯救整個以色列民族脫離埃及的奴役」的方式向摩西顯示祂自己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耶和華,不單單只是威嚴的伊羅興 (Elohim) 或全能的伊勒沙代 (El Shaddai) 。今天,上帝在基督𥚃向我們顯現,使我們在建立個人關係方面認識 祂,這是神对選民的特殊的啓示 (Special Revelation) 。

因此,我們應這樣理解出埃及記 6:3 的意思:「我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顯現作為受造界的全能統治者 (El Shaddai),在一切自然的力量之上。但我沒有向他們展示自己作為守約的耶和華(Yahweh),就是用奇蹟般的救贖方式, 拯救整個以色列民族脫離埃及的奴役的那一位上帝。」「耶和華」的稱號意味著上帝的信實和衪對立約子民的關懷——儘管這也與祂與個別信徒的交往有關。

因此,從創世記的記載中,每當論到上帝與亞伯拉罕及其家族的關係時,上帝總是被稱為雅威 (Yahweh)。 所以創世記時代,耶和華之名是為人所知的。但這個稱號是為摩西一代保留的。 因為當他們看到上帝代表他們施行的劃時代規模的神蹟,他們便領會到雅威 (耶和華) 的意義。

出埃及記的標誌是連續不斷的救贖奇蹟,並伴隨著對以色列時代的叛逆和叛教施行審判。

在這個愛與公義交織的過程中,他們平安地出了埈及。在那裡建立一個新的信仰共同體,在摩西律法的指導下運作。這就是我們對出埃及記 6:3 的真實意圖的理解方式。這與艾希霍恩 (Eichhorn) 的底本學説 (Documentary) 對摩西五經的解釋截然不同。

創世記第一章的上帝是全能者和創造者,而Elohim是唯一適合描述上帝是創造工作和統治萬有的稱號。而創世記第二章的上帝是人的愛護者和管教者。Yahweh是最適合描述祂與人的恩典和立約。那麼,遵循前面的討論,這兩章中名稱用法的區別原因,是非常明顯的。因此,在整個第二章中,所有十一次Yahweh與Elohim連在一起用,從不單獨用出現。用六個創造階段創造宇宙的神與照顧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創造亞當夏娃的神就是同一位上帝

在整個創世記第三章中,耶和華(Yahweh)從不單獨使用、總是與(Elohim) 連在一起用,直至到了4:1 我們才第一次看到Yahweh單獨使用而沒有與Elohim連在一起。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創4:1)」

鑑於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兩個稱號一致地聯合使用,我們很難想像到Astruc, Eichhorn (阿斯特魯克、艾希霍恩) 或其他學者會提出如此的一個底本論 (Documentary Hypothesis)。由於兩個名字不斷地結合使用,學者不得不作出假設:一些编校人员選擇把先驗的原始资料用 ”剪刀的力量” 把一些以J為結尾 (Yahweh) 的小片與以E (Elohim) 或P作開始的小片粘在一起,以此解釋為何兩個名字會結合在一起。這種人為的和怪異的組合過程貫穿整整兩章。這是從未被發現過的的文學作品。這需要非凡的天真和輕信才能接受這種說法。

在我們結束討論之前、我們必須指出,在古代近東和以色列鄰國的「比較文學」中,他們都遵循一種實踐,就是他們對至高神至少給予兩個甚至更多的稱號。聖經是否可能受了這些文化影響之後才被寫成?

埃及神明奧西里斯 (Osiris) 意即地獄之王 (the lord of the netherworld) 和死者審判者 (judge of the dead)。牠有其它三個名字:

  • 善良的人 (Wennefer)
  • 西方人中的佼佼者 (Foremost of the Westerners)
  • 阿比多斯之王 (Neb-abdu).

這四個名字都在柏林博物館的石碑 (Ikhernofer Stela) 可以找到。

巴比倫的神祇,彼勒巴力 (Bel Baal),蘇美爾 (Sumerian) 頭銜是恩利爾 (Enlil) 和努南尼爾 (Nunamnir) 都是為人所知的。月神 (Moon god) 又稱 Sin (辛) 和 南娜 (?)。

敘利亞北部烏加里特 (Ugarit in North Syria) 在摩西時代之前人們膜拜迦南文化中的巴力(Baal), 它的別名是阿里揚 (Aliyan),出現在他們的平行詩歌 (stichoi of parallelistic poetry) 中, 與希伯來文的平行詩歌相似。

在希臘,同樣的多名做法:

  • 宙斯(Zeus)也是克羅尼翁(Kronion)和奧林匹斯(Olympius); 
  • 雅典娜(Athena)是帕拉斯(Pallas); 
  • 阿波羅 (Apollo) 也是太陽神 (Phoebus) 和 皮修斯 (Pythius)

所有這些都出現在荷馬史詩的平行詩句中。

那些以創世記的「上帝多名」現象來堅持創世記的「多種源頭」是有問題的。源頭的劃分忽畧了「比較文學」已知的事實。換言之,底本論者認為每一個稱號必定來自不同的自己源頭;有多種稱號來自多種的源頭。這樣的說法很難獲得在智力上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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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創世記第一章中的「日」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12/10/2022

如何將創世記第一章所述的「六日」創造與地層中的化石所指示的「巨大年代」相協調?

地層中的化石和可裂變礦物 (fissionable minerals)指向地球歷史是數十億年之久。而創世記則認為史前的歷史是「六個 24 小時的日子」,而人類的歷史最多是一萬年左右。聖經與地質學呈現巨大的差異,使人們(特別是科學家) 懷疑聖經的可信度。但科學家們中也有異議;本文將分析各家說法,顯示這個 “衝突” 只是外观上的,而不是真實的。

有些聖經學者認為,「完全字面」的解經方法是唯一正確的解經原則。如果聖經真的是無誤並完全地可靠,那麼,現代科學與聖經就絕無調和的可能。

但對「聖經無誤」的真實和正確的信念,是既不涉及「文字的解釋規則」也不涉及「喻意的解釋規則」, 解經者所需要知道的是聖經作者所用詞句的實際含意。

例1: (馬太19:24) 耶穌說,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穿鍼眼」與「進神國」是平行的短句。「穿鍼眼」是人人熟悉的形象。「駱駝穿鍼眼」是修辭形象,說明某事情的難度或不可能性。如果富人對自己的物質財富感到自豪以致不願悔改,依靠上帝,那麼天國就與他無份。這樣的屬靈解釋,大家都公認它是比「絕對字面主義 (absolute literalism)」者的解釋更合理。

例2: (約2:19-21) 當群眾挑戰耶穌行一些神蹟,祂便指着聖殿說,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 但耶穌這話、不是一個字面的預言。祂自己解釋道,「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當時門徒還是一頭霧水,直至主耶穌復活後,才明白「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是指主的身體復活 (bodily resurrection)。在圣经诠释上,我們當然支持「字面解經」,但不能與「絕對字面主義 (absolute literalism)」認同 。

當我們打開創世記第一章時, 我們是有責任去盡可能清楚地確定作者 (摩西) 要向我們表達那被聖靈引導所寫下來的語言的意思。如果我們只看頭五個創造日 (創1:3-23) 的記錄,而不顧別處的經文,那麼,把創造日解釋為24小時 (或更短) 的一天,完全沒有問題。有些創造,如光的創造 (創1:3), 只須一瞬間, 不須24 小時。

現在讓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第六個創造日:如果這個創造日也是如前那五日一樣,指24小時的一天,那麼,我們會發現很多難以理解的事情。首先,讓我們仔細看看第27節,論及人 (亞當,夏娃) 的創造,這也是上帝最後和最高峯的創造。在第六日的創造中,上帝首先做各樣的動物,然後到那日快結束前不久,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一起造亞當和夏娃。到目前為止,聽起來沒有甚麼問題,難道24小時還不夠上帝作這些事情嗎? 根據(1:27) 的純粹字面解經,亞當夏娃是在同一天受造。但到了創世記第二章,我們發現創造亞當和創造夏娃之間有段相當長的時間介入在其中。在亞當還是單身漢時,上帝派他做以下的事情:

(2:15) 「耶和華 神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伊甸園是個巨大的地域,內中有優秀的樹林,豐富的水果和作物,又有四條大河流向近東其他地區。亞當一直勤奮地負責從事耕種,修剪,維護,收割,還要常常保持地面沒有野草等。環境雖理想,卻是一項巨大的勞作。 開始時,他對管理這個美麗的大自然感到興奮, 但很快意識到工作的巨大,實在獨力難當。他漸漸內心開始不滿,久而久之,亞當產生孤獨感。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心理狀況的改變,不是兩三小時的事,乃是經過長年累月發展出來的。

這些上帝都知道。為了彌補那使人厭煩的勞工,上帝給他另外一個要用頭腦的創新性工作。就是對園中每一種哺乳動物,爬行動物,飛蟲和鳥類,進行分類和命名。這是重大科學巨業。瑞典科學家林奈 (Carl Linnaeus; 1707-1778) 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對18 世紀歐洲科學家已知的所有物種進行了分類。雖然, 毫無疑問, 亞當時代的動物群範圍 (range of fauna) ,還未發展到像18世紀時那麼複雜,若不是幾十年,至少也需十年的功夫才能完成這工作, 絕非數小時就可告成。與此同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亞當沒有前人所建立的科學基礎支持他 (沒有巨人的肩膀可站),也沒有個人電腦幫助他點數。他自己必須單獨檢查每個樣本,確定合適的名稱。今天我們都知道命名學 (nomenclature) 和分類學 (taxonomy) 是所有科學的重要初階。所以,亞當的工作不比林奈所作的容易。他能在一天內完成這項工作嗎?  這項引人入勝的任務終於成功,但亞當感到一種新的空虛感, 因為每隻被帶到他面前的動物都與他不相配。

(2:20)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經過這漫長而令人不快的經歷,亞當,這孤獨的單身漢,在情感上已經準備好了。上帝就把-個合適的幫手賜給他。上帝讓亞當沉睡, 從他的身體中最接近心臟的地方取出一條肋骨塑造了女人, 起名夏娃。 [筆者的基督徒朋友, 黃力夫教授, 是著名的藥物和生物學家,他認為肋骨是身體中含幹細胞 (Stem cell) 最多的地方; 幹細胞是發展噐器官的原動力。] 寂寞的亞當看到這位純潔的美女便欣喜若狂,愁容消散。這是人類第一次的婚姻記錄。

當我們把 創世記1:27 與 2:15-22 進行比較,我們就發現創世記第一章從未被作者打算把「第六日」等同於二十四小時的一天。如果我們硬要把亞當的所有經歷擠在一日的最後幾個小時,那就近乎「純粹的非理性」了。唯一合理的結論就是:創世記第一章的重點不是要我們知道宇宙被創的速度,乃是上帝透過摩西啟示給希伯來人,宇宙有一位創造主,祂是耶和華,祂願意與人建立關係,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至高無上的獨一真神,與周圍的異教神形成顯明的對比。

