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道德律—上帝的存在, 苦難的困惑

By TC Lo (盧天賜); February 7, 2012

神的存在至少有三大證据, 就是: 宇宙 (包括生命) 之源, 宇宙的精緻與複雜, 及客觀的道德價值觀. 我們可用三個 “O” 字母來表達, 以助記億: Origin, Order, Objective Moral Value.
關於 Origin 問題, 本 blog 中另一文巳討論過 (Ref. 3). 本文單談第三點: 客觀的道德價值觀.

無神論者抗議, “邪惡存在; 那麽 <全善-全知-全能> 的神怎能存在呢?” 這是有神論和無神論之間最大的爭論點. 相信神存在的人反問, “如果你無神論者那麽討厭邪惡, 你巳經認客觀道德律 (Objective Moral Law) 的存在了. 因為先要有客觀 (即無偏見的) 道德律, 你才能辨別甚麽是善, 甚麽是惡. 然而客觀道德律的存在, 就指向有一位客觀道德律的賜予者, 這就推論到神的存在了! 所以你的問題內巳暗存你不願意接受的答案了.

現在讓我們思想甚麽是 “客觀道德律”? 我們都觀察到不論國籍, 種族, 地理環境, 世代, 文化, 教育水準等, 人們都有一套基本的道德對錯觀念. 哲學家C.S. Lewis說, “如果我給一個學生90分, 另一個80分 , 那就是我無形中假定了100分是真標準.” 如果神不存在, 我們判斷善惡的標準又從何而來? (Ref.1; p.34)

孟子稱此道德律為「良知」. 當我們極度違反良知作事時, 我們稱此為 “喪盡天良”, 可見中國人似乎也依稀認為此「良知」乃源於 “天”.

1. 將二次大戰時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 (Holocaust), 我們都把它標記為客觀的錯誤. 這就是說它是錯就是錯, 盡管納粹認為這是對. 就算納粹在二次大戰勝利了, 或洗腦成功了, 或將所有反對它的人都消滅了, 它仍是錯. (Ref. 1; p.80)

2. 只要簡單地自問, “以折磨小孩為樂是否道德上是中性的行為?” 我深信你的回答是, “不. 這不是中性的行為, 而是真正錯誤的行為.” 有一次一位深受尼釆哲學思想影響的青年回答道, “我不能說折磨小孩是錯, 但我不喜歡.” 聽眾啞然失声, 覺得這人失常理. 他雖硬不講理, 也逃不掉道德律在他感情上的冲擊 (Ref.2; p.166). 你知道為甚麼希特勒從未到過奧許維次毒氣集中營(Auschwitz) 視察嗎? 他不要讓他的良心止住他的計劃.

3. 有些東西我們都會一致同意的, 如愛, 平等, 捨己等. 這些東西在我們內心的深處, 都真正認為在客觀意識上是好的.

4. 人都有正義感, , <水滸傳> 宣揚不畏強權, 除暴安良的思想, 是千百年來大家共同的願望.

聖經早以說明客觀道德律的存在: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羅2:14-15).

經文意譯: 那些從未聽過神的律法的局外人多多少少也會靠着他們的直覺 (instinct) 能隨從神的律法而行. 他們顯出神的律法並非一些與我們不相容或格格不入的東西, 也並非是一種從外面强加于我們的東西, 乃是被編織在我們受造的結構當中. 惟物論的 <時間-物質-機遇> 的世界觀怎能產生人內在所渴慕的 <真-善-美>呢?

現在你可以問最後一招: 為甚麼道德律需要有德律的賜予者? 為甚麽它不可能是從無位格的 “自然” (Richard Dawkins 稱它為 Selfish Gene) 產生出來呢?

其答案是因為那發問題的人和他 (或她) 所問的問題是常常関乎一個人的基本價值的 (essential value of a person). 就是說, 你不可能在抽象中談道德. 人是包含在這問題的裡面, 而同時又是問題的對象. 概括地說, 斷定道德律而無道德律的賜予者就等於提出邪惡的問題而沒有發問者. 因此你不可能有道德律除非那道德律的本身是在本質上編織在一個位格 (personhood) 裏面. 意思就是說, 如果要使這道德律被重視, 它要求一個在本質上有價值的個體, 那有位格的個體就是上帝. (註: 論到邪惡問題總是離不開了 “人.” 沒有人會問 “殺了一頭猪應否坐牢.” 道德總是與位格有関的.)

結論: 請不要誤會, 我不是說無神論者沒有道德價值觀, 或說他們不能活出一個基本上合乎道德的生活. 有些非基督徒, 他們甚至比一些基督徒更仁慈, 更體貼別人. 我也不是說人一定要信上帝才能過道德生活. 問題是, “如果沒有神, 客觀的道德價值觀會存在嗎?” 答案是, “不會存在的.” 為甚麼不會存在? 因為如果沒有神, 道德價值觀只能是社會生物進化論 (socio-biological evolution) 的產品, 或只不過是個人的愛好. 但事實上在我們良心的深處, 客觀的道德價值觀是存在的. 如果沒有神, 所有這類客觀的道德價值觀, 是不能存在的. 那麼在邏輯學上, 神的存在便是逃不掉的結論了. (Ref.1; pp.80-81)

  • Ref. 1: “The Case For Faith” by Lee Strobel.
  • Ref. 2: “The Real Face of Atheism” by Ravi Zacharias.
  • Ref. 3: 本blog內其中一文: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創世記一章一節)”


About Tin-chee Lo

Graduated fro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 Retired from IBM as engineer, scientist, and inventor since 2006. • Training: Computer Engineering (Semiconductor Devices, Circuit design, Memory design, Logic design, system-on-a-chip). • Interests after retirement: Christian apologetics, writing and teaching, and the art of pa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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