摩西在異教文化中長大,他熟悉古代世界中很多虛構的「創世史」,大致所提到的都是一些異教文化英雄與萬神殿中的神明 (pantheon of gods), 就是牛鬼蛇龍之類的鬼神混戰,與聖經中的「空虛混亂淵面黒暗」有相似的語言。但聖經沒有神話類似的胡語,卻強調神一開口說話 (and God said),就克服了混亂,形體不明的狀態經過有條不紊和系統的方式,由一周中連續的幾天來表示祂創造過程的進展,終於成為「神看為甚好」的宇宙。創世記第一章也強調神的創造是從無到有 (Ex nihilo) ,不像異教徒所相信的,從「先前存在的物質」,被某些神秘的力量激励和驅動,形成現存的世界。換句話說,創世紀第一章是摩西要希伯來人知道,他們的神是與其它眾神明不同的耶和華上帝。在舊約中,這一點常被強調。所以當摩西提到希伯來人的神時,總是以「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作稱號,以明確區別於一切當時的偶像眾神明。

在希伯來語文本中, 六個創造日全部都沒有明確的冠詞 (如英語中的the)。這意味著這個「日」字不是嚴格限定的時間單位, 乃是指序列 (sequence)。希伯來語學者認為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等,是錯誤的翻譯;應譯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一」。就好像中文語中的:首先 (1); 其次 (2); 再次 (3); 然後 (4); 還有 (5); 最後 (6) 等一連串的次序表達「階段」的字眼。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可量度的時間」而沒有冠詞, 在希伯來文散文中, 是不合文法的,除非用在詩歌的文體上。筆者不懂希伯來文,讀者如想再深入研究,可請教希伯來文專家。所以我們有理由說,第一章可能是以詩歌體裁作出創造的概論。而第二章是專注於人的记叙文。無論如何,到此地步,我們巳有足夠的證據使被說服: 創世記第一章中的「日」乃是指「階段」, 而非24小時。現在讓我們詳細觀察六個創造階段的內容。

第一階段的創造 (1:2-5)

光的形成:太陽和天體。陽光是發展極大部分的動植物生存的必要先決條件。

第二階段的創造 (1:6-8)

蒼天的形成。懸浮在天空中的水分,隨著地球慢慢冷卻,一部份水凝結留在地球表面。這種分開就是大氣層的形成。

第三階段的創造 (1:9-13)

地球繼續冷卻,空中更多的霧氣凝結成水,水向低處流,形成海洋和湖泊,旱地也暴露出來。地震壓力產生了山脈和丘陵。陸地和海洋之間作出進一步的分離。不同的地勢為不同的動植物作出準備。這種分離造成更多的乾地,有助於植物增長。雖然大地仍然被烏雲籠罩,但少量的陽光足夠為植物產生光合作用。在此環境下,上帝創造了很多各式各樣的植物,並第一次提到「各從其類」。

第四階段的創造 (1:14-19)

上帝將雲層盖子分開,足以讓陽光直射照到大地。首次從地球可準確地觀察到日月星晨的運行。我們不應將第 16 節理解為第一次天體的創造,而是說明在這階段中, 上帝放置巳經被造的各天體,在它們指定的位置,以期它們最終充當時間的指示器,以作記號、定節令。第16 節中,「神造了兩個大光」,原文專家認為應把它翻譯為「神 “巳經” 造了兩個大光」。

關於太陽被造的時間,有異議認為「光與人類的生活和生命息息相關,所以在先民的傳統中,拜太陽神一直是人類文明的重要部份。但太陽不是光的本身、它只是光的載體。上帝藉此教導人不去拜偶像,所以祂先在第一階段創造了非物質的光 (1:3),然後延至第四階段 (1:16) 才創造實體的太陽。」這說法聽來頗有道理,但這不是原文所要表達的,特在此一提。

第五階段的創造 (1: 20-23)

創造主充分發展了海洋生物,淡水生物, 並引入飛行生物,甚至蜥蜴和有翼的鳥類。這階段的時間有多長,我們無法知道。但聖經寥寥數字的描述,看不出有任何「進化」的蛛絲馬跡。

現在我們看看聖經以外的紀錄:沉積岩是是考古學的時間指標。離地面越深就越古老。最深的岩層代表古生代 (Paleozoic era)。古生代又再細分成很多時期。如果沈積岩含有化石,又如果達爾文的進化論是正確,我們一定會發現這樣的化石分布:單細胞生物在最深層,然後由下至上相繼是:海洋生物,淡水生物,昆蟲,飛鳥,陸上生物,猿類,遠古人類, 等次序。令進化論者大失所望的是,人們從未發現有如此的分布。在古生代中,其中有一時期稱為寒武紀時期 (Cambrian period),在此時期之前,沒有找到化石。令人驚訝的是,在對應寒武記時期的地層中,卻找到五千多種海洋和陸生動物化石樣本混在一起,完全沒有從簡到繁的順序模式。學者稱此發現為「寒武記生物大爆炸」。這仍然是達爾文主義者的頭痛!

第六階段的創造 (1: 24-26)

這是創造的最後階段。上帝帶進陸生動物的出現, 並強調「各從其類」。最終是造男造女,達到整個創造過程的高潮, 正如上面更廣泛地討論過的那樣。

創世記第一章,有個重複出現的公式,來結束每個創造階段。就是用「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n 日; n=1 to 6.」。這是把每階段 ”象徵” 為24小時, 從先前的日落到今天的白晝直至日落之前。這是猶太人對「日」的算法。[例:安息日是從禮拜五日落之後到禮拜六日落之前。]所以,這公式「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n 日」可翻譯作「從開始到結束,這是第n階段」。這是為了表明上帝的創造過程是有明確而不同的階段的。

有人爭議說,十誡中的第四條,「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出20:8)」, 因為上帝是在第七天安息。這豈不是強烈暗示字面性質的「日」嗎?用這說法來支持24小時的字面解經沒有多大的說服力。試想想,如果上帝命令我們要從每週中抽出一「天」,把它分別為聖,專注於對祂的敬拜和事奉,那麼,它必須是24小時的一「天」。還有別的方法嗎?

讓我們再看看聖經:「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 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2-3)。」在此,奇妙的是, 我們找不到「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七日」的結束公式。這就意味著上帝不是教導我們只安息24小時,乃是用這舊約中的24小時提醒我們此安息乃持續到教會時代,到那時,信徒要永遠地在基督𥚃安息。 這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 神的子民存留(來4:9)」。這個「另有一安息日」是指持續的安息,不是舊約所指的二十四小時安息日。

最後一項關於 ”yom” 的觀察:「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創2:4) 」詹姆斯國王版 (KJV) 的聖經正確地把「來歷」譯作 「世代 (generations)」。而「神造天地的日子」中的「日子」與第一章中的六個創造「日」是用同一個希伯來字 “yom”.  比對之下,可見第一章中的「日」不宜解釋為24小時的一天,而是一個沒有指定長短的時段。

人類的遠古性 (The Antiquity of the Human Race)

我們巳經在上文肯定了創世記中的六個創造日是指六個不同的「階段」。現在我們有足夠的基礎去進行討論亞當有多古老或人類在何時開始。根據聖經中家譜的推算 (創5),雖然譜系鏈偶爾出現空白,但我們計算到亞當不能過份地早過距今一萬年。但古人類學家(paleoanthropologist) 根據不同的人猿物種骨骼的化石,估計人猿是上百萬年的遠古時代的物種。造些人猿究竟只是「似人的猿」還是如達爾文式的進化論所相信的,是指「似猿的人」? 因此,亞當與人猿的關係產生了相當大的爭議問。現在讓我們俯瞰古人類學家的發現的两個例子:

路易斯·利基 (L.S.B. Leakey) 透過鉀-氬分析 (potassium-argon analysis) 確定坦噶尼基亞的東非原始人 (Zinjanthropus of Tanganykia) 的起源為175萬年。他在另一個名叫奧杜威峽谷的地區 (Olduvai Gorge) 所發現的樣本年齡比這個更老。

尼安德特的穴居人 (Neanderthal cave man) 被認為是五萬至十萬年前的遠古人,他們有製作石箭頭和斧頭的技能,知道用火煮食,並涉及藝術,在阿爾塔米拉洞穴 (caves of Altamira) 中發現他們的非凡的壁畫。儘管有考古專家認為這些壁畫是比較近代的克羅馬農人種族 (race of Cro-Magnons) 的產品。這些差異對本文將要表達的觀念無影響。

這些遠古人種在大學中的人類學上有不同的名稱,如「原始人 (hominids)」,「智人 (homo sepians)」,「早期人類物種」,「類人猿 (anthropoids)」等。但為了方便討論起見,本文把在亞當之前的所有「人」通通總稱為「人猿」。

當然,人猿年代的估計,因測量方法,本身就有很大的爭議,本文暫時不討論。但不論他們誤差多大,沒有一個考古學家鑒定人猿的存在是晚於亞當和夏娃的創造,即距今少一萬年前左右。在這一點上,考古家的結論是與聖經是一致的。因為在上帝創造過程中,亞當與夏娃是在第六個階段最末後時創造。所以我們將所有這些早期人猿視為「前亞當物種」。這一個事實意義重大。

根據聖經的記錄,「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創2:7)」,上帝 「吹入生氣」的動作是前所未有過的;祂從未向「先前的創造秩序」做過這種事。聖經還強調亞當是照著神的形象受造,這是否指在解剖結構層面上與上帝相似?當然不是。因為神是個靈(約4:24), 祂不是血肉之體。在身體結構上和本性上,亞當與人猿無大差異,甚至與其它動物一樣有各樣的激情動力,但因著神所吹進的氣,他就成了第一個有靈魂的活人,他可以站在上帝面前與祂建立「約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斷言,亞當是真真正正第一個人。從此,凡從亞當而出的後裔便稱為「人類 (human race)」。

我們不能否定猿人中也有相當智慧的物種,他們足智多謀,能製造工具,用火煑食,又有藝術技巧,甚至會組織社會,並互相交戰,自相殘殺; 同类相食,如克羅馬農人(Cro-Magnon),東非人 (Zinjanthropus) 等,但他們不是聖經所定義的「人」。那麼,到底他們是甚麼物種呢?讓我們再看看第六日的創造 (創1:24-26)

24 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25於是 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 神看著是好的。

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這些猿人就是24 和25節(節第六個創造日的頭一段落)中有較高智能的的「牲畜」和「野獸」,我相信恐龍也包括在這些野獸中,而不是26節中有神的形像的人。所以「猿人」是一種在亞當以前的「似人的猿」。當「人」的定義弄清楚後,科學與聖經是可以調和的。

此時, 我们發現另一個難题: 我们如何去理解創世記第六章中的偉人?「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6:4) 」

筆者認為這些「偉人」是 pre-Adamic beings 的後人,他們的物質身體 (physiology 包括DNA) 與亞當後裔無異,只是亞當有神的靈氣,他們沒有,所以他們在生理上可以互相交合生子,顯然神不喜悅。所以神用洪水滅絕所有的人,除了挪亞一家。所以現在的人類都是純粹的亞當的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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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複創論」或称「時間空隙創造論」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從地球的誕生到人類的出現,究竟相隔多久呢?大量的化石地層資料指出地球的年齡是數十億年。然而創世記第一章明確表明時距只有六「日」。如此極巨的差距,我們如何將聖經與科學作出合理的調和呢?

基督徒科學家有兩種解決問題的方案:

(1) 如果創世記第一章中的「日」是指時間上的「階段」,而不是指24小時的一「天」, 那麼, 我們只要把各「階段」指定為一段長的時間,考古地質學與聖經就容易調和了。我們將會用另一篇文章去詳細探討此問題。在此文,我們不再討論。

(2) 地球複創論。這是指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一與第二節之間賦予一個巨大的時溝 (Gap),就是指上帝在第一節創造了宇宙之後,因有某些事件的發生,使地球落在持久的長期「空虛混沌」狀態中,上帝隨後照着第二節到第31節的敘述,重新創造一個新宇宙。一搬認為「日」就是二十四小時的學者,都傾向支持這種說法。如此, 聖經與考古地質學,因著時溝的介入,就獲得了調和。這個假說也並沒有排除「以 “階段” 作為 “日” 」的學者們的參與。這個「地球複造論」或 「時間空隙創造論」或 「間隔理論」 或「間隙理論 (Gap Theory) 」, 簡稱GT。 探討 GT 是本文的主要關注。

支持GT 的學者企圖用希伯來文來鞏固他们的說法。先看看兩節經文:

  • “起初 神創造天「地。” (創 1:1)
  • “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 神看著是好的。” (創1:10)

他們想:如果第一節中的「地」與第十 節中的「地」是兩個不同的「地」,那麼GT就獲得一張「贊成票」了。可惜,事實並非如此。

其實兩節聖經中的「地」是用同一個希伯來字  ’eres。GT 學者,雖然失望,但這不是GT 的喪鐘。因為希伯來文中同一字有時有多重意義:’eres可以一般性地指地球,或是更受限制地指區域, 其真正意義乃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因此GT支持者可以這樣說:「聖經在文字上,雖然沒有明確正面地支持GT,因著原文的多義, 卻沒有否認GT 的合法性。其实第一節舆第十節中的「地亅從对比的角度是有分别的。

  • (創 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中的「地」是地球與「諸天」形成對比。而
  • (創1:10) “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 神看著是好的” 中的「地」是「旱地」與「海洋」形成對比。

所以,雖然用同一個希伯來字、卻有不一樣的色采。再者,地 ’eres 還有比上述的更多不同的意義,它可能是指:

  • 伊甸園 的 ”地域” (創2:5-9)
  • 特定的國家, 如 ”埃及地.” (出20:2)
  • 地理上的政治劃分,”以色列國” 的土地 (2 Kings 5:2)

幾乎在每種情況下,上下文都會引導我們到被作者所理解含義。因着這個多重意義的「地」,就給予GT支持者一些自由度去認為第一節與第十節中的「地」是可以表達不一樣的「地」, 也就可以延伸其意到「原創的地」和「複創的地」之別。

另一個支持GT的理由是:雖然我們可以假設上帝所做的天「地」(1:1) 是圓滿的,但這個圓滿的事實,並沒有在第一節中明確地表達出來。直到第10 節,「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 神看著是好的」,那就是在水和乾地分離之後,才清楚地提到這個「好」字。其後,創1:12, 18, 21, 25, 都先後出現了 「神看著是好 (good) 的」的句子。到了創 1:31, 就是創造之工完全結束後,也就是第六日的終點,上帝不但看到祂手所作的工是「好」的,祂更強調祂手所作的工是「甚好 (very good) 」的。

在第一節中,上帝的創造是「不言而喻」的「好」。然後到了第二節提到「地是空虛混沌」,這當然是指「不好」的。到了第三節直至本章末了,都𣎴斷出現「好」的消息。 這就暗示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曾在第一節之後發生,使早期的創造變成「一塌糊塗」。然後從第三節起,上帝從破壞中重創天地,並述說了六日中的創造新宇宙過程。這就是GT的劇本 (或摘要)。現在讓我們再仔細看看第二節,「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有學者認為經文的「是 (haytah) 空虛混沌」應理解為 「成為 (became) 空虛混沌」。如果這翻譯是正確,劇本的真實性又獲得了進一步的肯定。

這個可怕的事件是甚麼呢?有人認為這事件是指大洪水之災。但大洪水是後來挪亞時代的事件,而這次大災應是發生在創世的最早期。所以,如果他不是指大洪水,它必另有所指。因「空虛混沌發亅生在第二節,所以它一定是一種经过原始災難 (primeval catastrophe) 發生後的後續狀況。有聖經可考的原始災難可能與撒旦反叛上帝有關,正如以賽亞書14和以西結書28章建議的那樣。

基督徒相信魔鬼曾經是一位名叫路西法 (Lucifer) 的美麗天使,他違抗上帝並從恩典中墮落。 這種認為他是墮落天使的假設通常是基於聖經中的以賽亞書,其中說:「晨光之子啊,路西法 (早晨之子) 啊,你何竟從天墜落!(賽14:11)” 」天使的墮落,被耶穌肯定:「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10:18)」那麽、墮落到什麼地方呢?這就是指耶穌所說的,「為魔鬼預備的永火 (太25:41)。」所以我們有理由推測地獄是神在空虛混沌時為魔鬼創造的。在此,我想起一個人們常問的問題:「慈愛的神,為什麼給人們設計一個可怕的地獄呢?」答案是:「上帝並沒有為人造一個可怕的地獄。地獄是為魔鬼而造的。但如果人願意跟隨魔鬼,那他就自然會跟進去了。神給魔鬼的審判,也落在他們身上了。」以下是這答案的聖經根据:

  •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41)」
  • 「就是天使犯了罪、 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彼後2:4) 」

魔鬼從天墮落的叙述,在以賽亞書 14:10-14 的一段話中, 似乎在背後暗示巴比倫王對上 帝的傲慢蔑视為他的靈感和支持地獄之王,就是撒但,牠曾說, 「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賽14:14)」。這種語言幾乎不會出自凡人國王的口中。所以它一定是指撒但的墮落。這就是 GT所指的「原始災難。然而, 我们必須承認, 聖經沒有任何地方支持撒旦的原始墮落,導至空虛混沌,以致被破坯的地球需要恢復, 甚至需要重新創造。但這並不是沒有說服力的推論或猜想。但我们也找不到有聖經章節的否定GT的可能性。但自宇宙大爆炸 (Big Bang) 理論發現之後,GT的說法已失去很多學者的支持。

不同意 GT的學者中, 有不少學者認為 創1:1是一個引言,引進隨後所闡述的六個有序的創造工作階段。從這個觀點,把任何干預性的災難,插進第一節和第二節的中間, 是完全不必要了。即今天的地球不是「重複創造」的地球。上帝只有一次的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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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对創造論和進化論應有的認識

By Tin-chee Lo (盧天赐); December 1, 2022

進化論一詞的意義,因人而異。我們可以把它區分為兩大類:

  • 進化論作為一種哲學。
  • 進化論作為敘述物種在地質歷史過程中發展的一種機制:從原始階段到更高或更複雜的階段。

然後,我們再建立什麼是「有神進化論 (theistic evolution)」。當我們把這些定義弄清楚後,我們便處於一個更好的地位去了解創造論與進化論的關係。

(1) 進化論作為一種哲學

試圖把物理宇宙,特別是生物宇宙,的起源解釋為: 從原始物質、透過自我導向的機制,進化成現代的生物,而且這過程不斷繼續下去。然而,這種原始物質的源頭不得而知,只能把它視為沒有開始的永恆存在。因為此宣告無法證明,所以它不是科學 (很多人以為它是), 乃是哲學。哲學進化論排除上帝的存在, 甚至懷疑超自然力量的干預。他們認為這種「自我導向」是受不變的物理定律支配, 然而這些定律從何以來,不得而知。他們更進一步認為,如果有足夠的時間,甚麼事情都可以會發生。最終,所有實體的存在,都是「 物質+偶然 (chance) +時間」的產品。最终,生命是沒有存在的原因,沒有真正的意義,沒有指定的目的,沒有道德的責任。人是為自己的目的而運作,他自己就是終極的立法者,沒有在自己以外的道德問責。法律和倫理的基礎,基本上是功利主義,也就是說,道德是「為最多的人帶來最大的利益」。

達爾文 (Charles Darwin) 的經典著作《物種起源》並沒有提出所有上述的立場。他本人也沒有支持一貫的無神論進化哲學。他認為最早的生命是從最初的原始軟泥滲出來的,而這些原始物質的來源,最合邏輯的說法,是上帝所創造的,祂是第一因。达尔文不是基督徒,他不信仰基督教, 但是他并不否认上帝的存在。所以達爾文不是無神論者,更準確的說法應說他是「自然神論者 (deist或是theist)」。但達爾文的後人接管了他的思想體系,否認了上帝的存在, 以致一般人認為達爾文是無神論者。

我們必須指出,一貫的無神論者,自稱是最合理性和邏輯的處理現實的方法,實際上是弄巧反拙,因為他們無法進行邏輯辯護。如果所有物質的存在和事情的發生都是偶然的巧合,沒有超自然的或更高的力量去指揮,那麼, 人的思維也必須是一種腦組織中的分子和原子的機遇巧合活動,沒有超自然的引導和控制。因此, 人類的哲學和邏輯系統, 和他們對現實的所有處理方法,都是偶然 (chance) 的結果。「隨機」不會產生「絕對」,因此,「無神論者」反對「有神論立場」的論據,也沒有絕對的有效性。

  • 無神論的絕對前題:宇宙沒有神。
  • 這宣告是思維的結果。
  • 思維是腦組織中的分子和原子的機遇結合。
  • 機遇結合沒有絕對的有效性。
  • 絕對的預設宣告 (即神的不存在) 就不再是絕對了。

結果:推論與前題矛盾。無神論者在他自己的前提下, 完全否定了自己。因此, 他不能誠實地說: 他的觀點比他對手的相反觀點更有效。他的基本假設是自相矛盾的和弄巧反拙的。

  • 有無神論的絕對前題:宇宙有神。
  • 這宣告是思維的結果。
  • 思維是上帝所創造的。
  • 既是上帝所創造,推論就賴於上帝的存在。
  • 結果:推論與前題一致。

所以,有神論比無神論更合邏輯。

(2) 進化論作為一種描述性的機制

進化論被描述為一種由簡單低級的生命演變到複雜先進的生命的過程。其機制是依靠某種內在的動力,沒有外在的控制或干預,完全是照自己的模式運作。簡言之,他是一個封閉的系統。

達爾文及其同時代的人相信生物的早期階段的「機遇特徵 (chance characteristics)」:從微小的變異,透過保留和積累,從低等生命演化到更高的層次。然後藉着遺傳的機制把新獲得的特徵傳給後代。「保留和積累」是一種智慧的手段,但低等生命的智慧從何而來?整個過程是由「適者生存」的原則支配。「適者生存」是一個定律。誰是此定律的賦予者?到了20世紀,由於各種原因,達爾文式的想法已經失去了支持。但他的名字仍保持著偶像崇拜的地位。

在孟德爾 (G.J. Mendel) 的植物遺傳實驗中, 他作出非常有决定性地表明:一個物種內可能的變異範圍,受到嚴格限制,並且沒有提供發展成新的不同物種的可能性。對「後天性狀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 經过大量實驗後,證實後天性狀不能傳給下一代。(母親整容,不能使女兒更漂亮。) 到了廿世紀末,此說法已確立無疑。原因是因為無法將後天性狀的編碼放回到父母的基因中, 使其在後代中發展出這些特質。

達爾文理論所假定的連續性的生物發展階梯,期待着一系列的過渡物種 (從 “低級” 到 “高級” 的秩序) 。但從來沒有人觀察到半𤠣半人的怪物。科學家們盡其廣泛的研究,終於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正因為本來就沒有這樣的 ”缺環 (missing link)”,所以我們找不到缺環。 因此, 克拉克(Austin H. Clark) 的 《The New Evolution》承認從來沒有這樣的中間體。這些主要群體從一開始便擁有與今天相同的彼此關係。辛普森 (G.G. Simpson; 《Tempo and Mode in Evolution, p. 106》的觀察是: 哺乳動物的 “目” 突然出現在古生物學 (paleontological) 記錄中。最早和最原始的巳知 “目” 沒有近似連續序列 (ordinal characters) 。這就説明了「宏觀進化」的不存在。

在無神論的大前提下,這兩位科學家必須提出一個「非達爾文式」的創新理論去解釋。对「各 “目” 的突然出現」的現象。他們把它稱之為「量子理論 (quantum theory)」或「 湧現進化論 (emergent evolution)」。他們認為在某種新環境的刺激下,某些新生物是可以跳過「漸進的過程」而突然出現的。 卡爾·亨利 (Carl F.H. Henry) 在《Evolution and Christian Thought Today, 1959;p.211 》中寫道:對這種「突然出現的假設」的訴求,還不如彻底訴求於 「上帝的創造能力」。這「湧現進化論」巳不屬於進化論的範疇了。

至於在教科書和博物館通常以靜止的「動畫」展示的發展系列,最常見的是:𤠣子變為猿人,再由猿人變成現代人。他們把中間的人稱為「猿人」以表示介乎「猿」和「人」之間的中間連接物。但我更喜歡把「猿人」解讀為「似人的猿類」。另一個常見例子是把「始祖馬 (eohippus)」視為現代馬的祖宗。還有另一個常見例子是「始祖鳥」演化成「現代鳥」。所以,這些靜止的動畫完全沒有證明甚麼。他們這樣的解釋犯了一個共同的錯誤:就是把「相似的形態」視為「來自同一個源頭」。我們看到滿街都是汽車,它們都基本上相似,難道都是出於同一個工廠嗎。「同形」不能於「同源」混淆。

在「進化論作為一種描述性的機制亅的標提下,我们现在有足夠的基楚去討論「有神進化論」或「神導進化論亅。此理論企圖使「創造論亅與 「進化論亅和谐共处。創世記與有神進化論能調和嗎?以下是对這個問题的回答。

神導進化論 (Theistic Evolution)

「神導進化論」假設有一位創造主,祂策劃各種植物學和動物學的秩序,這秩序讓祂所設計的過程可以遵循。然而,「哲學進化論」認為整個進化過程的機製是由某種神秘和莫名其妙的力量支配,他們對此神秘力量無法解釋。除了支持「神的存在」外,「神導進化論」與「哲學進化論」是大有不同的,前者相信物質是神所創造的,它在時間上是有開始點的,而後者則認為物質是永恆的,從而排除了上帝的必要性。因此「哲學進化論」是絶不可能與聖經調和的。

當我們權衡,神導進化論,是否可以與創世記第一章調和之際,首先我們必須問,「神導進化論」中的「神」是指甚麼神?答案不一:

如果它是指「自然神論 (deism)」中的神,衪是人理性 (nature) 的產品,沒有超自然 (super-nature) 的成份可言。這種對「神」的認知,是與聖經不符合的。

如果它是指「半自然神論 (semi-deism)」中的神,衪是超自然 (super-nature) 的神,祂建立了整個系統,並預先對其進行編程,然後撒手不顧,在旁觀看宇宙自行按碼運作。人的禱告無法企及。祂對人類也莫不關心,更無救恩可談。人的命運鎖定在宿命論的框架中。這種對「神」的認知,是與聖經不符合的。

或許我們可以接受一位我們可向祂祈禱和建立關係的神,這一点是符合聖經的。但如果同時把祂构想為一位設計師, 祂是通過某些進化機制帶來了上升的生物秩序。這種進化機制是在自身內部中找到動力和方向。換句話説, 上帝是照著達尔文的進化藍圖去展開祂的創造。真的是如此嗎? 鑑於達爾文提出的進化科學數據中的脆弱的基礎, 和它被 「“新興”進化論者」所拒絕,即使是有科學頭腦的有神論者似乎沒有什麼理由堅持進化論。所以,達尔文式的進化过程是與聖經不一致的。它只不过是把尔文的進化論冠上「神」字而矣。

但是,如果神導進化論者願意接受孟德爾 (Gregor Mendel)  所限制的物種完整性的含義,這種完整性是指動植物中的「目」和「屬」和「物種」進行彼此不混乱的連續性發展階段, 那麼也許可以說,他们對創世記中的「各從其類 (1:11-12,21)」保持信心。 我们不需要 (也不可能) 明白现代生物學家的所用論文, 孟德爾只是遗傳學的鼻祖, 现代的分子生物是學及基因原理巳發展到牛角尖的地步, 只要它们能作出「各從其類」的結論, 基督徒都是可以接受神導進化論的可能性。但這只不过是「可能性」, 实際上是否如此, 不得而知, 我们只能説,聖經没有否定。

快速瀏覽創世記第一章,從第一個「創造日」到第六個「創造日」,直至創造人類之前,我們看到上帝的創造有這樣的模式,就是:從非物質 (光,時,空) 到物質世界;在物質世界中,從簡單到複雜,從無機物到有機物,從植物到動物。這些漸進式的叙述, 不能不使人聯想到這是一個「進化」的有序發展。到了第六個創造日中的生物創造,聖經強調「各從其類」。到此為止,如果我们称此为「神導進化論亅,那麼我們應該承認,這樣的「神導進化論」,據定義,一定是與聖經一致。

現在我們進入另一個關鍵性問題:亞當和夏娃是誰? 如果神導進化論承認亞當和夏娃是真實的, 是歷史性的, 且是直接從神受造的個體,這樣的神導進化論是與聖經一致的。

但有很多人, 据他们的化石研究, 却認為先有「智人(Homo sapiens)」的出現, 如何出现我们不談, 總之他们逐漸發展成「亞人類 (hominids)」, 讓我们總稱个也们為「猿人」或「原始人」, 在動物學分類上,它們被稱為「灵长目动物」。這些灵长目动物最終發展出對上帝有意識的人。在那一刻,猿人都變成了 “亞當” 了。 Lecomte de Nouy 在《Human Destiny》一書中指出三萬年前的克羅馬儂人 (Cro-Magnon) 就是原始人的一例。當他們經歷到「某種精神上的突變 (spiritual mutation) 」,便使他們有負責任的道德選擇的能力,此時他就成了「亞當」。至于「精神上的突變」是指甚麽東西, 不得而知。

我們可如此斷言:「凡將亞當 (和夏娃) 如此地作出超歷史的 (suprahistorical) 描述,絕對與聖經不能調和。」 我们没有必要否定原始人的存在。考古學家也證明它们存在的可能性。聖經也從來沒有否定原始人的存在。如果它存在,乃是在第六個創造日的开始時受造的。但他們不是人,他們只是「似人的猿類」。聖經對「人」定義是明確的, 只有「上帝的氣吹進其鼻孔」的人, 才算是人。在此定義下,亞當是真正人類的始祖。在聖經創造史中,亞當是最後的受造個體,凡在亞當以前的任何生物,都不是人類的始祖。

結論:與聖經一致的「神導進化論」必須堅持「各從其類」和承認亞當是「第一個有靈的活人」。在此說法下, 創世記所描述的的創造史,才是正確合乎聖經的「神導進化論」。為了使它與眾說法有區別,或許讓我稱聖經所描述的為「神創演‘化論亅:

  • 神創: 指神是創造者;是第一因。
  • 演化: 指六個創造日的逐步發展。
  • 演化的特色: 「各從其類亅 和对「人」的定义。

Primary Reference: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by Gleason L. Ar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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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基于「聖經無誤論」去處理聖經難题

By 盧天赐 (Tin-chee Lo)

「聖經無誤論 (biblical inerrancy)」是神學的前設。正統神學若不基于此前設,就变得毫無意義。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與「聖經無誤」的宣告不一致。自19世紀人們對「聖經無誤」的教義越來越作出尖銳地的批判。基督徒反對聖經無誤教義通常是出於未經嚴肅思考所導致的對它的誤解。 這個教義的後面有歷史性的傑出名字: 奧古斯丁 (Augustine), 阿奎那 (Aquinas), 大馬士革的約翰 (John of Damascus), 馬丁路德 (Luther), 加爾文 (Calvin), 衛斯理 (Wesley), 等。簡易言之。「聖經無誤論」認為:聖經所講的都是真理,並從不說不正確的話。

在 1970 年代,林賽爾 (Harold Lindsell) 出版了一本名為《為聖經而戰 (The Battle for the Bible)》的書。 在那本小書中,林賽爾正視那已經成為一個巨大的爭議問題—-聖經的真實性 truthfulness) 和可靠性 (reliability。面對無數反對「聖經默示性 (inspiration)」「不可能犯錯性 (infallibility)」 和「無誤性 (inerrancy) 」 的爭論,林賽爾採取了立場並宣布聖經仍然值得信賴。1978 年 10 月, 250 多位福音派領袖聚集在伊利諾州的芝加哥, 針對人们對聖經完整性的持續質疑, 設立「國際聖經無誤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unsel on Bible Inerrancy, ICBI)亅, 旨在肯定新教徒對聖經的歷史立場發表了《芝加哥聖經無誤聲明 (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e inerrancy)》。「聖經無誤」不單是神學前設,更有護道性的論據。

首先消除對「聖經無誤論」一些最常見誤解。上帝的話語一定沒有錯誤;但沒有錯誤的報紙文章一定不是上帝的話語。所以福音派人仕不需要用「沒有錯誤」作為聖經是上帝話語的根據。基督徒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乃是基於耶穌基督,教會的主,是如此相信並教導門徒。最終,此真理的信念,乃取決於聖靈的見證。

耶穌引用舊約:

  •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 (舊約) 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太 5:18) 。
  • 受魔鬼試探时 (路 4:1-13)
  • 第一篇講章 ((路 4:17-20)
  • 耶穌回答說、經上 ( 申 8:3) 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路 4:4)

耶穌基督肯定新約。基督徒相信新约是上帝的話語,乃是基於:

  • 福音書是耶稣的話語「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 14:6) 」。
  • 書信是耶稣所按立的使徒的話語
  • 耶稣是無罪 ➔祂的話可靠

聖經的源头要求它必需無誤 (提後 3:16)

使徒保羅:「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3:16-17 )」。舊約聖經的源头是聖潔的上帝,祂是默示者 (約17:14a)

我 (耶稣) 已將你 (父神) 的道賜給他們 (使徒) [約17:13]

  • 耶稣把父神的道交给使徒
  • 使徒書信就是父神的道
  • 新約聖經的源头是聖潔的父神

聖經的目的要求它必需無誤

  • 《聖經》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 3:17) 。当时新约尙未成書, 所以,《聖經》是指舊約。可見舊約聖經的目的是使人成聖/完全。
  • 我 (耶稣) 不但為這些人 (信徒) 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 (使徒) 的話信我 (耶稣) 的人祈求 (約17:20) 。使徒的話 (新约) 使人相信耶稣,可見。新約聖經的目的是使人得救。

聖經是「神人同工」的果子

基督徒相信聖經無誤,但在聖經形成過程中,有人的因素,不需要消除。基督徒相信上帝是聖經的作者 (最常被人否認) ,因此,聖經是獨特的,並具有最高的權威。「神人同工」不等于「神人合作」。上帝不需我们與祂合作, 但祂喜爱與我们一起同工。

基督徒相信聖經無誤,但他們堅持,在聖經形成過程中,有人的因素, 不需要消除。基督徒相信上帝是聖經的作者 (最常被人否認), 因此,聖經是獨特的,並具有最高的權威。見多識廣的宗教人仕一直堅持聖經的真正作者是人 (無人否定)有些神學家把這聖經的「神人二性」比作一種「聽寫 (word dictation) 」的過程。但加爾文 (Calvin) 和天主教的特里登廷會議 (Tridentine Council) 清楚地表明這種聽寫與「老闆對速記員的發號施令」有別。「聽寫」或「口授」的說法乃是強調「上帝對聖經話語負責」。表示聖經是上帝的權威話語。

聖經的無誤乃指原文。今天原文已不復存在,只有手抄本 (manuscripts)。馮秉誠發现 <聖經> 書卷本身有 “免疫系統” 能自動將一些筆誤清除,以維謢手抄本完整性。

聖經内有免疫系統 (例 1):

• (王下24:8) 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

• (代下36:9) 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

• 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和古敘利亞譯本 (Old Syriac versions) 又叫別西大譯本 (Peshitta) 中的 (代下36:9) 都記載約雅斤十八歲登基。

• (王下24:15) 巴比倫王並將約雅斤和王母、后妃、太監與國中的大官,都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了。可見當時約雅斤己經結婚, 不然怎會有后妃 (wives)? 因此不可能是八歲.

王下 24:8 中的 “十八” 其 “十”字可能是指 (代下36:9) 中的 “十天”,因為希伯來文的 “十八” 是 “八和十” 之意。

聖經内有免疫系統 (例 2):

• (代下 22:1-2) 亞哈謝 (Ahaziah, son of Jehoram) 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 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她利雅 (Athaliah),是暗利 (Omri) 的孫女。

• (王下 8:25-26) 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 (Joram) 十二年、猶大王約蘭 (Jehoram) 的兒子亞哈謝 (Ahaziah) 登基。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 (Athaliah)、是以色列王暗利 (Omri) 的孫女。 [註: Joram 和 Jehoram 是不同人物。中文同作: 約蘭。]

• (代下21:20) 約蘭 (Jehoram) 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約蘭是40歲退位, 兒子亞哈謝登基。] 希伯來文聖經 (Masoretic Text) 有同樣的不一致, 必有抄寫錯誤. 但很顯明二十二歲是正確, 否則他就比父親還老了。還有, 七十士譯本和古敘利

亞譯本都記載亞哈謝是二十二歲登基。

聖經内有免疫系統 (例 3):

• (代下 9:25) 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千棚 (stalls), 有馬兵一萬二千,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

• (王上 4:26) 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 (註),還有馬兵一萬二千。一萬二千馬兵用不着四萬匹馬 (stalls), 所以 “代下” 是對的. 註: (申17: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 四萬太多了!

當文士抄到 <王上 4:26> 時, 心想這一定不是 “四萬” 而是 “四千”,但所有文士認為忠心地抄寫比自我解經更為重要。他們那忠於原文的態度便供給了我們更大的信心, 知道我們今天所讀的聖經是與原文無出入的。

聖經難題的困惑仍然存在,我们的熊度應是:存在心裡; 勿失信心。抄寫的正確並不代表難題的化解。 聖經中是有不少難題的 。但聖靈奇妙地使這些難題成為學者研究的機會。這些難題都不影響救恩的本質, 好讓一般人都能因讀聖經而得到永生。 例: 學者對舊約巨大數字的困惑是存在的: 據民數記 (1:46) 和 (26:51) 記載的資料, 得知當時凡廿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超過六十萬, 從而可推算到以色列人的總人口數目可達二百萬。然而並非所有廿十歲以上的男丁都可以打仗, 那麼總人口的推算就應更多了, 可達三百萬至五百萬之譜。以當時的地理環境, 出埈及後的年日, 漂流曠野時的死亡率, 不能不使人認為這推算出來的人口總量是個似乎不近情理的巨大數字, 至今學者還是困惑。對此 “舊約中巨大數字” 的解釋, 學者們提出各式各樣的可能性, 有興趣者可參考:

http://www.christadelphianbooks.org/agora/art_less/l03.html

有人 (用不合邏輯的方法) 爭辯, 說, 神若要防止聖經作者犯錯誤,祂一定要限制人的自由和人的人性。福音派並沒有這樣爭辯。聖經是「完全神聖」和「完全人性」的產物。「完全神聖」— 擁有絕對的權威「完全人性」— 進入信徒的思想和心靈。上帝選擇通過不完全的媒介 (人類的語言) 傳達他的旨意。既不完全,就有帶來誤解的可能性。然而,語言是上帝賜給人類的禮物,讓我們可以互相交流願望和想法。耶稣是上帝的生命話語 (living Word) ; 聖經是上帝的文字話語 (written Word) 。两者同源。

• 耶稣是「道成肉身」==》耶稣的無罪性

• 聖經是「道成文字」==》聖經的無誤性

聖經作者在撰寫「神聖」旨意時,採用一般人的「人性」寫作方法:修辭手法, 寓言, 象徵性語言,及各種文學體裁。他們所用的語言是兩千或更早時期當時的普通語言, 所以經常找不到我们今天所熟識的具體技術數據, 更找不到現代科學的詞彙。在數字的陳述中,他們覺得沒有更多的義務要超過日常談話的精確性 (precision)。在事情的陳述中,他們覺得沒有更多的義務要超過日常談話的準確性 (exactness)。因為這不是上帝傳達祂的旨意的目。在寫作時, 上帝保護傳話者免於無知和受欺騙的錯誤,但並沒有阻止他們以人的身份說話。 當人採取荒謬和自相矛盾的立場時,錯誤是必不可少的。上帝在萬人中精選一些忠誠的人作祂的喉舌,以防止這種錯誤。人的無知也可導致他作出錯誤的陳述。但這種錯誤會被聖靈阻止,儘管他們各有自己的寫作特徵。

試圖表明「聖經中沒有錯誤亅的陳述, 經常遭到相反觀點的反對。為何要為「聖經無誤」而辯論? 這就好像保護一頭咆哮的獅子,免它受老鼠的傷害。我們不應將自己置於捍衛聖經的錯誤地位上。我們只需要把獅子釋放,它就憑自己的力量去征服老鼠, 不用我們微弱的努力去支持它。

但有些人 (信徒或非信徒) 誤解聖經,對一些難解的經文,以為它們是虛假或自相矛盾,以致他們的信心陷入困境。我們必須幫助他們清除這些信心的障礙。這些障礙,對非基督徒而言,是十字架的絆腳石。對基督徒而言,是門徒訓練不必要的代價。聖經從來沒有要求我們為了相信而釘死我們的理性。

為何要為「聖經無誤」而辯論? 第二個反對原因來自相反的立場。「認真地處理聖經中所謂的差異和錯誤」是不值得的。因為很明顯聖經充滿了錯誤。這種說法來自不同的判斷形式,但基本上都源於對聖經的信心太少。舉世聞名的神學家卡爾·巴特 (Karl Barth) 宣称,「聖經自己在屋頂上大聲疾呼, 承認它是一本人寫的書,而人性的重要部份就是犯錯 (to err is human). 」所以巴特認為聖經中有錯誤不足為奇。其他人則認為聖經的目的是主要給我們宗教的真理及屬靈和道德方面的教導,而不是傳達正確的事實和訊息。為聖經辯護就是把注意力從真正目的上轉移到地理,歷史,天文,生物等學科, 最終使人偏離個人對基督的信仰,反倒造成一種傷害。

有人認為聖經錯誤百出,不以為奇,因為聖經的作者們是處於一個文明未開發的幼兒時期。前耶魯大學新約教授米勒伯羅斯 (Miller Burrows) 準確地總結相當典型的現代觀點:「一個聰明且受過教育的人對聖經內容的看法,要么是非常不可思議,要么是充其量非常值得懷疑。捍衛聖經的無誤的神學,在天文、地質和生物的挑戰下,是一系列的撤退,並以失敗來告終。明智的神學家,都轉向了更好的立場。」[ (Outline of Biblical Theology《聖經神學綱要》;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46], pp. 9, 44.  所有這些反對意見都有這些共通點:任何對聖經無誤的辯護充其量是浪費時間,而最壞的情況是有害的, 因它偏離了「把人帶到上帝面前亅的目的.

支持「無誤論」的基督徒對反對者作出簡單的反應:基本問題是「耶穌是誰?」如果聖經的記載與真理相去甚遠,以致關於「耶穌是誰」的問題都沒有正確的答案,那就毫無疑問地承認聖經是充滿錯誤的一本書。但如果對基本問題的答案完全錯誤,那麼討論聖經的屬靈和道德方面的教導只是無稽之談。簡而言之, 福音派無誤論者與否認耶穌基督作為他們宗教嚮導的人沒有爭執。但對於那些接受基督作他們神聖之主並耶穌基督的教導的人必須以嚴肅的態度正視「聖經無誤」的教義。「否認耶穌基督是主亅與「拒絕聖經的全部權威」是一致的。但「承認耶穌基督是主」與「拒絕聖經的全部權威亅是不一致的。在這個問題上, 福音派只尋求前後一致:接受「耶穌基督是主亅就必須接受他對「舊約的完全真實亅。藉着聖靈,耶穌將類似聖經的權威性,賜給們徒,好讓他們帶領教會。這就是祂完成地上事工後吩咐門徒要履行的大使命。

耶穌的無罪性 指向 聖經的無誤性

• 基督独特的品格: 无与伦比的纯洁。 衪的家人, 门徒, 敌人都承认衪是无罪的。

• 独特的起源: 童女所生 (連與圣经敌对的可兰经也承认) 。

• 衪能行神蹟作可信的凭据 (都有历史证据) 。

• 衪从死里復活 (真正研究的人,都得到正面结论,并信了耶稣) 。

• 祂自己知道 (self-knowledge) 并自己宣告祂是神 (穆罕默德自称获启示,但不自知, 須要同伴告知) 。

• 衪对罪和罪性的描述是何等真实透澈 (现代人淡化罪; 甚至有人認為罪是幻觉或只是失足) 。

• 祂对你我的弊病 (罪) 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救法: 教育, 道德, 宗教, 無法拯救人。

• 衪插入人类历史的时空当中 (道成肉身) 。History = His Story

聖經的獨特性 指向 它的無誤性

• 圣经内容的连贯性: 四十多位作者活在 1600 年的期间分别写了66卷书。这些作者有君王, 乡下人, 哲学家, 渔夫, 医生, 政治家, 学者, 诗人, 和农夫。 他们活在不同的文化, 有不同的人生经历, 具有不同的性格。 但圣经 66卷书不是「文集」, 乃是一本连贯和有中心思想的「書」。

• 预言及其应验: 圣经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篇幅是预言, 即所写的事件在书写时尚未发生。 今天, 这些预言极大部分巳应验, 説明它的無誤,只剩下耶稣再来那部分的预言尚待应验。

• 世上没有一本如聖經一般的书, 曾用那么多种语言出版,且为着那么多种族和文化的人寫成。

• 全书指向一位高尚完美的人物, 就是那無罪的耶穌基督。

• 圣经是有历史根据和支持的书, 这就是它的外证 (external evidence) 。

「聖經真理」與「聖經以外的真理」是可以調和嗎?

「所有真理都是上帝的真理 (All Truth is God’s Truth) 」 — 奥古斯丁。聖經以外的真理(如果是被證实為真) 是與聖經真理 (如果被解釋正確) 是應該達到一致的。因它们同出一源。如果聖經以外的真理 (自以為被證实) 與聖經真理 (解釋正確) 有抵觸,此時,聖經一定是对, 而聖經以外的宣告一定是錯。這就是聖經杈威的定義。聖經以外也有杈威 (如執政者的), 但当這些杈威與聖經杈威抵触, 聖經是最终的判决者。這就是聖經杈威的实践。如果你堅持「聖經無誤」的信念,並願意將你所讀到的經文,或把你在經驗世界中所看到的事實,與此信念調和達成一致,這課程可幫助你完成這項任務。

某些人聲稱散佈在整本聖經中有很多的差異和錯誤,但當我們了解到聖經是二千或更多年前的人用他們當時的普通語言寫成的一本書,我们就看到,大多數難題都迎刃而解了。福音派人士也不再感到有壓倒性的力量。但如果我們把聖經看為像今天的實驗室報告,要求所有細節和數據都要精準,我們才會遇到那些不必要的問題。然而, 聖經雖是寫給與作者同時代的人, 却是超時代的信息。

同理,如果任何人要求他必須能夠證明所有聖經段落的完全和諧,然後他才能接受它為真理。福音派人士認為這種要求是不合理的。聖經是由許多獨立的作者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分散在很多個世紀內寫成的。鑒於聖經的這種特色,並基於我們有限的知識,我們不應該期待聖經數據的完美和諧, 我們應該期待有更多的不合特宜的困鞋才对。但恰恰相反,福音派感到驚訝的是,那些「看似無法解決亅的問題居然那麼稀少。這就間接説明了聖經的超时代性。「聖經無誤論」並不是不能相信的, 但它却沒有要求把我们的理性釘死。相反,因為聖經是一本真理無誤的書,這個事實就要求它必需跨越許多世紀和不同的文化。所以, 聖經問題的出现恰恰是我們應該期待的。

如果你堅持「聖經無誤」的信念,並願意將你所讀到的經文,或把你在經驗世界中所看到的事實,與此信念調和達到一致,這本書 (Ref. 1) 是一座豐富的金礦,可幫助你完成這項任務。

聖經難題探討的方法與態度

難題探討必須奠基於「聖經無誤」的教義上。聖經既然可靠,我們便首先用「以經解經」的方法去處理難題。意即 「以清晰的經文,去解釋晦澀的經文」。這就是陸蘇河在他的《解經有路》的釋經口訣中的:「要清」。但並不是每一個聖經難題的解釋,都有其他經文去給予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透過聖經以外的資料 (考古, 天文, 生物, 文體等專業學科) 去揣摩。其途徑始於大胆的假設。但假設不是「不容分辨,隨隨便便」的命題,它必須符合兩個條件:(1) 它必須合邏輯;(2) 它不能被聖經任何一処的章節所否定。在這種限制下所得出的解釋,一定是一個合理的可能性,但不一定是唯一的可能性。隨了「大膽的假設」,我们还要「小心的求證」,這是胡適 (1891-1962) 在五四運動時説的 話。

人对人的熊度:「小心的求證」不一定每次都成功,所以我們需要誠實面對人類知識的極限,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但也需要寬廣地看待不同的見解,尊重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施教者和受教者,必須謙卑,不能把自己的見解絕對化。探討的過程比答案更重要,最低限度我們將會對聖經的全面有進一步的了解。 而這些並不影響我們對上帝的信心與對真理的追尋。這種態度並不影響我們對上帝的信心與對真理的追尋。

人对上帝的態度:若你謙卑求問神, 聖靈必指引。「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 6:13)

人对自己的態度:「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彼前 3:15)

Reference 1: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by Gleason L. Archer; pp.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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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自作「先知」

By T.C. Lo (盧天賜)

近年來世局風雲變幻,前途莫測,再加上疫情沒完沒了,導致人心徬徨。基督徒常以時事評論, 來預測世界末日, 旨在廣傳福音給未信主的朋友。這種搶救靈魂的態度, 實在可嘉。但我們必須特別小心。茲舉一例:

在歐盟成員國 (EU membership) 數量不足十個的時候 (1973 年由六升至九),許多世界末日 “先知” 作出預言, 説, 當達到十個成員國的那一天就是世界末日了,因為他們把十個國家比作尼布甲尼撒王夢中巨像的腳趾; 但事情並沒有發生。 從此, 就沒有人再用歐盟國的數目作為世界末日的指標了。

目前歐盟有廿七 (as of 2021) 個國家,現今有人把英國脫歐 (Brexit; 2020 一月卅日) 作為減少成員国的程序的開始,預測當數目下降到十時,將是耶穌第二次降臨的時候。此想法忽视「前車之鑑」的歷史教訓。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預測,冒著被指為「假先知」的大風險。

藉著這一類的預測,一些基督徒 (特別在查經班中) 以為可以用個人對時事的獨特觀察去鞏固聖經的可靠性,結果適得其反, 對傳福音有損無益。基督徒對世局應該静觀其變,以禱告方式等候,對將來的事,謹慎發表自己的見解, 絕忌斷言。

Don’t be a self-proclaimed prophet
In recent years, the situation of the world has changed, the future is unpredictable, and the epidemic seems endless, causing people to feel consternated. Some Christians often use news commentaries to predict the end of the world with the intention to spread the gospel to unbelievers. Their eagerness for saving souls is commendable. But we have to be especially careful about predicting future. Here is one example I head recently.
Back in the seventies, when the number of EU membership was less than ten (from six to nine in 1973), many apocalyptic “prophets” made predictions that the world would come to an end when the membership states reached ten because they compared the ten nations to the ten toes of the colossus in Nebuchadnezzar’s dream; but we all know it didn’t happen. Since then, no one has used the number of EU nations as an indicator of the end-time arrival.
There are currently (as of 2021) twenty-seven countries in the EU, and some people take Brexit (30 January 2020) as the beginning of the process of membership reduction, predicting that when the number drops to 10, it will be Jesus Christ’s second coming.

This kind of prediction ignores the lesson of “learning from history” which is a very dangerous prediction that running a big risk of being identified as a “false prophet”. With this type of prediction, some Christians (especially those in Bible study classes) think that they can employ their unique current -events insights to underpin the reliability of the Bible, it turns out in the end to be counterproductive and detrimental to evangelism. Christians should patiently wait and watch the world situation in prayer, express their opinions carefully and never make assertions about the future. The Bible clearly teaches that no one would know when will Jesus com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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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三一真神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如果我說,「凡能夠 ”想像” 出來的東西,它必定存在。」這說法顯然是荒謬的。我可以想像出一條美人魚,美人魚真的存在嗎?我也可以想像出一隻巨大的飛龍,飛龍真的存在嗎?但如果我把 “想像” 改變為 “無法想像” ,這就是安瑟倫 (Anselm; 1033-1109) 的本體論 (ontology) 了。論到上帝的存在,安瑟倫的說法是:「上帝是 無法想像” 的存在,并且这样的存在必須 存在於現實和思想中。」我們如何理解這說法呢? 如果它有真理的成份, 我們必定可以訴諸於聖經。論到天堂, 如經上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所以,只要眼睛可以看到,耳朵可以聴到,頭腦可以想到的,無論多美多好,都不是天堂。既然天堂是超越我們那 “無法想像” 的境界,據安瑟倫的說法,它必定存在。而聖經斷言天堂的確存在,所以安瑟倫的本體論並非沒有道理。簡言之,本體論就是指向 “無法想像” 的现实的本體 (being)。

我們是住在一個三維度 (3-dimensional) 的世界,有: 上下,左右,前後。但是如果我們只用一個維度,那麼我們就只有 “線” 和 “點”」。但當我們提升到二維度的世界,我們就有 “面” 了;我們雖多了一些東西,但一維度世界中的 “線” 和 “點” 仍然完全被保存。如果我們再提升到三維度世界,我們就有了 “體”,我們又多了一些東西,但一維度世界中的 “線” 和 “點”,以及二維度世界的 “面” 也完全被保存,只是多了一些一維度和二維度沒有的東西。

住在二維度世界的人,他們對 “體” 一無所知。但 “體” 是由 “面” 組成的,二維度世界的人雖不知道 “體” 是如何組成,但他們可以基于他們所知道的,作出一些 “想像” ,直至三維度世界的人啓示給他們,他們就對 “體” 有更深的認識了。

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實存,人是照著上帝的形象受造,所以人雖不完全了解三位一體,但卻具有想像到「多元而一」的可能性。換言之,這個 “想像” 的背後,必有一位 “無法想像” 的實體。

自古至今,人類都有一個這樣的 ”想像”: 他們知道自己是住在一個多元的環境當中,但總是感覺到這個 “多元” 必有一個使它們 “統一” 在一起的東西。

  • 古代希臘哲學家認為 “空氣”,“火”, “水”, “土” 是宇宙的四大基本要素 (essence)。但他們一直想像第五 (quint) 個要素 (quintessence) 將這四個要素聚合在一起。
  • 大學的英文字是 university。從語源學,我們得知 “Uni” 是指一 (one); “versity” 是指多元 (diversity)。所以大學最原本的目標是追求那多元中的合一。
  • 美國的硬幣有一拉丁詞  “E pluribus unum” 其意是 “合众为一”。我们再次看到人類對此 “想像的统一” 的渴望。
  • 愛因斯坦發現相對論之後,他一直想像著一個統一塲理論 (unified field theory)。希望能找到一個方程式可以把所有的科學理論拉在一起。可惜他臨終前尙未達到目标。

在此我們看到無論在宇宙學,教育學,經濟學,和科學上,人們都在追求一個 “想像的統一”。 既有 “想像的統一”,就必有 ”無法想像的統一”。從本體論的觀點,這個 “無法想像的統一” 必定存在,而且它不但存在于思想中, 也必存在于实体中。這就指向那 「既三位, 又是一體」 的上帝了。

安瑟倫是基督徒。他的本體論,嚴格來說,不能算是一種證明上帝存在的論據。筆者認為他只是用哲學的語言表達聖經的啓示。如果他的 “無法想像” 一詞可以用 ”超越 (transcendence)” 來代替,那麼本體論的宣告是,凡是超越的,他不但存在于思想中,也存在于實體中。」而聖經則肯定「上帝是永恆地自存,祂是超越的,也是可知的。所以本體論的聲言與聖經的啓示有異曲同工的作用。換言之,本體論的辯道學就與前設辯道學 (presupposition apologetics) 無異。”前設辯道學” 是以聖經杈威為大前提, 與 “證據辯道學 (evidential apologetics)” 是有區分的, 後者可以不用訴諸于聖經才生效。

三位一體的上帝不是與生活無關的崇高觀念,他與基督徒的存在息息相關。當基督徒禱告的時候, 上帝是他們禱告的對象;上帝是推向那個對象的道路或橋樑;上帝是催促他們禱告的源動力。基督教與宗教不同的地方就是:基督徒的禱告不是源于意志的自發性,乃是有聖父上帝,聖子上帝,聖靈上帝三位格的獨一真神的幫助。 

在上一期的「祈禱」中,伍渭文教授寫道:「心靈誠實的敬拜就是: “必須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神” (新譯 本約四24),亦是藉基督,在聖靈裡,到父面前的三一敬拜。」

上帝所賜的福是三位一體的福份。所以保羅為教會祝福時,總是用三一的語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父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您們众人同在」 (林後13;13) 。

我們在此看到,無論有禱告,敬拜,和領受祝福,都與三一真神共融在一起。這是基督信仰和其它宗教不同之處。

從上帝的屬性我們可以看到三位一體的必要性。愛是上帝的屬性:「神就是愛。在亞當被創造之前, 上帝向誰表達祂的愛?如果上帝是 “説話的上帝” ,誰是上帝說話的對象?只有三位一體的上帝,才能給這兩個問題提供真正有意義的答案。每次當耶和華見證人向我説他們的教時,我總是問他們這兩個問題。他們都無言以對。這就看到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

三一真神关注我们灵命的長進,  祂藉使徒造就我们:「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 (基督是真理和道路) 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 (父) 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猶大書vv. 20-21) 」。願榮耀歸予三一真神、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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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五環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July 14, 2022

在七月十日的禮拜天晚上, 我在教会的的廣東團契中提到「福音五環」。有成員希望我重述, 並多些解釋。這篇文章或許對初信者有幫助。這五個福音重點的次序很重要,它們是環環相扣的,所以被稱為「福音五環」

1. 童女生子(Virgin birth)— 說明基督道成肉身的開始。是超自然的,指向基督的源頭是在天上。

2. 受苦與受死(Suffering and death)—生前的受苦指基督與我們的苦難認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並叫萬有與上帝和好。這是救贖之死,是唯一解決罪惡之道。

3. 死後埋葬 (Burial) —屍體埋葬證明祂「真」的死了, 這排除了道成肉身的「幻影」説,及其它反對復活的胡言亂語並奠定了「身體復活」的基礎。

4. 復活 (Resurrection)—不是「精神復活」乃是身體復活 (bodily resurrection)。基督的死是解決罪的問題。復活是帶給我們永生的盼望, 也是上帝要證明(vindication) 耶穌是無罪羔羊,從而指出祂有資格把「神的義」歸算于 (imputed to) 信靠上帝的人。

5. 升天與作王(Ascension and Session)—升天是回到祂本來的榮耀。是道成肉身職事的結束。Session (坐席,像CEO在開公司會議時那樣有杈勢) 。 此詞是説明基督是在天上被加冕為「萬王之王,萬主自主」,並在天上作大祭司,不斷為祂的子民代求,維持我們永遠的生命。

很多人把福音簡化為「BDR」,即Burial, Death, and Resurrection. 這只是部分的福音,不是全部的福音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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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cing Our Way into the Kingdom (Luke 16:16)

By Tin-chee (TC) Lo; June 14, 2022

The English writer and theologian G. K. Chesterton (1874-1936) once bashfully insisted that he learned more from observing a nursery than he did in studying philosophy. Fighting over a toy, we might see two different scenarios: the cynical kid, who would rather try to destroy the toy than let another kid get it, would exercise a forceful effort to achieve his goal; another more docile kid might say, I’m not going to argue with you, I’ll try to earn some money to buy myself one, which is also another kind of forceful effort. Similar situations are not uncommon in society or in workplaces. This story inspired me to understand the following two Bible verses.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were proclaimed until John (the Baptist). Since that time, the good news of the kingdom of God is being preached, and everyone is forcing his way into it.」 (Luke 16:16)

「From the days of John the Baptist until now, the kingdom of heaven has been forcefully advancing, and forceful men lay hold of it. 」(Matthew 11:12)


The Bible consistently teaches that a person’s entry into the kingdom of God depends entirely on God’s electing grace, not on human effort. Do we still need our own “forceful effort” to advance into the kingdom of God? This “forceful effort” is not just a hard work of perseverance, but also a “sure footed” effort, because Matthew says, “forceful men lay hold of it.” Its tone does seem to be full of arrogant certainty, reminding me of Nietzsche’s “Will to Power,” doesn’t it? In view of this, these two verses become the “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

“Forceful effort” mentioned in the above verses is a strong word in Greek (biazetai), which refers to “violent force.” If you believe that running the full marathon is your lofty goal, you’ll muster enthusiasm, go through brutal workouts, and even endure the excruciating pains of ruthless perseverance.

The blessings of heaven far outweigh the satisfaction a marathon can provide. The Bible compares the kingdom of heaven to a treasure hidden beneath the earth. When people find it, they rejoice and sell what they have and buy that field (cf. Matthew 13:44). This is a “forceful effort” regardless of the cost. Satan knows he can’t get this kingdom treasure, and is like a thief who does everything in his power to steal, kill, and destroy, working forcefully to make sure that others can’t have it (John 10:10).

Here we see two distinct and forceful efforts. One is an effort to desire God’s blessing, and the other is a forceful effort exerted by the devil (through family objection, suffering, sickness, vanity of the world, etc.) to prevent people from entering the kingdom of heaven. Therefore,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not a neutral territory, but a spiritual battlefield. However, there is a class of ignorant and absurd people in the world who are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ince’s heavenly banquet, but they all refuse in unison, because they despise the preciousness of the heavenly invitation, and as a result provokes the King’s wrath (Luke 14:16-18). For these people, even the demons despise them.

Why are these two verses relate to John the Baptist? The theme of kingdom is prevalent in the Old Testament, and David foreshadowed the future eternal sovereign king, Jesus Christ. The last Old Testament prophet (note), John the Baptist, “gospelized” this incomparable kingdom in a new way, even proclaiming that the kingdom has already come.

The discovery of this “treasure of supreme good” produces various reactions as described above. Those chosen by God have their spiritual eyes opened to see the treasure and its value. They use all their “forceful effort” to enter into this blessed hope. However, their strong desire is not because of the will of the flesh, but because the Holy Spirit puts the vigor of infinite life in the hearts of the regenerated people, prompting them to have a deep desire for the kingdom of heaven, This zeal is a forceful force that generates a fighting spirit, forcing their way into the Kingdom of God (Lk. 16:16) . When the regenerated people face the resistance of the devil, this fighting spirit renders Satan’s forceful resistance paralyzed. Because all authority in heaven and on earth has been given to Jesus, the soldiers of Christ will surely triumph. They are guaranteed to “lay hold of the treasure” (Mt. 11:12).

Of his own experience of conversion, C.S. Lewis (1898-1963) wrote: “In the Trinity Term of 1929, I gave up, and admitted that God was God, and knelt and prayed: that night, the most dejected and reluctant convert in all England…..drug into the kingdom kicking, struggling, resentful, and darting his eyes in every direction for a chance of escape….I did not then see what I now see the most shining and obvious thing; the Divine humility which will accept a convert even on such terms.

When I read this from Lewis’s autobiography, the phrase “the most dejected and reluctant convert” has been baffling me for a long time. From all the baptismal testimonies I’ve heard (including my own), they were all very joyful and upbeat testimonies proclaiming willingly Jesus Christ as their personal Savior. Where does this “dejected” and “reluctant” spirit come from?

Ah! It turned out that this Christian writer and apologist triumphantly entered the kingdom of God in a fierce spiritual battle. After his conversion, Lewis, with his sharp mind, was powerfully used by God and laid the foundation for the “philosophical apologetic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Note: John was the Spirit-anointed bridge from the Old Testament to the New. John was the last of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Luke 16:16) and stood on the cusp of a new covenant. His preaching was the end of the Law and the beginning of the Promise. He was the last in the long line of prophets who predicted Christ, yet he was the only one who could actually see Christ in the flesh. There is no specific verse that says “he was the last prophet of the OT”, however, it is implicit in the 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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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進入天國

By: 盧天賜 (Tin-chee Lo); June 9, 2022

英國文學家和神學家切斯特頓 (G. K. Chesterton; 1874-1936) 曾這樣説,「我從小孩子身上所學習的功課,比從哲學家們所學的更多。」如果兩個小孩子相爭一個玩具,我們可能看到兩種不同的反應,那個憤世嫉俗的孩子,寧可努力毁壞這玩具,也不讓另一個小孩子得到,這是一種努力。另一個比較馴良的孩子説,我不跟你爭,我自己努力去賺點外快,給自己買一個回來,這也是一種努力。類似這兩種情況,在社會上,在職塲中,屢見不鮮。這個故事啟發了我對下面兩處經文的理解。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路加16:16)。」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馬太11:12)」

一個人能夠進入神的國,全是在乎神揀選的恩典,不在乎人的行為。難道我們還需要用自己的「努力」, 才能進入神的國嗎?這「努力」不僅僅是一種任勞任怨,志在必得的功夫或毅力。同時也是一種「滿有把握」的努力, 因為馬太這樣説:「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其語氣似乎充滿了「人定勝天」的傲慢,是嗎?鑒此,這兩節經文成了聖經的難題。

上述經文中的「努力」在希臘文 (biazetai) 中是一個強烈的字眼,指巨大的力量。它不僅僅是一種任勞任怨的毅力,而是一種「志在必得的」的暴力。 如果你確信跑完馬拉松全程是一項高尚的目標,你就會鼓起熱情,接受鍛鍊, 甚至甘心忍受無情暴力的痛苦。天國的福氣是遠超過馬拉松長跑所能提供的滿足。聖經把天國比喻為藏在地裡的極貴重無比的寶貝; 當人發現了、便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地 (c.f., 馬太13:44)。這是一種不顧代價的「努力」。魔鬼撒但知道自己得不到這個天國的寶貝,就如盜賊一搬、盡其偷竊、殺害、毀壞之能事,「努力」使別人也得不著這寶貝 (約翰10:10)。

在此,我們看到兩種不同的努力。一種是渴慕得著上帝的福氣的努力,另一種是由魔鬼或世界而來的「努力」,旨在阻止人們進入天國。所以天國不是一個中性的地域,乃是一個屬靈的戰場。然而,世上卻有一類愚昧荒謬的人,他們被邀請去參與王子的天國宴會, 卻一口同音地推辭,因為他們看不起天國寶貝的貴重性,結果觸發王恕 (路加14:16-18); 這等人連魔鬼也看不起他們。

為什麼這兩節經文與施洗約翰拉上關係呢?國度是舊約聖經的主題之一,以大衛王国作為天國的預表。上帝藉着舊約最後的一位先知 (note),施洗約翰,把神透過大衛所表達的國度「福音化」了,以一種全新的方式,具體地表達出來,並宣告這個無與倫比的國度巳經來臨了。人們發現了這個「絕對美善的寶藏」就產生了上述的不同的反應。

那些蒙神揀選的人,屬靈眼睛被打開了,看到寶貝和它的價值。使他用所有的「努力」,進入蒙福的盼望中。然而,這種強烈的渴慕不是出於肉體的意志, 乃是因為聖靈把那無窮生命的活力放置在重生者的心靈中, 它促使他們對天國有深深的渴望,所以這個努力是一個「被動的主動」, 是一個能產生鬥志的動力。除了那渴慕的努力外,重生者還面對魔鬼阻力, 使魔鬼的努力必成為徒然。因為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巳經交付給基督了,所以我們這群基督的精兵必能得勝, 如經上所説的「努力的人就必得著」,。

論到他自己得救的經歷,劉易斯 (C.S. Lewis;1898-1963) 寫道:『在 1929 年的三一學期 (Trinity Term 是英國學制的名詞,指四月中到六月底的最後一學期) 期間,我屈服了,我承認讓神是神 (Let God be God),我跪下禱告; 也許,那天晚上,我是全英格蘭最沮喪和最不情願的皈依者。 那時我沒有看到我現在看到的最閃亮和最明顯的事實,就是那位神聖的謙卑 (Divine humility),即使在這樣的條件下,竟接受像我這樣的皈依者。』

當我讀到劉易斯的自傳時,這一句話「最沮喪和最不情願的皈依者」一直在困惑著我,令我非常费解。據我所聽到所有的受洗見證 (包括我自己的在內) 都是非常喜樂和非常願意地宣告接受耶穌基督作個人的救主,那裡會有「沮喪」和「不情願」的想法呢?哦!原來這位神所重用的基督教作家和護教者,是在猛烈的屬靈爭戰的情況下, 得勝地進入神的國。神用劉易斯富有洞察力的思考, 奠定了廿十世紀「哲學護道學」的基礎。

論到得救的經歷,魯益師 (C.S. Lewis;1898-1963) 在自傳中寫道:『在 1929 年的三一學期 (Trinity Term 是英國學制的名詞,指四月中到六月底的最後一學期) 期間,我屈服了,我承認讓神是神 (let God be God),我跪下禱告; 也許,那天晚上,我是全英格蘭最沮喪和最不情願的皈依者。那時我沒有看到我現在看到的最閃亮和最明顯的事實,就是那位神聖的謙卑 (Divine humility),即使在這樣的條件下,竟接受像我這樣的皈依者。』

每當我讀到「最沮喪和最不情願的皈依者」這一句話時, 心中一直在困惑著,令我非常费解。據我所聽過所有的受洗見證 (包括我自己的在內), 都是非常喜樂和非常願意地宣告接受耶穌基督作個人的救主,那裡會有「沮喪」和「不情願」的想法呢?哦!原來這位神所重用的作家和護教者,是在猛烈的屬靈爭戰的情況下, 得勝地進入神的國。隨後,神用魯益師富有洞察力的思考,  奠定了廿十世紀「哲學護道學」的基礎。

Note: 約翰是從舊約到新約的受聖靈膏抹的橋樑。 約翰是舊約中最後一位先知,站在新約的風口浪尖。 他的講道是律法的終結 (Luke 16:16) 和應許的開始。 他是一長串預言基督的先知中的最後一個,但他是唯一能夠真正看到基督​​的肉身的人。沒有具體的經文說 “他是舊約的最後一位先知”,但是,聖經中隱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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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以接受「神導進化論」嗎?

by Tin-chee Lo (盧天賜); May 25, 2022

達爾文的進化論與聖經不能調和。主因:它不容許神的存在。 其它就不用說了。雖然達爾文的進化論,作為一個系統,是絕對不能與聖經和諧,但我們不能説它的支持者所説的每一句關乎生物學的話都是不對的。

神導進化論 (Theistic Evolution) 能與聖經調和嗎?答案取決于他們對「神」和對「亞當夏娃」以及對「過程」的看法。

如果他們的「神」是指 「自然神論(deism)中的神」:祂建立系統後便退休,讓宇宙機制自行運作,祂不積極關心受造界,禱告無意義。這方面的「神導進化論」是不能與聖經調和的。

如果他們的「神」是指 「聖經中的神」:祂願以愛與人建立個人關係,人可向祂禱告,祂用杈能託住萬有。這方面的「神導進化論」是可以與聖經調和的。

如果他們相信亞當夏娃是由智人(homo Sapians) 進化成亞人類 (subhuman hominids) ,最後進化成「對上帝有意識」的人,這方面的「神導進化論」是與聖經水火不容的。

如果他相信亞當夏娃是神的親手傑作,他們是真真實實的人,是具歷史性的受造個體,這方面的「神導進化論」是基督徒可以接受的。

如果在人出現之前的六個「創造日」中,萬物是以達爾文的方式進化 (進化=物質+機遇+時間),這種模式是與聖經教導背道而馳,所以不能被基督徒接受。

如果在人出現之前的六個「創造日」中,萬物是以基因和遺傳律 (神所發明的資訊係統) 的引導進行,這與聖經沒有抵觸。其沒有抵觸的原因,是因為聖經對「過程」的細節講得實在太少,因此給「沒有抵觸」留下很多餘地。「基因」是資訊,是神的話語。遺傳律 (孟德爾 G.J. Mendel) 的實驗巳證明後天所獲得的「進步」不能傳到下一代;再者,在同一物種內的變異範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這就意味著「各從其類」的聖經教導。這方面的「神導進化論」是基督徒可以接受的。

在神导进化论里,什么被进化,或进化了什么?由於神导进化论的説法充棟汗牛 (Google),我不能百分之百去肯定, 因為「神导进化论」沒有統一的科學定義。但在「大眾科學 (popular science)」的層面上,凡是由「簡」到「繁」的發展,社會人仕都統稱之為「進化」機制。有些人甚至把嬰兒在母胎成長過程也歸在「進化」的範疇內。然而,創世紀的創造次序大至是「從無機到有機」,從「簡單生物」到「複雜生物」,給人獲得一個「進化」的感覺。

但如果我把這個問題簡單地改寫為「有雞先?還是有蛋先?」那麼我的回答大概是:創世記 “似乎” 説「雞在先」。我用 ”似乎” 的字眼是因為創世記的語言是「在某創造日,神創造了某些生物」,但這句話只說明了結果,而並沒有説明「如何」創造。然而「神导进化论」卻肯定「蛋在先。」

但是在傳福音的技巧上,如果我們硬説「神導進化論」不對,那就很快失去對話的機會,對進行大使命有損無益。我個人認為我們可以藉「神導進化論」為語言,把真正的聖經內容表達出來,就是:「神存在,祂是創造者,生物各從其類,不是所有被造東西都是一下完成,神的創造是有次序的,一步一步的。」這其实是神在創世記要我們知道的事。如此,不信主的人不會認為我們是無知,從而打開他們的耳朵, 開始聽我們真正要講的福音。但應注意的是,我們不能为了迎合非基督徒,而修改聖經的意思。故此,上文用了的六個「如果」,就把我們「同意」或「不同意」的範圍,劃清界線。

創世記第一章在基督徒 (特別是認真的,愛主的基督徒) 的圈子中,永遠是爭議 (儘管是正面的) 最多的一章經文, 特別是在創造論與神導進化論,宇宙形成的年日 (年輕地球 vs. 年老地球) 等等問題。他們在很多點上持不同的看法,但可喜的是,有正统信仰的基督徒都有一個基本的共識, 就是:「上帝是獨一真神。聖經是祂的話語並且絕對可靠無誤。萬有都是祂所創造的。」基督徒也承認,雖然聖經是絕對無誤,但人對聖經的解釋是可能會 (而且巳經發生過) 有誤的。在這大前提下討論創世記,一切不同意的觀點,都成了次要的問題了。筆者對次要問題的看法是: 保持開放態度, 並專重異議。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如同猜謎。但到與主面對面的那日,一切都恍然大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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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eneration Precedes Faith

By: T.C. Lo; May 10, 2022

Many Christians (including some evangelicals) think they must have faith before they can be born again (or regenerated). This is wrong theology. The Bible teaches that “REGENERATION PRECEDES FAITH.” It means one must FIRST be born again by the Holy Spirit before one can even acquire the saving-faith. However, this FIRST is not a chronological or temporal FIRST, but a logical FIRST. Chronologically (i.e. in real time), regeneration and faith occur simultaneously. To emphasize the correctness of the time-order, may I further say in another way, “faith cannot precede regeneration.” This assertion is based on the fact that faith is God’s gift given to the already-regenerated by which they can be justified. Hence, the phrase “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 is the shorthand statement for our redemption. I frankly can find no evidence in the Scripture anywhere which shows the contrary, that a person can believe the gospel apart from grace. Faith is never presented as product of our unregenerated human nature. In fact, this truth is self-evident, because almost every person who is to be baptized, testifies publicly by saying something like this: “Because of such and such event, I was moved by the Holy Spirit, and I decided to be baptized.” When one said, “I was moved by the Holy Spirit”, one has already admitted that salvation is initiated by God.

The Scriptural passages and verses that support this concept are listed below. Some of these scriptural quotations speak of the Holy Spirit’s direct, effective, and active regeneration of sinners. Some verses speak indirectly of man’s spiritual “inability” to respond to God, thereby pointing to the need for God to first intervene in our redemptive process. Yet, some verses are less obvious that they demand us to put them in the light of all other passages for deeper contemplation before we can begin to understand them.

Psalm 14:2

Ezekiel 36:26-27

John 1:13; 3:3-8; 6:37, 44, 63, 65

Acts 11:18; 16:14

Romans 6:6, 17, 20; 8:9-15

1 Corinthians 2:12; 2:14; 12:3

Ephesians 2:1-5, 8-9

Philippians 1:29

1 Thessalonians 1:4, 5, 9

2 Timothy 2:25

Titus 3:5

James 1:18

1 Peter 1:3, 23

1 John 2:29; 3:9; 4:7;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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